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年5月
目录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
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4
3.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4.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6
5.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21
6.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7
7.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8
8.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1
9.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 40
1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461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47
1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51
13.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55
14.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58
15.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60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3:00-13:30到达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签到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无权参加会议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按照会议通知的登记时间,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股东及股东代表在会前及会议现场要求发言的,应到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签到处”登记,并通过书面方式
提交发言或质询的问题。股东及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及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主题应与会议议题相关。每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每次发言建议不超过三分钟,同一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发言不超过两次。除涉及公司商业机密、内幕信息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机密以及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权拒绝回答。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四、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进行投票。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五、股东名称:法人股东填写单位全称,个人股东填写股东姓名。
六、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会务人员。
七、现场表决统计期间,安排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及一名律师监票,并由监票人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最终表决结果需由现场和网络表决合并统计。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
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九、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会议现场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者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下午14:00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15楼会议室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3.听取独立董事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紧紧围绕公司“1235”发展战略,带领全体员工凝心聚力、砥砺前行,牢牢把握经济复苏与行业蓬勃发展的契机,坚守能源核心业务阵地,全力推动提质增效,将打牢基础与谋划长远有机结合,稳步迈向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奋力打造国内一流综合能源服务商的卓越形象。报告期,公司总体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此次换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确保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的专业能力和行业经验,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4年,公司锚定三年行动目标,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推进“产业拓展、科技创新、管理提升”主题年。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35.41亿元,同比增长7.64%,利润总额3.12亿元,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聚焦投资建设,厚植发展动能。围绕“产业拓展”主题年,整体产业投资有实效,工程建设务实功,按照热电联产、绿色能源等产业布局全面发力,取得阶段性突破,顺利完成了安吉天子湖燃煤耦合项目、临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上虞杭协集中供气二期等各重点工程
项目的建设目标,巩固区域市场地位,为后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首次实现向中部地区投资拓展,落地公司第六家热电联产企业;加速现有产业绿色化进程,逐步提升绿色能源业务板块,厂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全面投运,积极拓展绿色能源项目,为后续企业发展培育新动能。
二是深耕市场拓展,实现稳存扩增。面对新形势和新问题,公司全力稳住供热基本盘,并及时出台《供热市场维护和拓展的指导意见》,建立机制予以应对;围绕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主动对接政府部门、热用户等相关方,健全市场拓展、用户维护体系和工作机制;拓展资源渠道,提升资质水平,积极与优质能源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确保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与成本优势。
三是攻坚科技创新,释放转型活力。围绕“科技创新”主题年,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持续加强研发投入;与浙江大学等高校形成战略合作,联合研发项目入选浙江省“尖兵领雁+X”科技计划;推进信息中心建设,打造数字驾驶舱,开发各类业务系统平台,夯实信息化基础。子公司丽水杭丽、舟山杭热被认定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知识产权70项(发明专利6项),取得省市级以上荣誉15项,突破历史最好成绩。同时以“科技创新引领未来”为主题,扎实开展首届科技月“六个一”活动,取得良好的反响;联合主办2024推进煤电绿色低碳技术发展研讨暨年度绿色低碳优秀技术与项目展示交流会,进一步提升行业影响力。
四是强化规范运作,提升治理能力。围绕“管理提升”主题年,推动安全、运营、资金、人才等各项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持续提升企业治理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围绕“31110”总体目标,全力提升风险
管控、隐患整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进行锅炉脱硝系统改造,进一步提高超低排放水平,为打好蓝天保卫战作出贡献;持续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企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针对投资拓展、科技创新等出台专项激励办法,有力推进相关工作进程;通过人才引进和培育,持续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下属三家企业获得职业技能自主认定资质,进一步打通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五是坚持党建引领,擦亮企业品牌。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在双融双促中进一步激发企业经营发展活力。打造“能动力·红引擎”党建品牌,牵头成立党建联合体,积极推进党建联建活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2023年度专项评估中获优秀评级,获得“浙江企业ESG优秀案例”“高新区(滨江)总部企业”“高新区(滨江)政府质量奖”等荣誉、AA+主体信用评级,有助于推动公司市场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二、报告期董事会履职情况
(一)股东大会决议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集5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23项,没有被否决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均已执行完毕或按计划正常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8—
股东会届次
