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A股股份方案取得融资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出具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中国银行承诺为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10亿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A股股票回购,贷款期限为不超过三年。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回购金额为不超过30亿元且不低于1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报告书》,于4月10日披露《关于首次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公告》。
二、《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银行出具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金额为最高不超过10亿元;
2、贷款期限为不超过三年;
3、贷款用途为实施以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为目的的A股股票回购;
4、承诺函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1年;
5、承诺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三、其他说明
1、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中国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本次收到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回购贷款金额等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上市公司回购和主要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规定要求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确保回购贷款专款专用。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