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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敏,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袁敏)

作为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于2024年8月13日换届离任),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袁敏,男,1975年9月出生,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教于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曾兼任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13日前)。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兼任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嘉拓智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会计专业相关资质及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

验。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相关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及服务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袁敏55002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任职期内,共组织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2023年度各类资产减值、聘任财务总监等相关议案,作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等报告,并审议了2023年年报、2024年一季报等两次定期报告。

2024年任职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参与审议了公司董事及高管2023年从公司领取报酬情况、关于调整董事薪酬的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长江投资《领导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2024—2025年)》等议案。2024年任职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分别审议了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等议案,本人对相关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进行审查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常态化的沟通交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中的关键事项及财务问题、内部控制状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及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进一步搭建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桥梁。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有关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每次召开相关会议前,积极配

合并主动提供本人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情况和资料,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财务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除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外,本人还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知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多方面信息,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2024年任职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针对公司管理层2023年度识别出一项有关子公司安庆长投矿业组织架构流程运行的内部控制重要缺陷,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督促并指导管理层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及管理措施,管理层规范了内控制度执行,提升了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任职期内,未涉及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涉及董事会换届事项及聘任高管事项。本人组织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参加了董事会会议,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未发现其违反《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

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认为财务总监候选人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符合任职条件。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更换了总经理,并涉及董事会换届事项。本人参加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对董事、高管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未发现其违反《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认为候选人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符合任职条件。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管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报酬情况、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2024—2025年)、调整公司董事薪酬的方案等董事会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支付符合公司有关薪酬体系的规定,公司年度报告中将披露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在2024年8月13日完成董事会换届之后,本人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此,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一直以来对本人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

袁敏2025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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