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关联监事田新荣、屈江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够确保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监事田新荣、屈江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