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章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1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56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04人 | ||||
2023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707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7.20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44 |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 被告 | 案件时间 | 主要案情 | 诉讼进展 |
投资者 | 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 | 2024年3月6日 |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 项目合伙人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
姓名 | 张文娟 | 王兆瑞 | 李雯宇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2010年 | 2020年 | 2002年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2008年 | 2018年 | 2013年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2010年 | 2020年 | 2011年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2024年 | 2023年 | 2024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签署或复核华策影视、万里扬、镇洋发展、天山电子和因赛集团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签署天成自控年度审计报告 | 签署或复核显盈科技、润普食品、金字火腿、明牌珠宝、天成自控、浙文影业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万元(含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
公司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公允合理地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相应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审前、审中、审后均进行了全过程的充分沟通,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审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并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关注重点等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二)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三)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初稿的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及规章的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