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42)
目录
材料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
材料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 2材料三: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财务预算计划 .. 3材料四: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
材料五: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6材料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工作计划 . 11材料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1
材料八: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 22材料九: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 28材料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 32
材料十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资本管理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34材料十二: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的意见 ...... 40
材料十三: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41材料十四: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6
材料十五: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47材料十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 48
材料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紧密围绕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扎实推进差异化经营策略,持续完善“科技+专业”的赋能体系,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经营目标,继续入选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发展的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报告全文。
材料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材料三: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财务预算计划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财务预算计划
2024年,公司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决策部署,按照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坚守主业,坚持在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中积累差异化的比较优势,稳步实施“大银行做不好,小银行做不了”的经营策略,用专业创造价值,主要预算目标顺利完成。
2025年,公司继续实施“大银行做不好,小银行做不了”的经营策略,进一步深化“增活期、做代发、抓营收”工作主线,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不断积累比较优势,推进银行稳健发展。2025年总体预算安排如下:
公司各项规模和盈利指标保持平稳增长,总资产增长10.4%,各项存款增长9.8%,各项贷款增长12.2%,不良率、资本充足率、拨贷比等其他主要监管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为推动上述预算目标实现,公司将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推动,确保预算目标顺利达成。
一、做好五篇大文章,强化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公司将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始终坚持真心对客户好,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遵循,深刻践行金融的人民性、政治性,聚焦实体客户综合化的金融需求,用四化五帮落实服务实体经济的五篇大文章,全面有效推动普惠贷款、制造业贷款、绿色贷
款等重点领域的投放,在公司经营中不断强化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和能力,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加速提升经营质效
伴随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及大模型技术的持续落地应用,2025年公司将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科技投入密度,加快前沿技术的布局和应用,积累并形成相关业务板块大模型应用的底层基础,加快推进全行向专业化、数字化、平台化经营转型,赋能营销、风控、运营、管理等领域,为经营提质增效做好科技支撑。
三、深化三精管理体系,全面践行四化五帮
公司将继续坚守“增结算、做代发、抓营收”的经营主线,进一步深化“精算经营、精细管理、精心推动”的三精体系,把增活期做代发作为营收盈利增长的基本盘和主阵地,强化全行客户经营成效。同时全面深化践行“四化五帮”,在向上经营的基础上,加快批量引客成效,把全行的熟客、忠诚客经营成效提升好。
四、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切实推动降本增效
秉承“经营银行就是经营风险”的风控理念,公司继续将守住风险底线作为最根本的经营目标,加大不良清收力度,持续强化全面全员全流程的风险管理体系,借助制度、系统和流程的统筹确保经营管理的合规性,用常态化的员工关心关爱措施落实案防对口管理,为全行稳健经营保驾护航。同时,聚焦重点领域,切实推动降本增效措施落地,强化公共资产积累,不断提升员工产能,助力全行高质量发展。
材料四: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2024年度会计报表,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3,360百万元,加上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79,926百万元,扣除2023年度优先股股息677百万元,扣除2023年度永续债利息345百万元,扣除2023年度应付普通股股利3,962百万元,扣除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金3,420百万元,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4,882百万元。目前公司业务经营正常有序、财务运作规范稳健,公司有理由相信未来有能力足额支付2024年度的股息。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2024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336百万元;
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规定,按公司2024年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5%差额提取一般准备金3,820百万元;
三、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元(含税)。
材料五: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30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基本持平。
附件:2024年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总结
附件:
2024年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总结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2024年年度合并及公司的财务报告委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出具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委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分三阶段进行,并全部顺利完成:
一、预审阶段(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底)
(一)与各部门进行了访谈,了解了2024年度各业务条线的主要情况。
(二)制订了整体审计计划。
(三)了解集团企业层面的内部控制并进行了测试:通过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等方面来了解和评价集团企业层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四)了解集团的主要业务流程并进行了内部控制测试。
(五)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审阅:评估并测试与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审批、贷投后管理、信用评级、押品管理以及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包括相关的数据质量和信息系统,采用风险导向的抽样方法,从集团2024年9月30日的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清单中选取了样本执行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
资管产品审阅程序,基于贷投后调查报告、债务人的财务信息、抵押品价值评估报告以及其他可获取信息,分析债务人的还款能力,评估了对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五级分类的判断结果。
(六)信息系统测试:安永华明信息科技团队对以下范围进行了测试:1、复核集团的主要业务、财务信息系统的IT一般控制;
2、复核根据审计策略计划拟依赖的核心业务系统、信贷管理系统、统一贷后管理系统、远程业务管理系统、远程核算系统、企业票据中心系统、同业票据中心系统、信用卡核心系统、国际结算系统、资金系统、财务估值系统、财务管理系统、零售内部评级系统、内部评级系统、新会计准则减值系统、交易级大总账系统、大数据平台等;3、协助进行记账分录测试中的数据处理。
