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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0100851号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盛生物”)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回盛生物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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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 钧
中国注册会计师:
阮金龙
中国·武汉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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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6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0年8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7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3.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30,997,000.00元,扣除支付的保荐与承销费(不含税)63,367,726.3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67,629,273.61元。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公证费等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16,916,752.8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0,712,520.8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8月17日全部到账,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10051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7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7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0,000,000.00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8,556,603.77元(不含税金额)后,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691,443,396.23元,于2021年12月23日划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10,700,982.87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89,299,017.13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23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0100097号《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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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2020年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 850,712,520.8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696,600,632.66 |
补充流动资金 | 167,108,770.56 | |
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10,160,882.91 | |
理财收益 | 2,860,058.38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22,902.28 |
补充流动资金 | 1,154.08 | |
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2.51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696,623,534.94 |
补充流动资金 | 167,109,924.64 | |
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10,160,880.40 | |
理财收益 | 2,860,058.38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0.00 |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2021年收到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 | 689,299,017.13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433,833,985.55 |
补充流动资金 | 170,065,871.82 | |
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 | 4,451,416.38 | |
理财收益 | 8,733,419.18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52,037,753.48 |
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 | 300,244.91 | |
理财收益 | 1,085,92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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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485,871,739.03 |
补充流动资金 | 170,065,871.82 | |
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 | 4,751,661.29 | |
理财收益 | 9,819,345.58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7,932,413.1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4,793.24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其中尚未赎回现金管理资金4,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8月27日,公司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市支行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9月10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回盛”)作为同一方,连同海通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市支行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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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11月17日,公司、湖北回盛,连同海通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票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开立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批批准,2021年12月23日,公司、湖北回盛、海通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因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为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原《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海通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4年4月25日,公司、湖北回盛、中信建投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西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 专户账号 | 年初存放余额 (人民币元) | 截止日余额 (人民币元) | 存储方式 |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昌支行 | 275011001000079 | 0.00 | 0.00 | 已注销 (注1) |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 127906203610605 | 0.00 | 0.00 | 已注销 (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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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 专户账号 | 年初存放余额 (人民币元) | 截止日余额 (人民币元) | 存储方式 |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东西湖支行 | 8111501011500744841 | 0.00 | 0.00 | 已注销 (注1) |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市支行 | 17525301040007369 | 0.00 | 0.00 | 已注销 (注1) |
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月圆支行 | 17525301040007393 | 1,157.83 | 0.00 | 已注销 (注2) |
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 127906403310905 | 22,901.04 | 0.00 | 已注销 (注2) |
合计 | 24,058.87 | 0.00 |
注1: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沟基地-粉/散/预混剂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沟基地-研发及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年产160吨泰万菌素发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结项,实际结余募集资金9,710.88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1-4已注销。
注2: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药提取及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000吨泰乐菌素项目”已结项,实际结余募集资金0.12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5-6已注销。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 专户账号 | 年初存放余额 (人民币元) | 截止日余额 (人民币元) | 存储方式 |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 127906203610207 | 33,664,502.97 | 5,941,869.13 | 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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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 专户账号 | 年初存放余额 (人民币元) | 截止日余额 (人民币元) | 存储方式 |
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 127906403310706 | 4,919,492.35 | 1,990,544.02 | 活期 |
合计 | 38,583,995.32 | 7,932,413.1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2024年1-12月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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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产品类别 | 签约方 | 金额 (万元)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本期收益(元) | 备注 |
国盛证券收益凭证-国盛收益788号 | 收益凭证 | 国盛证券 | 1,000.00 | 2023/09/20 | 2024/03/18 | 138,082.19 | 已赎回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94天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东西湖支行 | 5,000.00 | 2023/11/24 | 2024/2/26 | 321,917.81 | 已赎回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29天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东西湖支行 | 1,000.00 | 2024/2/29 | 2024/3/29 | 14,698.63 | 已赎回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0天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东西湖支行 | 4,000.00 | 2024/2/29 | 2024/5/29 | 241,643.84 | 已赎回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33天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东西湖支行 | 1,000.00 | 2024/3/20 | 2024/4/22 | 16,726.03 | 已赎回 |
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35天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东西湖支行 | 1,000.00 | 2024/4/1 | 2024/5/6 | 23,972.60 | 已赎回 |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金添利FD24015号 | 收益凭证 | 方正证券 | 1,000.00 | 2024/6/14 | 2024/10/16 | 106,445.41 | 已赎回 |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金添利FD24014号 | 收益凭证 | 方正证券 | 1,000.00 | 2024/6/14 | 2024/12/11 | 120,821.92 | 已赎回 |
“银河金利”收益凭证【397】期 | 收益凭证 | 银河证券 | 2,000.00 | 2024/7/12 | 2024/10/15 | 101,617.97 | 已赎回 |
“银河金鼎”收益凭证4789期-数字看涨 | 收益凭证 | 银河证券 | 2,000.00 | 2024/10/17 | 2025/1/15 | 0.00 | 本报告期末未赎回 |
“银河金鼎”收益凭证4799期-数字看涨 | 收益凭证 | 银河证券 | 1,000.00 | 2024/10/22 | 2025/1/16 | 0.00 | 本报告期末未赎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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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产品类别 | 签约方 | 金额 (万元)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本期收益(元) | 备注 |
东方财富证券吉祥看涨鲨鱼鳍196号收益凭证 | 收益凭证 | 东方财富 | 1,000.00 | 2024/12/25 | 2025/3/26 | 0.00 | 本报告期末未赎回 |
合计 | 21,000.00 | 1,085,926.40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期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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