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对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或“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所述,长江投资于2025年3月11日收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应诉通知书和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递交法院的民事起诉状,法院已经受理长江投资参股公司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诉长江投资其他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已分配利润152,369,473.90元;2、请求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担保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截至审计报告日,上述案件尚未正式开庭,由于诉讼案件情况复杂,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诉讼相关报表项目列报是否完整、准确,我们亦无法确定应调整金额及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上会基于相关情况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针对公司与参股企业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涉及的司法案件,公司将持续跟踪案件进展,并依法积极应诉,全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公司董事会将持续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紧密沟通,积极推动公司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