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164,064.8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末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6,154,000股,以此计算2024年末期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246,160.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6.06%。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8,246,160.00元。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8,246,160.0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865,543.56 | -48,424,784.68 | 9,319,152.16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31,164,064.8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A) | 8,246,16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B)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C) | -5,413,362.9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D=A+B) | 8,246,16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是 | ||
现金分红比例(%)(E=D/C) | 不适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为负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