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5,052,882.3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提取任意公积金 0 元,弥补亏损 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86,446,483.33元,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53,208,091.17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86,446,483.33元。
3、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365,251,5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度分红和特别分红,也未进行股份回购,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300,355,333.3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9.64%。
4、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天康生物
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相关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00,355,333.3 | 0 | 298,019,752.58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05,052,882.38 | -1,363,316,030.34 | 280,779,316.8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186,446,483.33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253,208,091.17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598,375,085.8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59,161,277.0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98,375,085.88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598,375,085.88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
天康生物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度)》等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