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三美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对三美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7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733,761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32.43元,募集资金总额193,716.5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81,289.6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12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和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3,155.31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明细金额
2023年12月31日余额45,461.61
加:利息收入981.45
理财投资收益-
明细金额
减:募集资金支出23,286.93
银行手续费等0.82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3,155.31
其中:(1)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355.31
(2)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余额12,800.0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情形。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和长江保荐分别与相关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履行了相关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用途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武义支行769899991010003007481江苏三美2万吨/年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已注销
2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如东支行484573015173江苏三美2万吨/年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已注销
3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武义支行8110801013201780603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已注销
4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如东农商银行洋口支3206230381010000093869江苏三美1万吨/年五氟丙烷项目已注销
序号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用途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武义支行377976060052江苏三美1万吨/年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已注销
6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如东支行535273013377江苏三美1万吨/年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已注销
7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金华分行79050122000089911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已注销
8重庆三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注)工商银行垫江支行3100014129200042974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已注销
9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农业银行武义支行19630101040030920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已注销
10浙江三美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农业银行武义支行19630101040030938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已注销
11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宁波分行76880188000162133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已注销
12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武义支行1208060029000501204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2,130.43
13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武义溪南支行33050167735500000744浙江三美年产5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531.94
14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武义西溪支行33050167735600000200-0002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505.09
15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农业银行武义支行19630101040037669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7,122.47
16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清流支行424782020895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40.74
17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武义西溪支33050167735600000200-0001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0.06
序号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用途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8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武义西溪支行33050167735600000200-0003偿还银行贷款项目19.53
19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武义西溪支行33050167735600000200-000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04
合计10,355.31

注:已更名为“重庆信辰实业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

日,公司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起息日到期日资金来源
1建设银行溪南支行单位定期存款定期大额存单4,700.001.15%90天2024/12/172025/3/17闲置募集资金
2建设银行西溪支行单位定期存款定期大额存单8,100.001.15%90天2024/12/172025/3/17闲置募集资金
合计12,800.00/////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4亿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于2024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4年度,公司累计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89,600.00万元,累计收回现金管理金额为76,8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2,8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中已到期产品的募集资金均已如期归还。