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3证券简称:坤恒顺维公告编号:2025-026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
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恒顺维”或“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2024年
月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邢存宇先生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2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08)。
(四)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五)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84,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
转增0.45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312,000.00元,转增37,800,000股,利润分配后总股本为121,800,000股。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0÷(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因此,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33.80-0.218)/(1+0.45)=23.16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因此,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数量=469,000×(1+0.45)=680,050股;调整后的预留部分数量=100,000×(1+0.45)=145,000股。
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未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授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145,000股(预留部分数量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二)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14,500股(首次授予数量调整后)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三)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故除上述离职人员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226,287股(首次授予数量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5,787股(预留部分及首次授予数量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54人调整为53人。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须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还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