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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由李平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刘东先生和王小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如刘东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聘任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刘东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对每位候选人的提名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刘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王小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中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李平先生提名,建议补选公司董事周留征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独立董事祁怀锦、独立董事孙殿义、非独立董事周留征,其中独立董事祁怀锦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津贴情况,特对第七届董事津贴提出如下方案:

一、董事薪酬确定及发放原则

1. 坚持责任、贡献和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2. 坚持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3. 薪酬标准参照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情况、北京市地区经济增长现状、同类高科技上市公司现行标准、董事工作经验与资历等外部比较因素和兼顾内部公平的原则;

4. 凡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体系获取报酬的原则。

二、董事津贴的确定:

1.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建议发放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外部董事津贴发放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董事津贴按季度支付,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 除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外,其他董事按其所任公司岗位职务的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额外支付董事津贴。

3. 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及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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