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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能电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王信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姚王信,作为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姚王信,男,1974年出生,经济学(审计学专业)学士,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税务管理与税务会计),管理学博士(会计学,财务管理方向,知识产权融资管理),经济学博士(政治经济学,收入分配理论),管理科学与工程(金融工程方向,资产证券化)博士后研究经历、教育部公派海外访问学者研究经历(财务管理,初创期高科技企业资源配置),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省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49项,本人出席全部会议,对董事会报告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审议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会前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就拟审议重大事项

进行沟通交流,提出建议和意见;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和相关资料做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计划落实、利润分配、换届推荐等决议事项执行情况,确保决议执行和落实到位。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及其他会议情况

2024年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6次,听取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沟通报告、公司内部审计总结及审计工作计划等内容,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12项议案认真审查并客观专业地提出意见,同意全部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2次,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人、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专委会人员、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秘、总工程师、证代等议案,同意全部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4次,审议董监高薪酬考核结果、各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目标建议值等议案,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股东大会召开3次,列席了全部股东大会。

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5次,审议公司与安徽省皖能电力运营检修股份公司关联交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续签股权托管协议和投资设立安徽皖能天长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等事项,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以公允性、必要性、程序合规为基准,构建全流程管控机制。重大关联交易均履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分级审批程序,并逐项披露交易背景、定价依据及对公司独立性影响,接受监管机构与投资者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无利益输送风险。

未来,公司将继续强化关联交易透明度管理,以更高标准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推动治理水平与经营质效双提升。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连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限达到法定年限,2024年度需要更换审计机构。

公司启动2024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事务所选聘工作。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文件规定,由审计委员会组织内部相关部门开展了编制招标文件、参与投标文件的评分等具体工作。最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成为公司新的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公司确认变更理由充分、程序合规,新聘机构容诚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及能源行业审计经验,无利益冲突,作为独立董事,督导新旧审计机构完成底稿移交,确保年报审计连续性,约谈项目合伙人明确质量控制要求。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本人始终秉持公平、透明原则,高度重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参与年度股东大会,就利润分配、重大投资等议题与股东

现场交流,回应关切问题。通过多维度、多形式渠道强化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关注投资者热线、邮箱等渠道接收中小股东咨询及诉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桥梁纽带作用。

(四)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会前沟通、实地调研、履职培训等方式,对公司的生产运营、工程建设、财务情况、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经统计,本人2024年现场工作时间为20个工作日。

2024年,针对子公司运营、重大投资项目,共参加四次实地调研,重点检查项目安全管理、内控合规、生产经营等情况,未来将持续强化履职深度,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独立专业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代表公司参加安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防范抵制财务造假承诺书》签署仪式暨年报专题培训会,帮助公司精准把握年报披露与审核监管要求,形成不说假话、不做假账的行动自觉。

(五)现金分红

2023年度股利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度股利分配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266,863,3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2.21元(含税),计派现金股利500,976,796.15元,占公司2023年末合并报表本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8.22%,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六)与内审机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与内部审计机构保持了常态化、高效化的沟通协作,全年累计参与审计委员会6次,涵盖审计计划汇报、重大风险事项专项审计、年度审计报告审议等核心议题。通过现场参会与线上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对审计工作重点、资源配置及整改落实进度提出针对性建议。与审计机构负责人单独会谈,确认其在开展工作时未受管理层不当干预,并对审计团队专业能力及资源投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内部审计的客观性与权威性。

通过上述工作,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责,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未来将继续加强与审计机构的协同,持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4年度的履职历程既是对治理初心的坚守,亦是对监管使命的践行。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我始终以“独立之精神、专业之视角、敬畏之态度”,在合规与创新、监督与赋能之间寻求动态平衡,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治理韧性。

本年度履职的核心价值,不仅体现于对财务合规、关联交易、

内控闭环等传统议题的纵深把控,更在于以战略前瞻性推动治理体系进化。面对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这一重大决策,公司摒弃“程序合规即终点”的惰性思维,将监督链条延伸至资质遴选、过渡衔接、质量追踪的全周期,确保审计独立性不因机构更迭而弱化。这一过程再次证明:真正的公司治理,绝非机械执行规则条款,而是以“治理即服务”的理念,将监管压力转化为内生动力,让每一次变革都成为提质增效的契机。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姚王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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