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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善敏)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刘善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24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善敏,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

月起任职于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以及MPAcc指导组组长,现兼任中山大学内部控制研究中心研究员、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02927)独立董事、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011)独立董事,2022年

月至今任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086)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次董事会、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任职状态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通讯方式)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
刘善敏现任55004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通过审阅会议材料、与管理层深入沟通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决策内容真实有效。报告期内,基于对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充分了解和专业判断,本人对所有董事会审议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提出任何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期间共召开了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未发生无故缺席的情况。报告期内,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进行审核、参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审查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季报、中期报告等定期报告事项进行审核,与年审会计师保持积极沟通,就审计过程中的关键事项进行充分讨论与核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期间共召开了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修订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积极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持续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

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沟通。在年度审计工作中,重点就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确认、审计进展及初步结论等重要环节保持充分交流与监督,同时与年审会计师就定期报告编制及重大财务事项进行深入研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财务监督和公司治理中的关键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以高度的责任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与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经营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在日常履职中,本人通过实地走访、电话会议及线上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运营状况,特别对淮安、苏州、深圳等公司开展走访调研,重点考察规范运作及募投项目进展等情况。同时,本人持续关注行业动态和市场变化,密切跟踪媒体报道及舆情信息,结合专业判断就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及意见。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给予了充分支持与配合,为本人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提供专业建议创造了良好条件。通过全方位的监督和参与,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秉持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履职原则,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在信息披露监管方面,本人着重关注信息披露质量,通过与公司高层管理团队保持密切沟通,实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在日常工作中,本人严格督导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工作达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高标准,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持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本人主动参与证监会、深交所及上市协会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及时跟进最新监管政策与行业发展趋势,通过与业内专家的深入交流,不断提升专业判断能力与风险识别水平。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较为全面地把握公司经营发展状况。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和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合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按时完成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各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确保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充分知情权。上述定期报告均严格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4年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后经公司2024年

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2024年

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3年

日公司的总股本9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9.0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1,000,000.00元(含税),并于2024年

日实施完毕。本人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业绩稳定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5年本人将继续以独立、客观、专业的履职原则,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各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同时,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善敏

2025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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