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二○二四年度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9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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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973号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经纬恒润”)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经纬恒润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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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 |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 | 3,477,850,777.60 |
减: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 1,870,964,554.21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 | 95,531,183.07 |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 1,702,417,406.46 |
减:本期使用募集资金 | 675,804,834.94 |
其中:置换以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 310,107,296.13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 365,697,538.81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0.00 |
加: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 | 26,334,745.0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052,947,316.54 |
注: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同日,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对该事项无异议。上表中本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中,包含报告期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预先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活期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 | 634671225 | 13,286,058.55 |
江苏涵润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 502777667618 | 1,482,756.95 |
经纬恒润(天津)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浦和支行 | 77190078801500003003 | 11,347,872.06 |
天津经纬恒润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浦和支行 | 77190078801600003201 | 6,830,628.98 |
合计 | 32,947,316.54 |
注:1、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杏石口支行于2024年4月9日更名为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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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外,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中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020,000,0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江苏涵润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涵润”)、经纬恒润(天津)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研究院”)、天津经纬恒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经纬”)、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各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3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银行账号为634671225。
2022年5月12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涵润与保荐机构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银行账号为502777667618;同日,公司、公司子公司天津研究院与保荐机构和上海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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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银行账号为77190078801500003003。
2023年3月29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经纬与保荐机构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银行账号为7719007880160000320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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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受托机构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收益类型 | 是否归还 |
截至报告期末存续的现金管理产品 | ||||||
上海银行 | 定期存单 | 550,000,000 | 2022/9/20 | 2025/9/20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否 |
华夏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20,000,000 | 2024/10/8 | 2025/1/8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否 |
华夏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 | 2024/10/8 | 2025/1/1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否 |
华夏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 | 2024/11/7 | 2025/2/1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否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 | 2024/12/6 | 2025/6/6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否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 | 2024/12/9 | 2025/12/9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否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 | 2024/12/18 | 2025/12/18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否 |
华夏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 | 2024/12/27 | 2025/6/27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否 |
华夏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 | 2024/12/31 | 2025/4/3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否 |
合计 | 1,020,000,000 | — | — | — | — | |
报告期内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00 | 2024/5/9 | 2024/5/2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是 |
交通银行 | 定期存单 | 150,000,000 | 2023/5/30 | 2024/5/30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是 |
建设银行 | 定期存单 | 100,000,000 | 2023/6/1 | 2024/6/1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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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机构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收益类型 | 是否归还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 | 2024/6/3 | 2024/6/11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是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 | 2024/6/14 | 2024/6/21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是 |
中国银行 | 定期存单 | 300,000,000 | 2023/12/21 | 2024/6/21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是 |
中国银行 | 定期存单 | 50,000,000 | 2023/12/21 | 2024/6/21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是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 | 2024/6/24 | 2024/6/3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是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 | 2024/7/3 | 2024/7/1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是 |
浦发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 | 2024/7/1 | 2024/7/31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是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 | 2024/6/24 | 2024/8/26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是 |
宁波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 | 2024/6/13 | 2024/9/11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是 |
中国银行 | 定期存单 | 200,000,000 | 2023/9/22 | 2024/9/22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是 |
宁波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 | 2024/6/25 | 2024/9/23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是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2,000,000 | 2024/6/24 | 2024/9/24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是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 | 2024/9/19 | 2024/10/9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是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 | 2024/9/24 | 2024/10/25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是 |
华夏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 | 2024/10/8 | 2024/10/3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是 |
华夏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 | 2024/6/5 | 2024/12/2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是 |
华夏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 | 2024/6/7 | 2024/12/4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是 |
华夏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 | 2024/10/14 | 2024/12/13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是 |
华夏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 | 2024/6/25 | 2024/12/23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是 |
北京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 | 2024/6/26 | 2024/12/26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是 |
专项报告第7页
受托机构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收益类型 | 是否归还 |
合计 | 1,752,000,000 | — | — | — |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新增经纬恒润天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长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前 | 变更后 | |
项目名称 | 经纬恒润天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经纬恒润天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实施主体 | 经纬恒润(天津)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 经纬恒润(天津)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911,976,241.84 | 911,976,241.84 |
建设地址 | 西青区张家窝镇京福公路以西,汇祥道以北 | 西青区张家窝镇京福公路以西,汇祥道以北 西青区张家窝镇汇祥道南侧、瑞雪路东侧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2025年2月 | 2027年2月 |
(二)研发中心募投项目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专项报告第8页
研发中心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保持不变,为91,197.62万元,其余金额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本次拟调整研发中心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纬恒润天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序号 | 费用名称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用于研发中心 募投项目建设金额 | 用于研发中心 募投项目建设金额 | - | ||
1 | 建设投资 | 71,156.68 | 71,156.68 | - |
1.1 | 工程费用 | 65,530.51 | 65,530.51 | - |
1.1.1 | 建筑工程费 | 18,179.77 | 48,179.77 | 30,000.00 |
1.1.2 | 设备购置费 | 47,350.74 | 17,350.74 | -30,000.00 |
1.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237.76 | 2,237.76 | - |
1.3 | 基本预备费 | 3,388.41 | 3,388.41 | - |
2 | 研发费用 | 20,040.94 | 20,040.94 | - |
2.1 | 研发人员薪酬 | 17,657.06 | 17,657.06 | - |
2.2 | 实验耗材费 | 686.93 | 686.93 | - |
2.3 | 测试费用 | 1,696.96 | 1,696.96 | - |
项目总投资 | 91,197.62 | 91,197.62 | - |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经纬恒润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及“经纬恒润南通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 变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
经纬恒润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 | 2024年12月 | 2025年12月 |
经纬恒润南通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 | 2025年3月 | 2027年3月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