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除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已披露的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9月9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原项目)变更为“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新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4,224.00万元,实施主体为重庆三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为“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新项目),总投资14,759.13万元,原项目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江苏三美1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原项目)变更为“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新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0,189.90万元,实施主体为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新项目),总投资23,440.00万元,原项目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将“江苏三美1万吨五氟丙烷项目”(原项目)变更为“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新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7,682.70万元,实施主体为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新项目),总投资108,000.00万元,原项目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变更为用于“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5,000.00万元,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投向进行变更,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变更为用于“浙江三美年产5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和“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5,000.00万元,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投向进行变更,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浙江三美年产5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和“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存在上述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存在上述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三美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三美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美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81,289.6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286.9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8,801.74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4,948.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3.47%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江苏三美2万吨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14,393.0014,393.0014,393.000.009,619.50-4,773.50注(1)66.832021年12月7,890.09不适用
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①江苏三美1万吨五氟丙烷项目;②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27,682.7032,085.8632,085.86注(12)20,705.6734,609.002,523.14注(13)107.86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福建东莹江苏三美120,189.9020,189.9020,189.902,144.7916,044.82-4,145.0879.472025年10不适用不适
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
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重庆三美分装项目14,224.0014,224.0014,224.000.007,731.70-6,492.30注(2)54.362021年4月注(6)不适用
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5,000.00596.84596.840.00596.840.00注(3)100.002023年10月注(7)不适用
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15,000.002,698.022,698.02135.022,698.020.00注(4)100.002024年4月注(8)不适用
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4,800.004,800.004,800.000.003,347.43-1,452.57注(5)69.742023年4月注(9)不适用
浙江三美年产5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5,500.005,500.00284.95284.95-5,215.055.182026年5月注(10)不适用
浙江三美三美股份研/6,801.986,801.9816.5016.50-6,785.480.242026年5月注(11)不适
研发中试建设项目发与检测中心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70,000.0070,000.0070,000.000.007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10,000.000.001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81,289.60181,289.60181,289.6023,286.93154,948.7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1)江苏三美2万吨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厂房建设、软硬件设备采购等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整和优化,实现降本增效,有效节约了项目资金支出,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有所减少;2019年度,受氟化工行业下行周期和产品行情回落影响,公司审慎控制HFCs项目投资进度,项目尚未完成,需继续投入建设及配套流动资金,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项目完成期限延期1年至2020年12月;2020年度,公司继续投入募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受HFCs制冷剂行业景气度进一步下行影响,公司持续审慎控制HFCs项目的资金投入,同时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化工安全环保形势趋严等延缓了项目建设进度,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项目完成期限延期1年至2021年12月。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江苏三美2万吨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江苏三美1万吨五氟丙烷项目:2019年以来HFCs行业进入下行周期,主要HFCs产品价格回落,产品盈利水平下降,市场行情低于预期;HFC-245fa为第三代发泡剂,主要用于替代第二代发泡剂HCFC-141b,是HCFC-141b向第四代HFOs发泡剂更新换代的过渡产品,受《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对HFCs削减进程安排和进一步对HFCs、HFOs产品市场影响,全球HFOs产品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加速,HFC-245fa作为过渡产品的市场替代需求、产品过渡周期均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鉴于行业下行周期及其波动的不确定性,以及基加利修正案生效实施对HFCs市场的实际影响逐步体现,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审慎控制项目投资进度。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趋势并持续评估政策实施对市场的影响变化,进一步根据政策和市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投资进度。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本项目完成期限延至2023年5月。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将“江苏三美1万吨五氟丙烷项目”(原项目)变更为“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新项目)。
(3)江苏三美1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高纯电子级氢氟酸主要用于集成电路、太阳能光伏和液晶显示屏等领域中的芯片、硅片、玻璃基板的清
洗和蚀刻,是上述领域关键性基础化工材料之一,属于国产替代产品,产品生产技术壁垒、市场进入壁垒、客户对产品质量等级要求较高,技术和市场投入的风险较大;公司与具备电子级氢氟酸先进生产技术和全球销售渠道的日本森田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合作推进浙江森田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蚀刻级氢氟酸项目,合作项目于2019年完成工程建设并开始试生产,根据合作项目推进过程中产品技术要求、工程建设进度及目前产品试制的实际情况和客户认证等环节的整体进度情况,为降低本项目募集资金投资的技术和市场等风险,公司审慎控制本项目投资进度。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尚未投入,公司需进一步结合合作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和自身技术、市场等相关条件确定本项目的具体投资进度。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项目完成期限延期1年至2022年3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原项目募集资金尚未投入。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江苏三美1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原项目)变更为“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新项目)。
