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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92,316,63

6.83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5,757,055.5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7,465,658.22元。根据《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数,不提取盈余公积,连同上年末的未分配利润490,432,033.61元、扣除2024年已实施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57,314,388.7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355,651,986.60元。

因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长期以来均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但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当期未实现盈利,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可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69,983,735.3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119,987,762.2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2024年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现了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

综合前述情况并结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投资计划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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