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星期日)在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开路18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7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等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张丽女士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运作。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的审计机构。并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并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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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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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客观实际地反映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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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从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含子公司或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200,000万元,授信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实际授信额度最终将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内部监事,根据其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监事职务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外部监事津贴为税前5万元/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支持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的经营发展,提高其融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
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总额度为30,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鉴于公司 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要求,公司将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对应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本次合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0.34万股。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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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我们同意回购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5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予以注销;鉴于公司 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要求,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回购注销。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21.955万股。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组织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锦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