(4)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受氟制冷剂行业下行周期和产品价格回落影响,并考虑跨区域市场竞争成本等因素,继续建设原项目不再具有预期的经济性;为增强抵御周期性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拟加强华东区域产能配套建设,增强对本区域及周边区域市场销售的保障能力。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2019年9月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募集资金全部变更投向至“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建设进度延缓,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完成期限延至2021年9月。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加强工程建设、软硬件设备采购等环节把控,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合理节约资金支出;公司建设的供热系统改造项目,在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生产用热需求的同时,也是为了符合“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环保政策要求,对原有供热系统进行改造,包含了烟气处理等环保设施用于提升公司环保治理水平,因此本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相应有所减少;公司目前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同时制冷剂行业处于低谷期,公司新扩产项目建设总体进度减缓,导致因产能扩张而带来的环保提升需求也相应减缓。公司根据现有环保设施的整体运行情况及未来产品的布局,确定相关环保处理设施的投入,募集资金投入未达到原计划进度,受项目所处武义县新材料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规划及建设进展影响,本项目投入有所减缓;同时,受HFCs制冷剂行业下行周期影响,公司产能扩张及配套环保建设需求减缓。根据园区及公司未来项目建设规划及配套环保建设需求,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本项目完成期限延至2023年5月。受园区建设规划及建设进展影响,本项目投入有所减缓;同时,公司已完成对两台25吨锅炉的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厂内10吨以下锅炉的煤改天然气工程以及供热系统项目的建设,已较好地提升了公司的环保管理效率和环保治理水平,对配套环保建设需求减缓。根据园区及公司未来项目建设规划
及配套环保建设需求,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本项目完成期限延至2024年12月。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变更为用于“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
(6)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公司在项目可行性方案框架内对相关进度细节等进行合理调整,同时加强募集资金支出的审批监督管理,合理控制相关费用,实际投资进度放缓;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已建成部分试验室,包括催化剂制造试验室、液相氟化试验室、气相色谱质谱分析室等,并配套了其他试验室的部分研发和检测设备仪器,同时组建了相应的研发团队,为项目进一步推进准备条件。受园区建设规划及建设进展影响,本项目投入有所减缓。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方案结合实际经营需要继续推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本项目完成期限延至2023年5月。受园区建设规划及建设进展迟缓、第四代制冷剂应用推广较慢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预计本项目不能在原计划完成期限内建成。经公司审慎考虑,从生产经营实际出发,为了能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投资效益,切实增强研发服务于经营的能力,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本项目完成期限延至2024年12月。由于园区的发展与规模扩大,园区内布局结构改善,公司可使用的土地及房产资源增加。因此,公司不再新建研发与检测中心大楼,而是对园区内其他企业搬迁后空置下来的办公楼进行适当地装修改造,作为研发与检测中心大楼使用,以提高资源利用率。本着合理、有效、节俭的原则,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原募投项目实施效果和原有的研发、生产、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审慎控制设备仪器采购成本,同时将部分原有旧设备仪器进行改造以满足使用需求,提高了旧设备仪器的利用率,从而较大地降低了设备仪器的购置支出。本项目已建成部分试验室,包括催化剂制造试验室、液相氟化试验室、气相色谱质谱分析室等,并配套了其他试验室的部分研发和检测设备仪器,已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有关产品的研发与检测需求。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变更为用于“浙江三美年产5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和“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
(7)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审慎控制资金支出,加强各环节费用控制和管理,因此项目前期投入减少;根据氟化工行业市场变化和公司应对行业周期性下行风险的市场措施,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9月9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投资计划的议案》,本项目完成期限延至决议通过后3年;2020年度,受HFCs制冷剂行业景气度进一步下行和公共卫生事件影响,项目资金投入减少。公司将继续投入募集资金推进本项目实施。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本项目完成期限延至2023年5月。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2024年以来,为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产品竞争力,公司对该项目的生产工艺
进行了优化改进;但鉴于六氟磷酸锂产品市场竞争激烈、行业企业盈利能力差,为控制经营风险,公司相对放缓了产能建设节奏。目前,该项目已建成1,500吨/年六氟磷酸锂产能(其中,六氟磷酸锂晶体产能为1,000吨/年,六氟磷酸锂溶液产能为500吨(折固)/年),并于2024年10月中旬用前述产能进行了试生产。后续,公司将根据试生产情况,逐步开展市场开拓工作;并结合六氟磷酸锂的市场行情,继续完成剩余产能的建设工作。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的完成期限延期至2024年4月;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的完成期限延期至2024年10月;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完成期限延期至2025年10月。
(9)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武义县新材料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项目的工程用地为山坡地,该地块此前未被开发使用,地形相对复杂。在施工过程中,土建工程量较预期有所增加;同时,公司对设计时的管道工程布局进行了优化;导致该项目整体土建工程进度滞后。根据园区的建设规划以及该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完成期限延期至2025年12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已变更募投项目详见本表“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的内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详见三、(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该项目已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注

:该项目已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浙江三美年产

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和“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注

:该项目已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供热系统改造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自身供热能力,为公司产业链延伸和产能提升提供基础条件,促进公司主业发展并节能减排,具有间接经济效益。