股东会届次 | 召开时间 | 决议内容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11日 |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9—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5日 |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7.《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9.《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11.《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12.《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4.《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13日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9月9日 | 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关于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1月13日 |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57项议案,没有被否决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均已执行完毕或按计划正常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届次 | 召开时间 | 决议内容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1月24日 | 1.《关于拟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2.《关于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2月4日 |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 | 2024年4月18日 | 1.《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
二十二次会议
二十二次会议 | 3.《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9.《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13.《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4.《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5.《关于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16.《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17.《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18.《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1.《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22.《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23.《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24.《关于修订<公司资金出借管理办法>的议案》;25.《关于<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26.《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5月27日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6月13日 |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4.《关于拟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20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3.《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
—11—
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6.《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7.《关于修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8.《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9月27日 | 1.《关于江南星座2幢1单元4-7层及48个地下车位公开租赁方案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4.《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5.《关于另行安排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事项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2月17日 | 1.《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3.《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5.《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运行、财务审计、风险控制等重大事务提供了宝贵的建议,充分发挥了专业技能,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
有效保障。具体详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董事会坚持以信息披露作为促进公司发展的重要举措,带领公司自上而下构建起严谨、规范、透明的信息披露意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报告期,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全年完成临时公告77份,定期报告4份,确保应当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并积极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构建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机制,致力于与投资者建立并保持良性互动,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增强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感。公司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理念为导向,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回报,并积极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2024年6月7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4,016,000.00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0.29%。另外,2024年,公司顺利举办了3次业绩说明会,制订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持续发布了《可持续发展报告》,在重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上,合理规划股东回报,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切实增强了投资者的持股信心和获得感。
三、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重点
新的一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坚守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初心,进一
步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引领作用,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指导公司经营层开展各项工作,加快打造国内一流的综合能源服务商和高质量国有上市公司。2025年,公司将围绕“稳、转、升”的总基调,继续坚持“1235”整体发展战略,开展“产业发展、绿色转型、建设一流”主题年行动,推进“八大攻坚”,打造“八个热电”,持续强化公司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一)奋力打好经营目标攻坚战勇挑大梁、勇担重任,坚持以高质量经济发展为首要任务,立足主责主业,围绕“做稳存量,做足增量,优化服务”的目标,全力保障所在园区供热市场主导地位,打造实力热电。同时,深化政策研判,积极拓展综合能源,当好园区“能管家”,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
(二)奋力打好投资拓展攻坚战不断加大投资拓展力度,做大增量规模,做强做优企业,提升公司价值。紧盯我国产业梯度转移的大趋势,总结湖北黄梅热电项目的拓展经验,持续加大中西部地区热电项目的拓展力度,力争更大突破;加强与属地政府、大型电厂的联系与对接,将成熟的舟山杭热、宁海杭热合作模式进行复制推广;加大新能源项目投资拓展力度,加强与发改、能源等行业主管部门、行业龙头企业的交流合作,拓宽信息来源、广求合作伙伴,做大绿色能源业务规模,打造绿色热电。
(三)奋力打好项目建设攻坚战。持续加强节能技改,狠抓固定资产投资,争取早投产早达效。其中临江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公司信息中心建设持续推进;湖北黄梅热电项目根据当地招商引资进度情况,适时推进项目建设。
(四)奋力打好科技创新攻坚战
继续按照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深化校企合作交流,加快燃煤耦合、智慧热网等重点项目研究,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关键技术示范应用和成果转化;推进争创市级研发中心和大师工作室建设,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提升行业影响力;持续推进电厂智慧化建设,加强对生产运行、检修维护、安全保障等关键环节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打造数智热电。
(五)奋力打好管理提升攻坚战
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为主抓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体系,规范法人治理,严控投资经营风险,提高管理绩效和能力。着重加强年度综合计划执行与督办,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巩固安全生产态势,认真落实源头治理、隐患排查、设备管理、厂容提升等措施,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打造平安热电;树立精益管理理念,依托信息中心项目,充分发挥“智慧大脑”作用,将精益管理理念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针对售汽量、售电量、煤耗率、锅炉效率等运行指标,内部挖潜、外部找差、持续优化,实现经营指标效益最大化,打造效能热电。