(七)对重大会计和审计事项进行了初步了解。
(八)对年初数据进行审计。通过对年初数据执行相应的程序,评估了年初数据的准确性。
二、年审阶段(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初)
(一)更新了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审阅:基于集团预审阶段和年审阶段间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的变动情况,按照一定条件新增部分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审阅样本,并更新了预审阶段已抽取的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审阅样本,评估了管理层采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方法论以及相关参数的合理性,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风险敞口、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等;评估了管理层确定预
期信用损失时采用的前瞻性信息,包括宏观经济变量的预测和多个宏观情景的假设;评估并测试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关键控制,包括模型变更审批、模型表现的持续监测、模型验证和参数校准等,评估并测试了与集团信用风险敞口和减值准备相关披露的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在审核按照会计准则确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同时,考虑监管当局对银行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监管要求。
(二)更新企业层面与流程层面的内部控制测试:重新了解集团重大交易类别流程并进行了更新,并将测试样本更新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更新重要信息系统审计结果:重新了解了与重要信息系统相关的信息技术的一般控制与应用控制,整体评估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实质性测试:在考虑重要性水平的基础上,对于重要财务报表科目的综合风险进行了评估及选取适合的审计策略,执行了必要的实质性审计程序,获取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五)再次评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价了实质性程序发现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该评价所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实质性审计程序所发现的错报、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结构化主体的合并考虑、金融工具估值、同业投资业务、债券投资业务、关联方认定及关联交易披露、税务事项、监管关注问题等。
三、审计总结和报告阶段(2025年3月中至2025年4月初)
(一)对审计结果进行沟通:与集团管理层就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以及注意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沟通。
(二)出具审计报告:在报告阶段,评价了集团的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公允反映了贵集团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配套规范,对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
材料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工作计划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工作计划
现将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监管指标控制情况
公司严格遵循《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相关监管比例的规定,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未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未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未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各项比例均符合监管的要求。
二、严格执行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控制的目标和要求
公司2024年度对关联交易控制要求如下:
㈠在坚持不得优于其他自然人同类业务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办理关联自然人贷款业务。
㈡对关联自然人及其关联企业一般授信敞口合计不超过20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30亿元,债券投资敞口最高15亿元。
㈢对企业类股东关联方2024年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及债券承销额度控制要求为:所有企业类股东关联方(含一致行动人)
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合计不超过140亿元。其中,单个股东关联方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合计不超过45亿元,债券承销额度不超过30亿元;单个股东关联集团(含一致行动人)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合计不超过80亿元,债券承销额度不超过100亿元。
㈣对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内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控制要求为:单个关联方同业授信额度最高11亿元,关联集团同业授信额度最高20亿元。集团非授信类业务累计发生额最高750亿元。
㈤对商业银行类股东关联方控制要求为:单个关联方同业授信最高70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50亿元;关联集团同业授信最高170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100亿元,非授信类业务累计发生额最高530亿元。
经统计,截至2024年12月末,各关联方使用情况均符合公司的预计额度控制要求。
三、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运作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洪佩丽、李浩、李仁杰3名独立董事组成,洪佩丽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
2024年,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会议5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等9项议案。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定期检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及时根
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完善相关制度,同时,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定期审阅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包括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月度报告,确保关联交易符合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要求。
四、关联交易审批流程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累计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本行与单个关联方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前款标准后,其后发生的关联交易,每累计达到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则应当重新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除预计额度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批。
一般关联交易是指除重大关联交易以外的其他关联交易。按照本行内部管理制度和授权程序审查,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
对于发生的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需要经常订立新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等,难以按照上述规定将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的,可以在公司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按类别对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批。本行与同一关联方之间长期持续发生的,需要反复签订交易协议的提供服务类及其他经银保监会认可的关联交易,可以签订统一交易协议,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五、2024年度关联交易具体执行情况
㈠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关联自然人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本次关联自然人统计口径包括本行董事、监事、总行和重要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及本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截至2024年12月末,本行关联自然人贷款业务余额0.1亿元,存款业务余额10.4亿元,利息支出合计701.8万元。其中,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贷款业务余额为0,存款业务余额