注7:项目建设将提升公司环保管理效率和环保治理水平,保障公司生产的稳定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同时进一步节能减排,具有间接经济效益。注8:项目建设有利于整合研发人才和设备资源,增强研发能力,加速产品和技术储备,占领市场先机,促进生产工艺优化改进,助推降本增效,具有间接经济效益。注9:项目实施有利于扩大“三美”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以赢得更多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推动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具有间接经济效益。注10:项目实施可实现部分产品催化剂自产,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实现间接经济效益。注11:项目实施有利于衔接研发阶段中的小试、小试放大环节,完善产品的开发流程;有利于整合资源,提高研发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实现间接经济效益。注12:此金额为原项目(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剩余募集资金余额4,925.99万元与“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7,682.70万元之和。注13:此处累计投入总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总额,系包含了使用该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产生的现金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注14: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重庆三美分装项目14,224.0014,224.000.007,731.7054.362021年4月不适用不适用
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江苏三美1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20,189.9020,189.902,144.7916,044.8279.472025年10月不适用不适用
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①江苏三美1万吨五氟丙烷项目;②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32,085.8632,085.8620,705.6734,609.00107.86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浙江三美年产5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5,500.005,500.00284.95284.955.182026年5月不适用不适用
浙江三美研发中三美股份研发6,801.986,801.9816.5016.500.242026年5月不适用不适用
试建设项目与检测中心项目
合计78,801.7478,801.7423,151.9158,686.97/////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1)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受氟制冷剂行业下行周期和产品价格回落影响,并考虑跨区域市场竞争成本等因素,公司西部地区市场开拓进度有所放缓,继续建设原项目(重庆三美分装项目)不再具有预期的经济性;为增强抵御周期性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拟加强华东区域产能配套建设,增强对本区域及周边区域市场销售的保障能力。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9月9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原项目)变更为“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新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4,224.00万元,实施主体为重庆三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重庆信辰实业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为“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新项目),总投资14,759.13万元,原项目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2)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下游企业对高纯电子级氢氟酸纯度及品质要求提高,产品工艺技术、质量控制和客户认证难度增大,尤其国际半导体头部企业对高纯电子级氢氟酸产品质量及其稳定性要求提高,对原有供应商的依赖增强,导致企业进入相关产业供应链的难度增加,产品项目投资的技术、市场风险增大。综合考虑公司合作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自身技术、市场等相关条件,经审慎评估,为控制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先投资于其他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原项目(江苏三美1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募集资金投向。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江苏三美1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原项目)变更为“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新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0,189.90万元,实施主体为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新项目),总投资23,440.00万元,原项目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3)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①五氟丙烷(HFC-245fa)为第三代发泡剂,主要用于替代第二代发泡剂HCFC-141b,是HCFC-141b向第四代HFOs发泡剂更新换代的过渡产品。2021年6月,我国正式接受基加利修正案,其于2021年9月15日对我国正式生效。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我国HFCs生产量和消费量将在2020-2022年平均值的基础上,于2024年冻结,2029年开始削减。2022年是HFCs削减基准值计算的最后一年,同时考虑目前HFCs的市场环境,继续建设原项目(江苏三美1万吨五氟丙烷项目)将不具有预期的经济性。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将“江苏三美1万吨五氟丙烷项目”(原项目)变更为“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新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7,682.70万元,实施主体为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新项目),总投资108,000.00万元,原项目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②公司根据环保设施的整体运行情况、产品的生产情况以及未来产品的布局,确定相关环保处理设施的投入;同时,受武义县新材料产业园建设规划及建设进展迟缓影响,“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原项目)投入有所减缓。公司已完成对两台25吨锅炉的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厂内10吨以下锅炉的煤改天然气工程以及供热系统项目的建设,已较好地提升了公司的环保管理效率和环保治理水平,对配套环保建设需求减缓。目前,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产品结构、项目建设情况等相关因素,经审慎评估,为控制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公司拟变更“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原项目)募集资金投向,优先投资于“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另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具体的环保监管要求,使用自有资金投入有关环保提升建设项目,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变更为用于“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
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4)浙江三美年产5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5)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由于武义县新材料产业园的发展与规模扩大,园区内布局结构改善,公司可使用的土地及房产资源增加。因此,公司不再新建研发与检测中心大楼,而是对园区内其他企业搬迁后空置下来的办公楼进行适当地装修改造,作为研发与检测中心大楼使用,以提高资源利用率。本着合理、有效、节俭的原则,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原募投项目实施效果和原有的研发、生产、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审慎控制设备仪器采购成本,同时将部分原有旧设备仪器进行改造以满足使用需求,提高了旧设备仪器的利用率,从而较大地降低了设备仪器的购置支出。“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原项目)已建成部分试验室,包括催化剂制造试验室、液相氟化试验室、气相色谱质谱分析室等,并配套了其他试验室的部分研发和检测设备仪器,已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有关产品的研发与检测需求。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变更为用于“浙江三美年产5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和“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