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0证券简称:巍华新材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 |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诚信记录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次、监督管理措施
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李勇平 | 2007年 | 2007年 | 2007年 | 2022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李静程 | 2013年 | 2013年 | 2013年 | 2022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郭宪明 | 1994年 | 2002年 | 2012年 | 2022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李勇平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年-2024年 |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年-2024年 |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年-2024年 |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3年-2024年 |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年-2024年 |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4年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4年 |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4年 |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李静程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1-2022年 |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郭宪明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年-2023年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年-2024年 |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年-2023年 |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年-2024年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4年 |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 | 2024 | 增减% | |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 不适用 | 90.00 | 不适用 |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 不适用 | 20.00 | 不适用 |
立信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90.00万元、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其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力、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间,能及时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
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负责公司审计工作时,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允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