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计划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主要是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等。
?投资金额:2025年度单日最高短期理财投资余额不超过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在上述额度内,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物产中大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须获得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短期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金融市场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操作风险,以及理财投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行业特性、经营特点以及资金周转规律,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自有闲置资金管理效益,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稳健发
展,在保证经营活动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前提下,结合日常经营中资金盈余情况,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短期理财。
(二)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范围
主要是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等。
(四)投资额度
2025年度单日最高短期理财投资余额不超过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在上述额度内,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理财方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建议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确定委托理财金额与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协议等。
(六)投资额度期限
投资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受托方情况公司短期理财将选择评级高、实力强、信誉佳的持牌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二、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短期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金融市场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操作风险,以及理财投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公司建立较为完善的授权和管控体系,确保短期理财业务能够审慎决策和审批,由公司财务部、资金中心、金融部、审计风控部等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和理财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管理监督评价和加强风险控制;公司将配备专门人员负
责实施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有关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证公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着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三性原则,通过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投资,既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管理效益,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取得的理财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物产中大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须获得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