0.53亿元,利息支出77.8万元。经评估,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商业原则,未优于其他客户,符合公司对关联自然人授信控制的目标和要求。
2.关联自然人发生的30万元(含)以上交易情况
根据证监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24年关联自然人与公司发生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的交易8笔,累计发生金额240万元,截至12月底敞口金额150万元。
㈡股东关联方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股东关联方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⑴一般授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末,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家股东关联方及关联体实际业务余额合计为70.4亿元,一般授信敞口合计为
36.8亿元,债券承销业务余额合计为28.0亿元,债券投资余额8.86亿元。从上述统计数据看,三家股东关联方授信符合公司2024年
度关联授信控制的目标和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亿元
注:债券投资余额包含债券投资、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DS、CRMW等)。⑵同业授信业务截至2024年12月末,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内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同业授信余额为0。
2.股东关联方非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⑴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非授信业务实施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与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内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非授信业务累计发生额为
108.45亿元,其中,现券交易4.42亿元,分销业务19.70亿元,专户合作类业务84.33亿元,三方存管、托管业务0.002亿元。符合公司对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控制要求。
⑵服装采购类等非授信业务实施情况经统计,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服装采购、暖气费等非授信类业务合计4253万元,主要为服装采购费3640 万元,暖气费314万元等。
3.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⑴经统计,2024年发生一般关联交易964笔,金额281.9亿
序号 | 关联人 | 2024年12月底实际业务余额 | 2024年12月底 一般授信敞口 | 2024年12月末 债券承销业务余额 | 2024年12月末 债券投资余额 |
1 |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17.1 | 12.1 | 11.0 | 2.96 |
2 |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30.5 | 7.9 | - | - |
3 | 宁波市海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22.8 | 16.8 | 17.0 | 5.9 |
合计 | 70.4 | 36.8 | 28.0 | 8.86 |
元,其中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的一般关联交易2笔,金额20.7亿元,明细如下:
业务类型 | 产品 | 企业名称 | 金额 (亿元) | 期限(天) | 交易价格 | 交易日 | 到期日 |
非授信业务 | 分销业务 | 甬兴资管 | 10 | - | 100 | 2024/11/15 | 2024/11/15 |
非授信业务 | 专户合作类业务 | 甬兴资管 | 10.7 | - | 1.0762 | 2024/11/15 | - |
⑵经统计,2024年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4.存款及其他业务实施情况
⑴存款业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三家股东关联方及关联体在公司存款余额合计41.5亿元,利息支出合计3746万元。具体如下: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存款余额14.4亿元,利息支出1515.1万元,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存款余额20.5亿元,利息支出1186.3万元,宁波市海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存款余额6.5亿元,利息支出1044.5万元。
⑵即期业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三家股东关联方及关联体与公司发生的即期业务折人民币合计7.9亿元。具体如下: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折人民币2.1亿元,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折人民币5.8亿元。
⑶衍生品业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三家股东关联方及关联体在公司的衍生品业务扣除保证金后合计浮亏为272.9万元。
5.与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的交易情况
⑴授信业务实施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给予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6亿元,风险敞口为0.05亿元,其中预清算0.05亿元。公司给予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同业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6亿元,风险敞口为6.2亿元, 其中票据4.7亿元,债券投资余额为1.5亿元;同业主承销额度40亿元,债券承销业务余额为7.51亿元。符合公司对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授信业务的控制要求。
⑵非授信业务实施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与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非授信业务累计发生额为5.1亿元,其中现券交易5.1亿元,符合公司对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非授信业务的控制要求。
⑶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经统计,2024年公司与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发生关联交易共1785笔,金额44.6亿元。
⑷存款及其他业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与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存款余额0.03亿元,利息支出40.7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底,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与公司发生的即期业务折人民币合计86.1亿元。
6.股东关联方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公司与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关联体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坚持商业原则,未优于其他客户,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的控制要求。
㈢关联自然人关联企业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企业类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的实际业务余额2722万元,一般授信敞口1549万元,债券承销业务余额0亿元,债券投资余额0亿元。发生采购等非授信类业务合计37万元。
2.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⑴经统计,2024年发生一般关联交易122笔,累计发生额1亿元,其中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的一般关联交易0笔,金额0亿元;
⑵经统计,2024年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3.存款及其他业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企业类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的存款余额
0.5亿元,利息支出合计624.8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底,企业类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与公司发生即期业务折人民币合计1.2亿元。
4.关联自然人关联企业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2024年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关联企业的一般表内外授信业务的价格为结合市场利率水平、关联方客户规模等情况综合确定。经评估,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关联企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商业原则,未优于其他客户。
六、2025年工作计划