(六)奋力打好改革深化攻坚战
扎实推进《“双百行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3-2025年)》,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着力在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攻坚突破,努力提升科学化管理能力、创新化引领能力、品牌化影响能力,打造活力热电。
(七)奋力打好市值管理攻坚战
积极研判相关政策,夯实内部治理,提升内在价值创造,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力度、优化流程管控、严格预算管理、加强成本
核算,稳步提升业绩,努力为广大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提升内部价值的对外有效传导,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披义务;构建与投资者间的良性互动,通过常态化举办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展示公司核心价值,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打造价值热电。
(八)奋力打好党建引领攻坚战持续推进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以高水平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谋划好公司成立45周年庆典系列活动,系统展现企业发展成果;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冲锋在前的铁军队伍;促进人才发展,切实提高组织运行效率,实现职责明确、精干高效、人岗适配,推进“育才工程”“引才工程”“评价工程”,完善绩效考核及末尾调整机制;持之以恒抓好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特别是紧盯投资建设、招标采购等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化解,打造清廉热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在此基础上,公司将高度重视市值管理,通过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等措施,增强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二: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报告期基本工作情况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并独立行使了监事会的职权,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共召开了8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见下表:
—16—
监事会届次
监事会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2月4日 |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4月18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 |
—17—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联交易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1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1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14.《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5月27日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6月13日 |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20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3.《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2月17日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二)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席、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依法依规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控制度执行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未发现任何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
的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管理,财务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资金状况良好,能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认为: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二、监事会评价
(一)对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评价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履行职责,决策科学合理,工作严谨负责,积极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效完成股东大会部署的各项任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均能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经营层的评价2024年,公司经营层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严格执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凭借高效的管理和精准的决策,推动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公司经营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出现任何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切实保障了公司稳健发展,维护了各方利益。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思路2025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紧紧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优化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能,确保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有效、财务报告真实、信息披露透明,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良好、诚信的形象。主要工作思路如下: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2025年,监事会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持续优化监事会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协作,依法依规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推动其决策和
经营活动更加规范、透明、合法。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确保监督工作贯穿公司治理全过程。监事会将更加积极地深入基层、贴近实际,确保监督工作务实、细致、高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监事会将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目标,重点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力度,提升对总体风险和关键问题的识别与把控能力。构建“监督+服务”的工作模式,秉持积极主动、严格细致的工作态度,提高监督效率,为公司稳健运营保驾护航。
(三)做好职能交接,实现平稳过渡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实施规定》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上市公司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前,监事会或者监事应当继续遵守证监会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将遵照相关规定和国资监管等有关要求,履行好现有职责的同时做好职能交接的准备工作,保障公司治理结构平稳过渡。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经出具,具体详见附件《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2025年预算报告》和《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5年预算报告》。
附件:
1.《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2025年预算报告》;
3.《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5年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杭州热电集团紧紧围绕年度经营计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和工作重点,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情况,积极开拓市场,克服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继续保持公司盈利。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对2024年度完成各项财务指标分析如下:
一、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实现了合并营业收入354,081.0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31,152.61万元,合并净利润26,317.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1,197.01万元。
