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0股票简称:泰豪科技公告编号:临2025-026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饶琛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和经营层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财务运作情况正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违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结果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且已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报酬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相关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等因素,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8)。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4.9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9)。
八、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饶琛敏、王鹏回避表决。
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5-030)。
九、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42,975,280.96元,实收股本为852,869,75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1)。
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上第一项至四项、第六至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