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包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 | 2025年3月31日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 ||||||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830,236.21 | 1,188,133.19 | 2,018,369.40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35,362,897.59 | -17,164,529.65 | 749,590.30 | 217,448,777.64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909,317.13 | 1,906,974.42 | 15,816,291.55 | |||
小计 | 250,102,450.93 | -14,069,422.04 | 749,590.30 | 235,283,438.59 | ||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 ||||||
其中: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5,319,207.75 | -84,855.06 | 5,234,352.6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未到期质保金减值损失 | 1,433,481.14 | -152,376.16 | 1,281,104.9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含未到期质保金)减值损失 | 7,398,475.00 | -15,986.70 | 7,382,488.30 |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8,410,625.62 | 8,410,625.62 |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402,093.27 | 402,093.27 | ||||
商誉 | 42,910,582.11 | 42,910,582.11 | ||||
小计 | 65,874,464.89 | -253,217.92 | 65,621,246.97 | |||
合计 | 315,976,915.82 | -14,322,639.96 | 749,590.30 | 300,904,685.56 |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关确认标准及依据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绝对值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且绝对金额大于1,000万元,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资产名称 | 应收账款 |
账面金额(万元) | 120,284.18 |
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万元) | 98,539.30 |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 应收账款:期末按单项或按信用风险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1.单项进行减值测试。当应收款项发生的个别特殊事项,或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公司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2.信用风险组合。对于划分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
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金额(万元) | -1,716.45 |
计提原因 | 应收账款:一季度因已计提减值的应收账款,实际收回金额高于原预期可收回金额,导致应收账款总金额降低、长账龄金额缩短,按照组合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减少。 |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的总金额为-14,322,639.96元,收回或转回的减值损失金额为749,590.30元,将增加公司本期营业利润15,072,230.26元。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