(一)营业收入
全年累计营业收入354,081.03万元,同比增长7.64%,主要系公司煤炭业务销售量增加影响收入增加。
(二)营业成本
全年累计营业成本316,785.33万元,同比增长9.63%,主要系公司煤炭业务采购量增加影响成本增加。
(三)期间费用
1.销售费用
本期发生销售费用667.31万元,同比增长8.68%,主要系公司煤炭业务量增加,人工费用波动影响。
2.管理费用
本期发生管理费用11,572.60万元,同比增长6.88%,主要系人工费用波动以及折旧增加综合影响。
3.研发费用本期发生研发费用2,754.90万元,同比增长171.37%,主要系公司新增研发项目,加大研发项目投入影响。
4.财务费用本期发生财务费用910.25万元,同比下降41.65%,主要系融资规模和融资成本下降影响。
(四)投资收益本期投资收益8,510.99万元,同比增长8.02%,主要系对联营公司确认投资收益增加。
(五)营业外收支净额本期营业外收支净额1,584.42万元,同比增长744.50%,主要系年度碳排放权出售同比增加以及本年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少影响。
(六)利润总额本期实现利润31,152.61万元,同比下降7.24%,主要系蒸汽销售量有所减少以及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部分燃煤热电联产企业销售毛利下降。
(七)净利润本期实现净利润26,317.16万元,同比下降4.89%,原因同上。
(八)基本每股收益本期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53元/股,同比持平。
二、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
(一)期末资产总额为407,718.40万元,较年初增长7.51%,主要系年度租赁房产、工程项目建设以及工程安装业务等影响使用权资产、在建工程、合同资产增加。
(二)期末负债总额为123,318.11万元,较年初增长9.33%,主
要系预收货款以及租赁房产影响合同负债、租赁负债增加。
(三)期末所有者权益284,400.29万元,较期初增长6.75%,主要系年度经营累计影响。
(四)资产负债率30.25%,较期初增长0.50个百分点,主要系年度经营效益稳定,业务开展需求融资增加影响。
三、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4,098.36万元,较年初增加2,025.69万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33,398.97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22,108.49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9,264.80万元。
1.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同比下降25.33%,其中:经营现金流入同比下降10.43%,经营现金流出同比下降8.93%,主要系年度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有所减少。
2.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同比减少25,155.86万元,主要系工程建设投资资金支付同比有所增加以及赎回结构性存款同比减少等影响。
3.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同比增加45,629.37万元,主要系偿还债务的本金下降影响。
附件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公司根据2024年实际经营情况,分析预测经济环境、政策变动、行业形势及市场需求等因素对预期的影响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本着“客观、求实、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2025年度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制基础和范围:
本预算包括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上海金联热电有限公司、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宁海杭热热力有限公司、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热电集团杭热绿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杭热新能源有限公司、浙物杭能(浙江)能源有限公司、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
持有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40%股权,按联营企业测算,不纳入合并。
三、2025年度预算:
202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目标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0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20亿元。
四、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指标,不代表公司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预算目标能否实现要取决于经济环境和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因素,预算的结果可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同时经营团队会更加努力,实现更好的经营成果。
附件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公司根据2024年实际经营情况,分析预测经济环境、政策变动、行业形势及市场需求等因素对预期的影响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本着“客观、求实、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2025年度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制基础和范围:
本预算为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预算。
三、2025年度预算:
202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目标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7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13亿元。
四、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指标,不代表公司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预算目标能否实现要取决于经济环境和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因素,预算的结果可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同时经营团队会更加努力,实现更好的经营成果。
议案四: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已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11,970,131.40元;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4,148,751.60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01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0%。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诉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
—29—
项目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64,016,000.00 | 64,016,000.00 | 64,016,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1,970,131.40 | 211,339,743.12 | 212,042,178.54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404,148,751.6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92,048,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11,784,017.6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192,048,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90.68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六: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前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企业发生提供或接受劳务、采购或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平、有偿、互利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情况如下:
1.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杭协”)因采购原材料煤炭需要向杭州热电采购商品,预计金额不超过84,000.00万元;上虞杭协因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子公司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安装服务,预计金额不超过8,500.00万元;上虞杭协因人员委托管理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杭州热电集团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社保(代收代付),预计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以上共计92,900.00万元。
2.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丰”)因采购原材料蒸汽需要向公司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天子湖”)采购商品,预计金额不超过4,480.00万元。
3.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公司预计会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能源集团”)的控股企业(简称“能源集团控股企业”)和联营企业(简称“能源集团联营企业”)销售劳务、采购商
