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发生上述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43,623,849.8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截至2025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185,651,20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211,9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故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85,439,3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175,72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3.08%。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0,464,678.61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94,640,398.6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4.97%。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发生上述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本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74,175,720.00 | 73,515,720.00 | 64,977,92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2,172,999.35 | 109,552,028.01 | 91,404,358.02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243,623,849.8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12,669,36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24,376,461.8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12,669,36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70.99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202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