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0 证券简称:密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于2025年1月23日届满。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为确保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选举公维军、焦玉学、于霞、周学良、王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选举谢宗法、潘昌新、梁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梁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都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通过对上述全部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上述董事候选人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有职工代表董事1名,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届时与股东大会最终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 公维军先生
公维军先生,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南京理工大学管理学学士,山东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综合会计,烟台冰轮压缩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公维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 焦玉学先生
焦玉学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92年7月至1995年5月,任烟台冰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所设计工程师;1995年5月至1996年9月任烟台佳灵冷暖设备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销售部部长;1996年9月至2000年4月任烟台埃克米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副总经理;2000年4月至2006年10月任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速冻设备分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0月至2011年4月任烟台冰轮集团技术中心办公室主任;2011年4月至2013年1月任烟台冰轮集团技术中心办公室主任、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2013年1月至2014年11月,任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部部长;2014年11月至2017年10月,任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兼任烟台冰轮制冷空调节能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兼任烟台冰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其他兼职: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烟台装备制造业协会会长。 焦玉学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3. 于霞女士
于霞女士,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审计部部长;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副部长;2022年10月至今,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于霞女士现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财务部总经理,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4. 周学良先生
周学良先生,198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研究生学历,2016年8月至2020年11月,历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管理培训生、信贷工厂产品经理、普惠金融部产品经理、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资专员,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融资总监,2021年11月至2024年3月,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2024年3月至今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总经理。 周学良先生现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资金管理部总经
理,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5. 王平先生
王平先生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毕业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热力发动机专业本科学历。历任烟台石棉制品总厂五分厂技术科技术员、烟台石川密封垫板有限设计科分管、主管、设计科基础研究室主任、技术开发部经理、技术开发部部长;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平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烟台厚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31%。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 谢宗法先生
谢宗法先生,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山东大学,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1983年7月至1984年8月在山东莱阳动力机械厂工作,先后担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职务。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在山东工业大学(现山东大学)动力系攻读硕士研究生。1987年8月至1993年5月在山东省内燃机研究所工作,先后担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3年6月至2003年5月在山东联大集团研究所工作,先后担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所长。2003年6月至2015年8月在山东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任副教授(在2009年12月至2011年12月期间在职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2015年9月至今任山东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车辆工程研究所所长。谢宗法先生现任山东大学机
械工程学院三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车辆工程研究所所长。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谢宗法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5.4 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潘昌新先生
潘昌新先生,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毕业于山东大学哲学系,硕士学位。1988年7月至2000年7月,在山东工业大学社科系任教,先后担任助教、讲师职务。2000年7月至今,在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律教研室任教,副教授。1998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0年7月至2003年7月在山东演达律师事务所执业,2003年7月至2007年4月在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执业,2007年4月至2013年7月在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7月至2021年10月在山东舜达律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0月至今在山东舜达(青岛)律师事务所执业,以上均为兼职律师。2018年接受北海国际仲裁院聘请,任仲裁员。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潘昌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5.4 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3.梁星女士
梁星女士,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博士学位。1987年7月至2009年10月,在山东工商学院会计学院先后担任教师、副院长职务。2009年10月至2012年7月任山东工商学院审计处长,2012年7月至2015年8月任山东工商学院会计学院院长,2015
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山东工商学院财务处长,2019年12月至2021年11月任山东工商学院金融学院院长,2021年12月至今任山东工商学院会计学院教师。梁星女士现任山东工商学院会计专业的三级教授、硕士生导师。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梁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5.4 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