品和劳务等关联业务,其中:销售劳务、销售商品预计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采购商品和劳务预计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以上共计3,500.00万元。
4.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公司预计会与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城投集团”)的控股企业(简称“城投集团控股企业”)提供服务、采购商品和劳务,其中:提供劳务预计金额不超过4,500.00万元;采购商品和劳务预计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以上共计4,800.00万元。
上虞杭协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浙江华丰为公司股东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能源集团控股企业、能源集团联营企业和城投集团控股企业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指引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杭州热电及子公司与上虞杭协、浙江华丰、能源集团控股企业和联营企业、城投集团控股企业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32—关联交易类
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前次预计金额 | 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上虞杭协 | 煤炭销售 | 98,000.00 | 58,119.20 | 原材料价格变化及商品需求量的影响 |
浙江华丰 | 蒸汽供应 | 4,800.00 | 3,381.16 | 原材料价格变化及商品需求量的影响 | |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管材销售 | 2,000.00 | 0.00 | 项目承接影响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和服务 | 上虞杭协 | 安装维修服务 | 10,000.00 | 3,516.76 | 项目承接影响 |
上虞杭协 | 管理费 | 15.00 | 6.90 | ||
上虞杭协 | 社保等金额(代扣代缴) | 400.00 | 383.29 |
—33—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
务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 |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 | 燃气费 | 2,000.00 | 0.38 | 项目承接影响 |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管道安装 | 9.10 | |||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燃气设备维修 | 0.00 | |||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 危险废物处置费 | 3.91 | |||
杭州之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汽车 | 100.00 | 15.40 | 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增加 | |
杭州城北文澜大酒店有限公司 | 服务 | 5.84 | |||
杭州市千岛湖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矿泉水 | 0.80 | |||
杭州钱江新城商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职工疗休养、培训等 | 112.42 | |||
杭州市城投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城投大讲堂培训等 | 1.60 | |||
杭州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洲际酒店 | 会务费 | 2.14 | |||
合计 | 117,315.00 | 65,558.90 |
注1:因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向城投集团控股企业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提供服务(污泥处置费)83.85万元;注2:因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向能源集团控股企业桐庐杭燃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管道安装业务9.10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前次实际发生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上虞杭协 | 煤炭销售 | 84,000.00 | 35.88 | 11,747.34 | 58,119.20 | 34.65 | 原材料价格变化及商品需求量的影响 |
浙江华丰 | 蒸汽供应 | 4,480.00 | 2.84 | 856.07 | 3,381.16 | 2.36 | 原材料价格变化及商品需求量的影响 |
[注1]主要为销售管材;[注2]主要为安装检修服务类[注3]主要为污泥处置费;[注4]主要为燃气采购、燃气设备维修服务、安装服务等;[注5]主要为日常用商品采购等[注6]主要为日常采购商品、服务等。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34—
能源集团控股
企业[注1]
能源集团控股企业[注1] | 管材销售 | 1,000.00 | 4.11 | 0.00 | 0.00 | 0.00 | 受项目承接影响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上虞杭协 | 安装维修服务 | 8,500.00 | 34.91 | 300.00 | 3,516.76 | 22.55 | 受项目承接影响 |
上虞杭协 | 管理费 | 0.00 | 0.00 | 0.00 | 6.90 | 100.00 | — | |
上虞杭协 | 社保等金额(代扣代缴) | 400.00 | 100.00 | 104.17 | 383.29 | 100.00 | — | |
能源集团控股企业[注2] | 安装维修服务 | 1,000.00 | 4.11 | 0.00 | 9.10 | 0.06 | 受项目承接影响 | |
城投集团控股企业[注3] | 污泥处置费 | 4,500.00 | 100.00 | 192.48 | 83.85 | 100.00 | 受业务需求影响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能源集团控股企业[注4] | 商品、劳务等 | 1,300.00 | 0.40 | 0.00 | 13.39 | 0.00 | 受项目承接以及日常业务需求影响 |
能源集团联营企业[注5] | 商品采购等 | 200.00 | 0.06 | 0.00 | 0.00 | 0.00 | 受日常业务需求影响 | |
城投集团控股企业[注6] | 商品、劳务等 | 300.00 | 0.09 | 0.30 | 138.20 | 0.04 | 受日常业务需求影响 | |
合计 | 105,680.00 | 13,200.35 | 65,651.85 |
(一)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35—
项目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 |
法定代表方 | 陈图敏(Mr.WichaiThawisin) |
成立日期 | 2002年11月19日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路7号 |
持股比例 | 热电集团持股40%,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协联大众有限公司持股25%,协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持股10%,协联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持股15%。 |
经营范围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02,883.66万元,负债总额39,406.43万元,净资产63,477.23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37,088.96万元,实现净利润21,568.19万元,资产负债率38.30%。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上虞杭协40%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徐益峰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上虞杭协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上虞杭协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55,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章成江 |
成立日期 | 2014年7月11日 |
—36—
住所
住所 |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天子湖工业园区天子湖大道555号 |
持股比例 | 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51%,杭实产投控股(杭州)集团有限公司35%,中国烟草投资管理公司7.64%,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3.18%,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18%。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烟草专卖品生产;烟草专卖品批发;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45,900.00万元,负债总额22,008.00万元,净资产123,892.0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4,779.00万元,实现净利润237.00万元,资产负债率15.08%。(未审数)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浙江华丰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浙江华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浙江华丰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60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沈卓恒 |
