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华伍行力流体控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伍行力”)发生销售商品、货物及租赁等日常交易。
由于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聂璐璐女士兼任华伍行力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胡仁绸先生兼任华伍行力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中对关联人、关联交易的规定,华伍行力是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华伍行力销售产品和租赁厂房属于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聂璐璐、胡仁绸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万元)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发生金额 (万元) (未经审计) | 上年发生金额 (万元) |
货物及租赁费 | 华伍行力 | 货 物、厂房租金 | 市场价格 | 200 | 7.71 | 124.24 |
2023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股东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重工”)因减持导致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小于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
2024年末,振华重工持有公司股份20,4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4.8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中对关联人、关联交易的规定,2025年度,公司与振华重工不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向振华重工销售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
销售商品 | 振华重工 | 货 物 | 10,139.49 | 13,000 | 8.51% | -22% | 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 |
货物及租赁费 | 华伍行力 | 货 物、厂房租金 | 124.24 | 200 | 8.27% | -37.88%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在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充分考虑了关联方各类关联交易发生的可能性,但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是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及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有) |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预计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需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采购计划,进而导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因公司正常经营需求所产生,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企业信用代码:913101183244761445
名称:上海华伍行力流体控制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久业路123号2幢;4幢1层、3层;5幢1层
法定代表人:邢国旗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整成立日期:2015年1月23日经营范围:生产、加工过程控制设备和阀门驱动装置,销售公司自产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华伍行力股权结构:上海行力流体控制有限公司出资2,2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7%,华伍股份出资1,7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3%。
上海行力流体控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邢国旗持股52.09%,其他个人投资者合计持股47.91%。
华伍行力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邢国旗先生。
华伍行力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4年末,总资产为8,527.89万元,净资产为5,760.2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593.80万元,实现净利润737.80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聂璐璐女士兼任华伍行力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胡仁绸先生兼任华伍行力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中对关联人、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与华伍行力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向华伍行力销售产品和租赁厂房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华伍行力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与上述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书面合同,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照自愿、有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为加快华伍行力的发展,同时也为公司拓展业务增强盈利能力,公司利用自身先进的机械加工技术和能力,计划向华伍行力销售机械加工件产品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同等条件下,华伍行力在其产品上优先采用公司的产品,商
品购销和服务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
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加强与华伍行力的合作,有利于公司增加收益,也有利于华伍行力利用公司先进的机加工能力,生产更为优质产品。
(二)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具备独立完整的体系,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振华重工及华伍行力发生的关联交易,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价格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本次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书面合同,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价格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预计2025
年与关联方华伍行力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此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二)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