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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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3-00177号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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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5号)核准,本公司向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561,5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82元。截至2021年5月26日,本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561,50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49,999,999.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667,478.9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41,332,520.1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3-10001号《验资报告》。
2022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7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22,112,444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42.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999,994.4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186,412.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25,813,581.7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3-0001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
(1)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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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1)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以下简称“交行枣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台儿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建行台儿庄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丰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集贤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安徽丰元与建行集贤路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限定公司将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集中存放入以上银行账户,且保证下述专户仅用于本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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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6,714.61
136,714.6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317.35
14,317.3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7,053.92
137,053.9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
分变更)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
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
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
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
1、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
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否
否32,000.00
32,000.0031,133.25
31,133.251,316.71
1,316.7130,817.24
30,817.24
98.98
98.98
2023/6/30
2023/6/30-3,389.40
-3,389.40否
否否
否
2、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
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2、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
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否
否71,400.00
71,400.0071,400.00
71,400.005,552.63
5,552.6364,607.31
64,607.31
90.49
90.49
2024/9/30
2024/9/30-11,608.83
-11,608.83否
否否
否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否35,600.00
35,600.0034,181.36
34,181.36
34,181.36
34,181.36
1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否
否
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1)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
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
(1)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
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否
否
495.66
495.66
495.66
495.66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否
否
(2)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
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2)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
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否
否
6,952.35
6,952.356,952.35
6,952.35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否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39,000.00
139,000.00136,714.61
136,714.6114,317.35
14,317.35137,053.92
137,053.92
-14,998.23
-14,998.2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报告期内受市场环境、行业格局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三元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公司设备稼动率不足,使得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2024年度未完成效益预测。
2、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12月变更为2024年9月,上述募投项目延期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产品价格同比下降,整体设备稼动率不足,单位成品分摊的制造费用较高,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使得公司该募投项目2024年度未完成效益预测。
1、报告期内受市场环境、行业格局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三元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公司设备稼动率不足,使得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000 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2024年度未完成效益预测。 2、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12月变更为2024年9月,上述募投项目延期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产品价格同比下降,整体设备稼动率不足,单位成品分摊的制造费用较高,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使得公司该募投项目2024年度未完成效益预测。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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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36,682.51万元。
①2021年7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8,162.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162.1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1]第 3-10049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②2022年10 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28,520.3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8,520.3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2]第 3-00126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36,682.51万元。 ①2021年7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8,162.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162.1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1]第 3-10049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②2022年10 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28,520.3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8,520.3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2]第 3-00126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1年7月2日起,最晚不超过2022年7月1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1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6月28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8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1,8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7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2年7月28日起,最晚不超过2023年7月27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9月30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11月21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11月24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7,7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2年11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2年11月28日起,最晚不超过2023年11月27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11日,丰元锂能控股子公司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9月12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1月6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1月22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1月23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1月24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7,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3年11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3年11月28日起,最晚不超过2024年11月27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5日,丰元锂能控股子公司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7,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2月13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月16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月19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4月29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8月23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1月5日,安徽丰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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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1月6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1月25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8,8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4年11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起,最晚不超过 2025年11月25 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10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2月19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2月20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6,8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①鉴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4,956,553.09元(包含2024年7月销户结算增加净利息收入18,67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一定募集资金节余。该结项募投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到部分资金支付节点所致。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该部分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先行结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同时,募集资金存放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 ②鉴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69,523,466.79元(包含2024年12月销户结算增加净利息收入1,452.2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 该结项募投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到部分资金支付节点所致。同时,募集资金存放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该部分资金结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