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作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宗旨,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4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任世驰,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任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2021年3月,任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2022年9月,任四川德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9月至2023年5月,任四川省商投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0年8月至2024年2月,任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2024年10月,任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月至今,任四川国经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1年8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23年3月至今,任秦川物联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要
求的独立性。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单位任职,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任期内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任世驰 | 7 | 7 | 0 | 0 | 0 | 否 | 1 |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经核查,本人认为2024年度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重大事项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担任委员。报告期内,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开了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共表决通过了12项议案,不存在异议事项;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通过了1项议案;本人均亲自出席前述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除此以外,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治理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视频会议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情况,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各项日常业务的汇报,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此次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薪酬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其所任岗位的工作内容、年度绩效与市场行情确定的,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25年度本人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世驰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任世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