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尊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尊威贸易”)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尊威贸易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尊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 15,778,600 | 5.40% |
注: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股本为291,945,80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发后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 减持数量:不超过1,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4、 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5、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6、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 尊威贸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2、 尊威贸易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钟怡泰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股份减持承诺: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三)尊威贸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尊威贸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4、尊威贸易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尊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