㈠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和《宁波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持续规范、完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㈡根据2024年监管现场检查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和持续优化,一是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全流程执行统一授信管理要求;二是根据监管机构对关联交易的披露要求,逐一加深理解,核对执行情况,加强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㈢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方面,如当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预计额度的,在预计范围内无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如新发生一笔日常关联交易后,使得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可能超出预计额度的,需对当年预计额度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开展该笔交易;除采取预计额度管理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其他关联交易应严格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进行逐笔审批。本行与同一关联方之间长期持续发生的,需要反复签订交易协议的提供服务类及其他经银保监会认可的关联交易,可以签订统一交易协议。每年核定的非授信类业务纳入统一交易协议范围,与年度预计额度一起上报董事会审议。
㈣对所有关联方授信业务,严格控制在监管指标范围内:本行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本行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本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计算授信余额时,可以扣除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本行对非同业单一关联方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15%,对一组非同业关联方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0%,对
同业单一关联方或集团关联方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
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将继续根据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行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及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材料,并按照其要求进行报告和披露。
材料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在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始终坚持监督、服务并重的理念,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不断深化监督职能,聚焦政治定位,推动公司治理与“五篇大文章”落地有机融合。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报告全文。
材料八: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细则》及《宁波辖内法人银行董事履职行为负面清单(试行)》等相关法规制度要求,监事会组织开展了对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全面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内容
董事会和董事的履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性、履职业绩,以及监管机构“坚守定位推进年”相关要求。
二、评价方法
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组建履职评价小组,通过以下方式对董事会及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㈠调查问卷:邀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代表、员工代表等对董事会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㈡自评互评:股东董事和执行董事对2024年度履职情况开展自评,5名独立董事进行交叉互评。
㈢综合评价:监事会根据履职要求和实际履职情况,结合自评、互评及调查问卷结果,对董事会和每位董事进行评价。
三、总体情况
㈠董事会组织架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5名股东董事、5名独立董事和4名执行董事。董事会下设七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㈡董事会运作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定期会议、3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及25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所有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确保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㈢董事履职表现
全体董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勤勉尽责,独立审慎,有效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策略、风险管理等事项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2024年,董事会还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切实提升了履职的深度和广度,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全体董事在公司工作时间均符合监管机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四、主要工作成效
㈠强化战略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董事会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紧密围绕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科学部署,全面推进三年发展规划。紧跟市场和客户需求,深化专业化、数字化、平台化、国际化的“四化”经营逻辑,开展差异化经营,持续完善“科技+专业”的赋能体系,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升级。同时积极拥抱前沿技术,着力探索“AI+”提效模式,探索大模型技术的管理赋能,努力构建更加高效、精准的金融服务体系。董事会秉持审慎的风险管理理念,确保公司资产质量保持在行业领先水平。2024年,公司贯彻落实“坚守定位推进年”相关要求,总资产、存贷款、净利润等指标均完成预算目标,国际结算量、理财管理规模等多项业务排名进一步提升,公司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㈡完善公司治理,提升治理效能董事会对照外部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及相关工作规程,确保治理合规有效。2024年,董事会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提升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董事会充分利用视频会议、在线投票等智能化协同工具,有效提升了决策效率。同时通过审阅各类专项报告和深入分行、企业调研,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确保了决策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㈢加强风险管理,筑牢风险防线董事会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司风险管理政策
与预案,优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推动风险管理智能化转型,加速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深度应用,提升风险管理的精准性和前瞻性。董事会按照监管要求扎实推进各项自查和整改工作,审议听取了《关于2023年度监管意见的整改报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宁波金融监管局相关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的通报》等报告,确保公司业务整改到位、风险管控到位。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关于风险排查和应对策略的汇报,确保各类风险应对得当,确保了业务的稳健运行。持续推进两地三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防护架构,落实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定期对恢复计划和处置计划进行更新,提升业务连续性的保障能力。
