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3726公司简称:朗迪集团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185,651,20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211,9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故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85,439,3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175,72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08%。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朗迪集团 | 603726 | 无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陈海波 | 马金霞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 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
电话 | 0574-62193001 | 0574-62193001 |
传真 | 0574-62199608 | 0574-62199608 |
电子信箱 | ldzd@langdi.com | ldzd@langdi.com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机械风机:广泛应用于中央空调、地铁与隧道通风、住宅与公共等建筑通风、通讯机柜、空气净化与新风系统、冷链物流、农林畜牧、低空飞行等。据产业在线统计,2024年我国中央空调销售规模同比微升,内外销表现差异显著:内销额1,214.9亿元,同比下降3.8%;出口额232亿元,同比增长39.8%。随着国家“双碳”目标推动节能环保技术升级,高能效、低碳产品需求增加。传统领域增长放缓,工业领域成为新增长点,下沉市场对中小型商用空调需求提升,乡村振兴政策带动冷链物流、农业设施配套需求以及依托“一带一路”基建合作,需求持续扩大。
空调风叶:是空调的关键部件之一,空调风叶行业与空调市场的发展基本一致,随着空调市场的发展而快速增长。由于空调风叶与空调整机具有一定的匹配性,空调风叶市场容量可以根据空调行业发展前景进行预测。根据产业在线的数据,2024年家用空调总产销均超2亿台,其中总产量20,157.9万台,同比增长19.5%;总销售20,085.3万台,同比增长17.8%。内销规模10,444.8万台,同比增长4.9%;出口9,640.5万台,同比增长36.1%。内销市场的增长得益于国家“以旧换新”政策的细则正式实施,对国内空调市场产生了显著的提振效应。出口市场全年基本都保持着高位增长,为我国空调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复合材料:在“双碳”战略及环保法规驱动下,绿色低碳、高性能化、可循环利用成为新材料研发的核心方向。当前我国新材料产业规模已跃居全球前列。未来随着智能制造、绿色经济等国家战略深化,新材料行业将迎来结构性增长机遇。
(一)主要业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为机械风机、家用空调风叶、复合材料三个业务板块。
(二)主要业务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采购、生产、销售等运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1、采购模式公司采用大宗采购和零星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大宗材料由集团统一采购,其他材料及零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星采购均由各子公司自行采购。
2、生产模式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模式,同时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预先生产部分旺季销售的产成品。
3、销售模式公司对客户主要采取直接销售的模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总资产 | 2,490,066,848.83 | 2,244,787,978.06 | 10.93 | 2,143,432,872.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91,263,677.23 | 1,212,116,136.31 | 6.53 | 1,162,893,256.44 |
营业收入 | 1,894,310,426.17 | 1,630,805,672.76 | 16.16 | 1,685,199,275.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2,172,999.35 | 109,552,028.01 | 57.16 | 91,404,358.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2,682,100.03 | 90,493,577.26 | 68.72 | 83,881,046.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353,083.05 | 163,811,418.48 | -39.96 | 122,880,673.5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92 | 9.27 | 增加4.65个百分点 | 8.3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4 | 0.59 | 59.32 | 0.4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3 | 0.59 | 57.63 | 0.49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17,106,794.81 | 572,956,517.39 | 438,459,950.63 | 465,787,163.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8,480,240.66 | 57,464,540.52 | 36,997,061.52 | 39,231,156.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6,328,911.22 | 56,237,362.73 | 33,399,999.19 | 36,715,826.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078,368.29 | 50,930,012.03 | 14,576,566.43 | 17,768,136.30 |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6,734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5,413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高炎康 | 0 | 97,508,336 | 52.5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李逢泉 | 20,100 | 8,302,565 | 4.4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陈赛球 | 1,593,145 | 2,698,889 | 1.4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干玲娟 | 0 | 2,399,040 | 1.2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高文铭 | 0 | 1,960,000 | 1.0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邓志刚 | 146,400 | 1,249,600 | 0.6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刘萍 | 0 | 1,199,896 | 0.6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陈云高 | 886,800 | 886,800 | 0.4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陈海波 | 130,000 | 522,000 | 0.28 | 13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李建平 | 130,000 | 522,000 | 0.28 | 13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高炎康与干玲娟为夫妻,高文铭为高炎康与干玲娟之子;2、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