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6证券简称:经纬恒润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
月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公司监事
名,实际参会监事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崔文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秉承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勤勉尽责地履行自身的监督职责,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全体监事积极出席或列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定期召开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核查公司重大事项和内部控制等,有序地推进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职能。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60,645,782.58元,股本总额为119,976,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和调整符合公司的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经营范围的正常商业往来,基于公开、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方式及价格,关联交易具有公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9.审议《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2024年度的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规模、行业薪酬水平以及相关人员工作情况,发放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审议《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订的2025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是基于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发展情况及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等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
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回购原因及回购资金来源等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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