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下午14:00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4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增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到7人,占公司董事总人数(7人)的100%。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资格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9656万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考核部分不达标,不达标部分对应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6744万股,回购价格为18.569元/股。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4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项,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7.2948万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4人已离职(含首次授予13人,预留授予1人),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8.802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另外,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对应可归属比例为90%;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A”的共计6人,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C”的共计39人,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60%,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D”的共计2人,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0%,其考核不达标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5244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本次合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7.3264万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