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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洗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期内(2024年度),本人作为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会议审议的各个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审核意见,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章健,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得工学博士学位。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先后荣获中国化工学会工程热化学“创新奖”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荣誉称号。章健先生历任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现任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透明陶瓷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理事、中国晶体学会陶瓷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激光与红外》、《人工晶体学报》期刊编委。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符合相关监管政策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无违规持有公司股份情形;在公司未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职务,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

在上述各项会议召开前,本人均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司依法提前准备的会议资料,参与了上述会议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讨论与审议,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议案及其他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2024年度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2024年度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2024年度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2024年度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章健8800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次数2024年度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次数2024年度委托出席股东大会次数2024年度缺席股东大会次数
章健330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履职的独立董事有本人、肖莹,本人为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其中,履职的独立董事有蔡文斌、本人,蔡文斌为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其中,履职的独立董事有本人、蔡文斌)、审计委员会(其中,履职的独立董事有肖莹、蔡文斌,肖莹为召集人)四个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召开次数参会次数召开次数参会次数召开次数参会次数召开次数参会次数
章健11224400

2024年,本人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在所任职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审议事项涉及定期报告、股权激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诸多事项,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意见,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

(四)与内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特别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期间,本人与年审会计师及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沟通,及时解决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保证了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就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等事项,本人与审计委员会及时与公司财务部、审计部、董秘办及年审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现场交流,重点对公司应收账款累积情况、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内容、以房抵债方式清理部分债务等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听取了公司管理层改进相关工作的思路和规划,本人发表了相关意见和建议,管理层对其积极响应,并及时反馈相关工作进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还通过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考察、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定期报告等重要事项沟通等时机,安排专门时间对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现场交流,就关心的问题和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及时了解、指导公司的战略规划、生产经营等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指导、监督。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落实相关法律和监管文件新规的制度建设进展,通过会议交流、现场沟

通等方式向公司董秘办了解了章程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文件的修订、出台背景和完善思路,对公司相关制度及时更新和管理机制的跟进完善予以认可,现场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高度尊重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或建议,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与独立董事的联系,在相关会议召开前依法提前报送/交付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材料,通过多种方式适时向独立董事汇报议案所涉相关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外担保及资金违规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王羽旸先生为总经理、索威先生为副总经理。本人对公司2024年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被聘任人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被聘任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4年7月9日,公司发布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本人就该事项与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程序,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续聘该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批准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人审核了公司在考虑资金状况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相关承诺,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能够积极履行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现象。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预约披露时间及时、完整地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报及摘要、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同时,对于达到披露标准的重大事项,公司严格适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进行披露。2024年度,公司共披露各类临时公告63篇。

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规范,不存在重大缺陷或违规情形。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监督公司依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相关制度进行规范运作。

(十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报告期内,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本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查,认为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情况报告期内,因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董事会相关会议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上市公司监管政策、公司制度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审阅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文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认真学习、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章政策相关要求,继续以勤勉、审慎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为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职业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有效沟通,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稳健、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章健2025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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