㈣强化资本统筹,服务实体经济董事会强化资本约束理念,优化资本配置,加快推进“轻型银行”转型战略,不断优化业务结构,提升财富管理、资产托管等轻资本业务比重,公司加权风险资产增速逐渐缓于总资产增速。董事会在增强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的同时,结合监管要求、资本需求、市场窗口等多方面因素,有序推进资本补充,确保资本充足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2024年末,公司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三项指标继续保持在行业较好水平。在此基础上,董事会积极推动公司加大对小微企业、绿色金融、科技创新等领域的支持力度,践行普惠金融,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㈤扎实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关系董事会严格落实信息披露要求。2024年,公司累计发布各类公告51次,以便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要信息,切实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信息披露工作连续16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考核中被评为最高等级A级。董事会持续丰富市场沟通形式,通过业绩发布会、投资者见面会、线上路演等方式,积极回应市场关切,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增进了外界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㈥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企业形象董事会继续秉承“公平诚信,善待客户,关心员工,热心公益,致力环保,回报社会”的社会责任观,坚持金融为民理念,在实现自身稳健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推动环境、社会及治理实践。加强党的领导,持续完善公司治理;聚焦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助力高质量发展;深化金融科技赋能,提升服务效能;精准对接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践行普惠金融;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提升服务体验;夯实员工成长平台,提供友善向上的职场环境;发展绿色金融,倡导绿色办公,推进绿色采购、绿色运营,努力推动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稳步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经营目标。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31,252亿元,存款18,363亿元,贷款14,76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亿元;不良贷款率0.76%,拨备覆盖率389%。在英国《银行家》杂志根据一级资本评选的“2024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上,公司位列第80位,继续入选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发展的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
五、评价结果
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细则》及相关制
度,结合董事会和董事履职情况,经评价,董事会和14名董事2024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材料九: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细则》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监事会组织开展了对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全面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内容
监事会和监事的履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性,以及监管机构“坚守定位推进年”相关要求。
二、评价方法
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组建履职评价小组,通过以下方式对监事会及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㈠调查问卷:邀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代表、员工代表等对监事会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㈡自评互评:股东监事和职工监事对2024年度履职情况开展自评,3名外部监事进行交叉互评。
㈢综合评价:根据履职要求和实际履职情况,结合自评、互评
及调查问卷结果,对监事会和每位监事进行评价。
三、总体评价
㈠监事会组织架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外部监事3名,股东监事1名,职工监事3名。监事会下设两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㈡监事会运作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监事会及监事会临时会议7次和专门委员会会议8次,整改督查会议4次。所有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确保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㈢监事履职表现在监管机构指导下,全体监事遵规守法、忠实勤勉,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认真出席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详细审议各项议案,结合外部经济环境及公司经营管理等情况,充分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参与学习、培训和调研活动,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各位监事在公司工作时间均符合监管机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四、主要工作成效
㈠聚焦政治定位,促进政策落地为深入贯彻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扎实推进“五篇大文章”有效落地,监事会对公司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了专项评估,并就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有序发展,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信息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建
议。监事会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一是对照监管检查意见,扎实推进各项自查和整改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现场检查意见书》和宁波金融监管局关于检查整改要求和年度监管意见等报告,确保监管整改要求落实到位。二是积极落实“坚守定位推进年”工作方案,将“坚守定位”相关工作要求,纳入“两会一层”履职评价体系,细化“坚守定位”考核指标,确保激励约束机制到位。
㈡聚焦监督职能,深化全面监督监事会组织各类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发展战略、内控风险等68项议案,听取70项议案和监事会监督检查意见书的整改落实报告,确保审议机制运转良好。报告期内,监事会开展了风险控制、薪酬管理、并表管理、压力测试等14项专项监督评估项目,并出具了相关监督检查意见书,提出推进数字建设、增强监测能力、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提升关联方管理的系统管理水平、提升绩效考核准确性、持续细化信用风险压力模型等共32条意见建议,持续推动管理水平提升。积极推进全行重点检查整改工作。年度内监事会组织召开“2023年度监管意见的监管评级整改”“提级检查整改”“代销业务专项检查整改”“监管检查前自查问题整改”等4次整改督查会议,针对重点问题逐项讨论,敲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抓实落地进度,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
㈢聚焦履职能效,优化工作制度报告期内,监事会结合监管意见及相关政策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两个委员会《工作细则》,合规性、可操作性得到进一
步提升,补充完善“两会一层”履职评价细则,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履职评价覆盖面持续延伸,使评价内容更加完整,表述更加详细、明确。同时全面完成提级检查整改。针对监管提出的完善履职评价工作、增加监督评估内容、强化职工监事述职等的各项意见,监事会高度重视,监事长部署制订整改方案,积极全面落实整改要求,完善相关长效工作机制,有序提升监事会监督职能的深度和广度。此外,着力优化职工监事述职制度。在执行职工监事向工会述职程序,确定每年四月向工会职能部门汇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通过向全行员工报告的形式扩大报告范围,加大对职工监事的监督力度。
四、评价结果
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细则》等有关法规制度,结合监事会和监事评价情况,经评价,监事会和7名监事2024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材料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细则》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监事会组织开展了对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全面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内容
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坚持党的领导、遵规守法情况、勤勉尽职情况、管理业绩和经营业绩,以及监管机构“坚守定位推进年”相关要求。
二、评价方法
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组建履职评价小组,通过以下方式对高级管理层及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㈠调查问卷:邀请公司股东代表、管理人员、员工代表等对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㈡本人自评: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度履职情况开展自评。
㈢综合评价:监事会根据履职要求和实际履职情况,结合自评及调查问卷结果,对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评价。
