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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川物联: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528证券简称:秦川物联公告编号:2025-003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泽华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成员亦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年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理念,有利于推动公司投资价值的提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和丰富从业经验,从事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成员亦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5)。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认为: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条件合规有效,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成员亦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效果和效率进行了认真评价,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成员亦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

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邵泽华先生、李勇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李勇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薪酬考核结果。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确定,不另外发放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含税)。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全体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成员亦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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