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度,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发挥审查、监督的作用。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袁敏先生、独立董事刘涛女士、董事王志东先生3位成员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袁敏先生担任。2024年8月13日,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经九届一次董事会审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章贵桥先生、独立董事罗守贵先生、董事李乐先生3位成员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章贵桥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召开了以下会议:
会议情况 | 会议内容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3年度报告审计事项沟通(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涉及的重要事项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1.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阅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2.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3.审议《长江投资公司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4.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6.审议《长江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7.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8.听取《长江投资审计室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意见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关于聘任长江投资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 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并发表意见。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 | 1.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审议《关于长江投资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审议《关于制定<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 | 2024年度报告审计事项沟通(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涉及的重要事项 |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2024年,我们对公司各类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阅,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制定了《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续聘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请的上会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对上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评估,我们认为上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告期内,我们在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与上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真听取上会的阶段性工作汇报,充分沟通和交流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相关重要事项的审计情况。详见《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度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认可公司组织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
同时督促公司审计室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审计室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年度工作总结、计划,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报告期内,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针对公司管理层2023年度识别出的内控重要缺陷:“子公司安庆长投矿业组织架构流程的运行缺陷”的问题,审计委员会听取管理层的整改进展汇报,督促并指导管理层优化内部控制流程,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子公司长投矿业已通过法人治理相关程序,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截至目前,长投矿业组织架构流程的运行缺陷已整改完成。2024年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规范经营,持续完善内部管控体系和公司治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建立和运营情况及所存在的问题,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室、计财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
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六)审议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议案报告期内,结合公司董监事会换届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认为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能力,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将继续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尽职尽责、客观、独立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