三、总体评价
2024年,公司高级管理层深入领会党和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和会议精神,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贯彻落实“坚守定位推进年”相关要求,科学实施董事会的经营发展战略,及时落地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意见建议,积极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指标。
四、评价结果
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细则》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结合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经评价,高级管理层和7名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材料十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资本管理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资本管理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监事会工作职责,依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于2025年3月13日-20日采用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资本管理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本管理的治理架构及相关制度
(一)治理架构
公司资本管理治理架构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监事会、总行各业务部门以及分支机构。其中董事会承担资本管理的首要职责,设定与公司发展战略和外部环境相适应的风险偏好和资本充足目标,负责管控资本规划及资本充足率管理,确保资本充分覆盖主要风险;高级管理层负责根据业务战略和风险偏好组织实施资本管理工作,确保资本与业务发展、风险水平相适应,落实各项监控措施;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资本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董事会办公室、总行财务会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金融科技部等各业务条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具体资本管理监控工作;审计部负责资本充足率指标的日常检查和审计,检查各项资本管理机制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2024年,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资本充足评估以及资本充足
率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有效管控,并制定了2025-2027年中长期资本规划并提交股东大会通过;高级管理层根据业务战略和风险偏好组织实施资本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本与业务发展、风险水平相适应,落实各项监控措施,本年发行了240亿元二级资本债,同时赎回2019年发行的100亿元二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得到有效补充;相关部门有效地履行各自职责,确保了公司资本充足情况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二)资本管理制度体系
1、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资本管理制度体系,2024年根据资本新规修订了《宁波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并对《宁波银行经济资本管理办法》《宁波银行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管理办法》《宁波银行资本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宁波银行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管理办法》《宁波银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管理办法》等配套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公司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要求,修订相关风险权重和系数,并新增杠杆率监管要求等相关内容,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了部门职责。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发布了修订后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公司从2024年开始采用第一档商业银行的要求计量资本充足率指标。公司已完成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系统升级,实现按资本新规要求完成计量和信息披露。
二、资本管理情况
(一)资本中长期规划与短期预算
1、中长期资本规划。公司2024年制定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长期资本规划(2025年-2027年)》,明确了中长期资本规划目标,2025年至2027年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目标值分别为不低于12%、9.5%、8.5%。该规划目标符合监管要求,并将在股东回报、内生资本积累和业务发展间取得平衡。
2、资本充足率预算。公司年初以2024年财务预算为基础编制了2024年资本充足率预算,预计公司2024年末资本充足率14.31%,一级资本充足率10.2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05%,资本充足率预测值满足监管要求。
(二)风险评估
1、公司按照要求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同时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设立主要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标准,对主要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计量,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计量风险加权资产,其中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的参数均采用监管设定标准,同时公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评估和管理各类风险。
2、公司为提升金融科技对风险管理的支撑能力,不断优化相关的系统功能。信用风险管理方面,顺利完成统一信贷客户管理平台投产上线,并启动统一信贷对公、个人作业平台设计开发工作,为风控精准化管理提供有效支撑;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研发非集中清算衍生业务强制变动保证金计量系统,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操作风险管理方面,完成智能化反诈平台建设,升级反欺诈系统3.0,强化事中拦截能力,并整合行内外各信息渠道,拓展操作风险事件信息来源。
(三)资本充足率评估和报告披露
1、公司按要求系统性收集、整理、跟踪和分析各类风险相关数据,以满足资本计量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等工作的需要,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由实质性风险评估、资本充足预测和压力测试等部分组成。
2、总行财务会计部对公司资本充足情况进行动态监测。2024年,公司每月监测风险资产变动情况,每季监测资本充足率、监管资本和风险加权资产变化情况,并加强对新业务、新系统和新网点的监测分析,确保资本管理和资本充足率等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3、公司按季向监管部门报送资本充足率相关数据和报表,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资本充足率执行情况报告。在对外公告的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资本充足率信息,并专项披露了年度资本充足率报告。
(四)资本管理的压力测试及应急管理
1、公司根据《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要求,制定了《宁波银行压力测试管理办法》,搭建了全行压力测试体系。
2024年,公司开展集团范围资本充足压力测试,资本充足压力测试包括资本充足宏观情景压力测试、信用风险专项资本压力测试及表外业务风险压力测试。压力测试结果表明,资本充足宏观情景压力测试在重度情景下,2024年、2025年、2026年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36%、9.89%、10.52%;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0.91%、11.14%、11.73%;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93%、13.74%、
14.22%。测试结果表明,在压力冲击下集团的资本充足率仍高于监管要求,整体风险抵御能力较强。信用风险专项资本压力测试及表外业务风险压力测试,在轻度、中度和重度情景下均高于监管要求。
2、公司制定了资本应急预案,明确资本应急管理的职责分工、
预警体系及应急响应流程,明确了Ⅰ、Ⅱ、Ⅲ级资本应急响应的触发条件、牵头负责部门、应急响应措施及应急处置报告的汇报路径,牵头负责部门从管理资本项和管理风险加权资产项两个方面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应急管理预案符合各类监管制度及法规要求。
(五)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要求审计部每年将公司的资本充足率管理和内部资本充足率评估程序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并开展审计工作,针对审计工作发现的不足,相关部门及时进行落实整改。