成立日期 | 2022年12月05日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聚园路290号 |
持股比例 |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37—
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972,587.51万元,负债总额1,630,181.23万元,净资产1,342,406.2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192,804.38万元,实现净利润121,794.89万元,资产负债率54.84%。(未审数)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能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能源集团及其控股企业以及联营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能源集团控股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项目 | 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3,000,0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李红良 |
成立日期 | 2003年08月08日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仙林桥直街3号1501室 |
持股比例 | 杭州市人民政府持股89.7558%,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526%,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0.7182%。 |
经营范围 | 经营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 |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0,263,366.00万元、负债总额17,018,529.00万元,净资产13,244,837.0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423,119.00万元,实现净利润241,826.00万元,资产负债率56.23%。(未审数)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城投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城投集团及其控股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城投集团控股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
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或劳务提供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公司本次预计向关联方销售煤炭,金额不超过84,00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销售蒸汽,金额不超过4,48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销售管材,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14,40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服务等,金额不超过1,800.00万元;年度预计总额不超过105,68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平、合理、互利的原则基础,交易目的是为了以公司的资源优势与相关关联方的需求结合为基础,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控制成本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行为均严格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
因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监事不足董事会以及监事会人数的过半数,该议案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以及2025年度计划对外担保额度的事项现汇报如下:
一、公司2025年对外担保计划概况
根据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各控股子公司正常开展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如下:
1.拟担保金额:2025年度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79,170.00万元,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均在70%以下;2025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0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40—
序号
序号 | 被担保单位名称 | 2025年度担保计划额度 | 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 | 担保额度占最近一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 |
1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 23,000.00 | 53.75% | 9.87% |
2 | 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 | 24,420.00 | 46.52% | 10.48% |
3 | 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 9,000.00 | 60.54% | 3.86% |
4 | 浙物杭能(浙江)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 | 0.07% | 4.29% |
5 | 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 | 12,750.00 | 0.00% | 5.47% |
合计 | 79,170.00 | — | 33.96% |
2.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方担保;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公司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确定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的总体安排,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四、对外担保的目的和影响公司本次担保计划是为确保各控股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而进行的,目前各担保对象经营正常,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且担保比例不超过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持股比例,担保风险可控。
五、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执行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560.00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6,56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0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41—
序号
序号 | 被担保单位名称 | 2024年度担保计划 | 2024年底实际担保余额 | 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 | 占最近一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 |
1 | 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 | 31,000.00 | 14,060.00 | 46.52% | 6.03% |
2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 28,000.00 | 2,500.00 | 53.75% | 1.07% |
3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10,000.00 | — | — |
—42—
4 | 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 | — | — | |
5 | 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 | 1,000.00 | — | — | |
合计 | 80,000.00 | 16,560.00 | — | 7.10% |
此事项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计划及总额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本议案对外担保额度及授权事项有效期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附件:公司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
公司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表
单位:万元
—43—
被担保公司
被担保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址/成立日期 | 股东持股情况 | 经营范围 | 财务数据(2024年经审计数据) | |
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 | 郑自强 | 20,000.00 |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通济街20号/2010年1月8日 | 杭州协联持股74.00%,杭申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00%,杭州华亿敬投资合伙企业持股11.00%。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收入 | 46,821.20 |
净利润 | 4,486.63 | ||||||
资产总额 | 81,058.22 | ||||||
负债总额 | 37,705.12 | ||||||
所有者权益 | 43,353.10 | ||||||
