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加强了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履行公司职务的合法、合规性的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4年度,所有监事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均列席了2024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方向,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业绩稳定增长的目标。
二、2024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三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日期 | 届次 | 召开方式 | 议案内容 |
1 | 2024年4月29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
《关于<2023年度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拟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2 | 2024年8月29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3 | 2024年10月29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现场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决策合理、科学、程序合法。公司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控制体系及有关制度。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各项授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真审核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定期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关于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行为。
(五)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建立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特此报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