三、总体评估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本管理治理架构和制度体系,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能够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了公司资本水平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制定了符合监管要求与行内发展目标的中长期资本规划,相关部门能够根据职责分工有序开展资本计量、资本监测、内部资本充足评估、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
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本净额为3,199.88亿元,其中,核心一级资本净额为2,055.98亿元,一级资本净额为2,304.43亿元;公司资本充足率15.32% ,比上年末上升0.31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11.03%,比上年末上升0.02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84%,比上年末上升0.20个百分点,指标均达到年初计划要求。
四、相关建议
(一)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规范风险管理流程和程序,加强风险管理技术工具的研发和应用,
提升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持续推广风险管理文化,提升员工风险管理观念和行为方式。
(二)进一步强化资本约束机制。建议加强对业务开展的成本与收益的匹配,发挥资本消耗对业务发展的约束作用。通过客户、业务结构的调整,促进实现轻资本发展,进一步提升资本使用效率。
材料十二: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的意见
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按照国内会计准则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监事审阅了所有审计报告,形成如下意见:
安永华明是国内具有良好信誉和较强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应资格和专业能力。安永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并按照国内会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实施审计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安永华明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材料十三: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监事会职责和工作安排,依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宁波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监事会于2025年3月6日-13日采用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2024年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架构和制度建设情况
㈠组织架构
公司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流动性风险管理部门、业务部门以及分支机构。
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流动性风险偏好、策略、重要的政策和程序,监督高级管理层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管控;高级管理层定期召开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负责决策和执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及时了解流动性风险与管理状况;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是公司高级管理层具体决策和执行流动性风险的机构;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牵头落实全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各项要求,拟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识别、计量和监测流动性风险,并定期提交独立的流动性风险报告、拟定流动性风险信息披露内容;资
金营运中心负责全行日常的本外币头寸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具体管理监控工作;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㈡制度建设公司制定了《宁波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以加强全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并先后发布了《宁波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宁波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宁波银行压力测试管理办法》《宁波银行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等相关办法。2024年,公司修订了《宁波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重要币种监测、重要币种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流动性风险限额触发预警和超限的报告流程。
二、履职情况
1、公司制订《宁波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指导全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明确各机构、各部门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具体职责。流动性风险相关制度已涵盖了组织结构及职责分工、管理策略、现金流测算、限额管理、新产品管理、压力测试、应急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等内容,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2、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一是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采用总行分币种集中管理的模式,管理的范围包括表内外资产和负债。二是实行稳健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维持较高的流动性资产水平,保持充足的现金流,确保对外支付能力。三是建立审慎的流动性风险偏好体系,具体的风险偏好包括:稳健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监管指标的限额要求、按季开展压力测试。
3、公司流动性风险计量内容涵盖表内外所有资产和负债,并
按分条线、分币种的管理原则计量不同业务板块及币种间的流动性风险。
4、公司优质流动性资产均为无变现障碍资产,包括在压力情境下能够通过出售或抵(质)押方式获取资金的流动性资产。公司优质资产根据流动性高低区分为一级、二级资产,风险管理部按日对各类流动性资产进行监测,对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高级管理层。公司近年来持续配置充足的优质流动性资产,为全行流动性安全提供充足的缓释资产,同时通过拉长同业存单等负债期限,改善资产负债错配程度,调整资产负债总量和结构。
5、根据《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指引》规定,公司每季度定期开展常规性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每年开展集团压力测试以及根据监管要求开展的专项压力测试,同时根据压力测试结果,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根据2024年每季度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结果显示,公司采取措施后的轻度、中度、重度场景流动性缺口均为正,流动性充足,具备较强的流动性,符合监管要求。
6、公司流动性风险监测内容包括外部监测和内部监测。风险管理部每日监测流动性风险指标和全行本外币流动性缺口,将监测结果以流动性风险日报的形式向高级管理层进行报告,并定期提交流动性风险报告,及时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流动性风险水平及管理状况。2024年度,提升国内证业务头寸管控效率,新增信用证业务头寸自动预报、自动勾兑等功能,以提高头寸管理员处理速度;持续优化外币头寸管理系统,优化部分主账户行自贸区头寸匡算逻辑,实现对国结交易、对账单等数据的自动读取和匡算。
7、根据业务规模、风险偏好水平、市场影响力,结合压力测
试结果,公司制定了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流动性风险应急流程包括分级响应及应急措施,并制定了专项应急报告流程、处理流程及响应措施。2024年,公司开展了一次集团层面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和两次客户集中提款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对应急情景下总行、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各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了梳理和完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进一步提升了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效率。同时,结合应急演练情况对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进行有效性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公司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整体较完善,应急救助措施可操作性强。
8、公司搭建了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用于监控日间流动性状况、计算流动性风险监管和监测指标,对日常大额资金流动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实现准确、及时、全面地计量、监测和报告流动性风险状况,并能实现在不同假设场景下开展压力测试。2024年,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管理RCO系统架构和跑批逻辑,新接入债券分期还款数据,并结合行内业务最新发展情况全面梳理流动性报表计量口径,进一步提升系统跑批效率和准确性。