资产负债率 | 46.52% |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 李明 | 24,913.53 |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太宁路599号/2010年2月2日 | 杭州热电持股100.00%。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石灰和石膏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培训(不含 | 营业收入 | 24,524.63 |
净利润 | 2,640.91 | ||||||
资产总额 | 56,032.62 | ||||||
负债总额 | 30,118.92 | ||||||
所有者权益 | 25,913.70 | ||||||
资产负债率 | 53.75% |
—44—
被担保
公司
被担保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址/成立日期 | 股东持股情况 | 经营范围 | 财务数据(2024年经审计数据) | |
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 王志明 | 5,000.00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泰峰村1幢、2幢/1995年4月12日 | 杭州热电持股100.00%。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五金产品制造;特种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收入 | 21,543.53 |
净利润 | 1,293.09 | ||||||
资产总额 | 21,162.73 | ||||||
负债总额 | 12,811.01 | ||||||
所有者权益 | 8,351.72 | ||||||
资产负债率 | 60.54% | ||||||
浙物杭能(浙江)能源有限公司 | 徐益峰 | 9,800.00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湖街道圣塘景区5号2幢二楼202室/2024年8月30日 | 杭州热电持股50.00%。 | 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 营业收入 | 3.49 |
净利润 | -8.96 | ||||||
资产总额 | 1,992.51 | ||||||
负债总额 | 1.47 |
—45—
被担保公司
被担保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址/成立日期 | 股东持股情况 | 经营范围 | 财务数据(2024年经审计数据) | |
经营活动)。 | 所有者权益 | 1,991.04 | |||||
资产负债率 | 0.07% | ||||||
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 | 古兴华 | 5,000.00 | 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小池镇精品街29号/2024年1月26日 | 杭州热电持股51.00%。 |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石灰和石膏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营业收入 | 0 |
净利润 | -0.11 | ||||||
资产总额 | 499.89 | ||||||
负债总额 | 0 | ||||||
所有者权益 | 499.89 | ||||||
资产负债率 | 0.00% |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5年度在不超过58.6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的总额度向银行申请授信。
一、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申请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5年度在不超过58.6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的总额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资金需求进行办理具体融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具体授信工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本次授信额度及授权事项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九: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明确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协联”)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和审批权限,现将2024年财务资助实际执行及2025年财务资助计划汇报如下:
一、提供财务资助概况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收益,缓解有资金需求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压力,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拟申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协联在2025年度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500.00万元,该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临时周转。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事项如下:
1.财务资助的对象:公司控股子公司
2.财务资助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9,500.00万元,在此额度以内资助资金可循环使用。
3.财务资助期限:每笔财务资助不超过12个月。
4.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财务资助资金的用途:主要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周转。
6.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当年市场利率水平及实际情况确定。
单位:万元
—48—
序号
序号 | 资助单位 | 被资助对象名称 | 2025年度财务资助额度 |
1 | 杭州热电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 20,500.00 |
2 | 杭州协联 | ||
3 | 杭州热电 | 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 9,000.00 |
4 | 杭州协联 | ||
合计 | 29,500.00 |
二、被资助方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
三、本次财务资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协联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是给予控股子公司资金方面的必要支持,保证其正常经营的资金所需。对公司的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在控股子公司具有实际的偿债能力,且资助时间较短,公司及杭州协联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因此,公司认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四、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1,600.00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49—序号
序号 | 资助单位 | 被资助对象名称 | 2024年度财务资助资金余额(万元) |
1 | 杭州热电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 11,500.00 |
2 | 杭州协联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 9,000.00 |
3 | 杭州协联 | 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 1,100.00 |
合计 | 21,600.00 |
五、其他说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在上述财务资助计划及总额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具体财务资助事项,并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完成相关程序后实施。本议案财务资助额度及授权事项有效期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附件:公司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介绍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公司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介绍表
单位:万元
—50—
被资助对象
被资助对象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址/成立日期 | 股东持股情况 | 主营业务 | 财务数据(2024年经审计数据) | |
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 | 李明 | 24,913.53 |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太宁路599号/2010年2月2日 | 杭州热电持股100.00%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石灰和石膏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收入 | 24,524.63 |
净利润 | 2,640.91 | ||||||
资产总额 | 56,032.62 | ||||||
负债总额 | 30,118.92 | ||||||
所有者权益 | 25,913.70 | ||||||
资产负债率 | 53.75% | ||||||
杭州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 王志明 | 5,000.00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泰峰村1幢、2幢/1995年4月12日 | 杭州热电持股100.00%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五金产品制造;特种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收入 | 21,543.53 |
净利润 | 1,293.09 | ||||||