9、公司建立了较为全面的流动性风险报告制度。具体报告机制及报告情况包括:每日向高级管理层报送《流动性风险管理日报》;每月向高级管理层报送《资金头寸管理月报》《风险监控报告》;每季度向高级管理层及监管部门报送《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报告》;每年向监管部门报送《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公司在定期财务报告中充分披露了经营中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及相应对策,以使报告使用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按照《宁波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要求履行了各自职责, 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公司实行稳健的流动性管理策略,不断强化日间流动性管理,提升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定期开展压力测试,重检评估应急计划。2024年度,各项流动性指标均在限额以内,确保公司流动性风险处于安全范围以内。
四、相关建议
一是继续提升流动性风险计量水平。加强指标的前瞻性管理,完善指标预测模型,提升风险计量的自动化程度,提升风险指标监测效率,确保流动性风险指标达标。
二是进一步加强负债质量管理,加强负债稳定性,持续提升中长期存款的吸收力度,积极引入更多结算性资金,增加稳定资金,稳步提高核心负债比例。
材料十四: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材料十五: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贝多广、李浩、洪佩丽、王维安、李仁杰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材料十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银保监发〔2021〕43号)相关要求,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了2024年度大股东评估工作。现将具体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大股东情况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定义,公司大股东包括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资质情况
2024年,公司大股东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在公司授信未发生风险,不存在《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且同一股东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均未超过2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
三、财务状况
2024年,公司大股东经营业绩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抗风险能力较强。
(一)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宁波市重要的国有资产经营和
管理公司,主要业务为对宁波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能源电力项目、基础产业以及符合宁波市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的项目进行开发、投资和经营管理。2024年前三季度,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7.87亿元,实现净利润37.45亿元,整体盈利能力良好。截至2024年9月末,资产负债率56.95%,负债水平未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二)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东南亚资产规模居前的金融服务集团,主要提供全方位的商业银行业务及专业的金融和财富管理服务,业务板块包括银行业务和保险业务。2024年,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亿新元,实现净利润75.9亿新元,整体盈利能力良好。截至2024年末,不良贷款率0.9%,拨备覆盖率15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7.1%,各项指标良好。
(三)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纺织服装行业龙头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时尚、房地产、投资、国贸、旅游五大产业。2024年前三季度,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00亿元,实现净利润25.17亿元,整体盈利能力良好。截至2024年9月末,资产负债率45.04%,负债水平未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四、所持股权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权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当年变动情况(股) | 限售股份数量(股) |
1 |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37,489,845 | 18.74 | 0 | 0 |
2 | 新加坡华侨股份银行有限公司 | 1,233,993,375 | 18.69 | 0 | 75,819,056 |
3 |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 660,360,057 | 10.00 | 0 | 0 |
注: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QFII同时持有公司股权87,770,208股。
公司持续加强股东股权质押行为的管理,做好股权质押的比例控制。2024年,公司大股东均未出现质押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上一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与大股东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允、穿透识别、结构清晰的原则,关联交易数量和规模符合公司关联交易控制限额和监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类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关联法人 | 授信敞口 | 债券承销业务余额 | 债券投资余额 |
1 |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120,823 | 110,000 | 29,600 |
2 | 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47,518 | 75,080 | 15,000 |
3 |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78,957 | - | - |
(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1、服务类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关联法人 | 本年度累计交易金额 |
1 |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148 |
2 | 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 |
3 |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43 |
2、存款及其他类型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关联法人 | 存款余额 | 本年度累计其他类关联交易 |
1 |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143,884 | 1,105,821 |
2 | 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326 | 911,682 |
3 |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205,313 | 62,141 |
六、行使股东权利情况、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况公司大股东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行使出资人权利,支持公司的合法经营,未出现滥用股东权利干涉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或以其它形式损害存款人、商业银行以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大股东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义务,定期向公司报送信息,积极履行股东承诺,遵守公司关联交易、股权质押等方面的规定。
公司已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大股东出具正式的书面承诺。截至目前,公司大股东均已作出书面承诺。大股东均严格遵照股东承诺要求,积极履行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七、落实公司章程和协议条款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公司章程,细化股东义务、股东承诺等相关要求。截至目前,公司大股东均严格落实公司章程及相关协议条款的要求,切实履行相关责任义务,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经评估,公司大股东资质优良,财务状况稳健,积极履行承诺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落实公司章程各项规定。公司将持续做好对大股东的评估,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