资产总额 | 21,162.73 | ||||||
负债总额 | 12,811.01 | ||||||
所有者权益 | 8,351.72 | ||||||
资产负债率 | 60.54% |
议案十: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申请在2025年度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及授权事项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具体现金管理业务,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三)投资期限:投资产品的期限为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投资额度: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提交相应流程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后办理。控股子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审批。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发行主体提供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波动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计划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产生的收益属于投资所得,归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对经营性现金流产生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过去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53—
序号
序号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本金 |
1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4,000.00 | 28.92 | |
2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5,000.00 | 7.99 | |
3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 | 8,000.00 | 11.28 | |
4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 | 8,000.00 | 13.67 | |
5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 | 8,000.00 | 13.15 | |
6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500.00 | 5.51 | |
7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 | 8,000.00 | 17.36 | |
8 | 结构性存款 | 10,900.00 | 10,900.00 | 20.70 | |
9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 | 3,500.00 | 7.28 | |
10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 | 8,000.00 | 15.25 | |
11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5,000.00 | 9.45 | |
12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 | 6,000.00 | 10.31 | |
13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 | 8,000.00 | 8.35 | |
14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3,000.00 | 4.81 | |
15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00.00 | 1.73 | |
16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3,000.00 | 2.42 | |
17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4,000.00 | 4.93 | |
18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 | 1,500.00 | ||
19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5,000.00 | 8.25 | |
20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4,000.00 | 5.67 | |
21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500.00 | 3.02 | |
22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4,000.00 | ||
23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4,000.00 | 4.68 | |
24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3,000.00 | ||
合计 | 120,900.00 | 112,400.00 | 204.73 | 8,50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10,90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4.68 | ||||
最近12个月现金管理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0.97 | ||||
目前已使用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额度 | 8,500.00 | ||||
尚未使用现金管理产品额度 | 16,500.00 | ||||
现金管理产品总额度 | 25,000.00 |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24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尚未收回本金的现金管理产品将于2025年
月到期收回,且均在授权范围内。
上述额度及授权事项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事
项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对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离任人员)年度薪酬情况提报如下:
一、对象: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表
—55—
姓名
姓名 | 职务 | 2024年度薪酬合计 |
刘祥剑 | 董事、董事长 | 82.18 |
俞峻 | 董事、总经理 | 17.08 |
吴玲红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4.43 |
章力为 | 董事 | 0 |
金威任 | 董事 | 0 |
倪明江 | 独立董事 | 5.00 |
厉国威 | 独立董事 | 5.00 |
钱雪慧 | 独立董事 | 5.00 |
宁锋 | 职工董事 | 28.54 |
冯其栋 | 副总经理 | 71.00 |
徐益峰 | 副总经理 | 4.43 |
单位:万元
—56—
徐佳
徐佳 | 董事会秘书 | 48.58 |
许钦宝 | 董事、总经理(离任) | 53.95 |
吴芬玲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离任) | 48.76 |
王恒 | 董事(离任) | 0 |
林伟 | 独立董事(离任) | 4.00 |
戴梦华 | 独立董事(离任) | 4.00 |
陈臻 | 独立董事(离任) | 4.00 |
赵鹤立 | 职工董事(离任) | 18.74 |
李川涛 | 总工程师(离任) | 48.46 |
高鹏 | 副总经理(离任) | 52.95 |
注: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的议案》,吴玲红女士自2025年1月3日起任职公司董事。
因集团内工作调整,徐佳女士已于2025年3月18日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其他事项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前述人员包括章力为、金威任、王恒。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且关联委员回避表决。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利益相关董事刘祥剑、俞峻、吴玲红、宁锋、倪明江、厉国威、钱雪慧回避表决。利
益非相关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过半数,本议案将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对2024年度监事(含离任人员)年度薪酬情况提报如下:
一、对象: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
二、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监事薪酬表
—58—
姓名
姓名 | 职务 | 2024年度薪酬合计 |
范叔样 | 监事会主席 | 70.71 |
吴玉珍 | 监事 | 0 |
施蓓 | 监事 | 0 |
顾东杰 | 职工监事 | 29.47 |
万秀月 | 职工监事 | 13.73 |
林燕 | 监事(离任) | 0 |
汪伟锋 | 监事(离任) | 0 |
张红兵 | 职工监事(离任) | 22.49 |
张静 | 职工监事(离任) | 10.75 |
上述监事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其他事项
1.监事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前述人员包括吴玉珍、施蓓、林燕、汪伟锋。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监事会利益相关监事回避表决,剩余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本议案将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听取: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2024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已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报告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