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518Z0418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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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8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518Z0418号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可瑞)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英可瑞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英可瑞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英可瑞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英可瑞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英可瑞《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英可瑞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518Z0418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泽涵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邓瑞飞 | |
2025年4月25日 |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4号文)批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2.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8,081,25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081,25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5,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0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300003号)。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项 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385,000,000.00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320,235,372.89 |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319,388,344.89 |
2024年度使用金额 | 847,028.00 |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 64,135,521.72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减手续费净额 | 35,352,273.14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35,981,378.53 |
项 目 | 金额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9,000,000.00 |
减: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 | 16,000,000.00 |
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 | 981,378.53 |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制定了《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2017年11月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每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签署一份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经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新增“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项目(以下简称“上海基地项目”)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来自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和“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的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其中使用产业化项目10,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研发中心项目3,000万元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负责上海基地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上海瑞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醒”)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元) |
宁波银行罗湖支行 | 73010122000071425 | 981,378.53 |
光大银行新洲村支行 | 51930188000001051 | 已注销 |
建设银行深圳城东支行 | 44250100000100000747 | 已注销 |
建设银行深圳城东支行 | 44250100000100002208 | 已注销 |
合计 | 981,378.53 |
注1:公司开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东支行的募集专户44250100000100000747已完成注销,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注2:子公司上海瑞醒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东支行的开设的新增募投项目的募集专户44250100000100002208已完成开立及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注3: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洲村支行开设的募集专户5193018800000105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东支行开设的募集专户44250100000100002208均于2024年12月完成注销,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经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不超过3,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2024年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理财产品类型 | 余额(元)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宁波银行罗湖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16,000,000.00 | 2024-06-25 | 不适用 |
合计 | 16,000,000.00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1《2024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6,11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6,11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2024年4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8月1日,公司使用了4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3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详见2024年8月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900.00万元。截至2025年4月22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中的“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以下简称“上海基地项目”)已实施完成,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
截至2024年7月1日,公司“上海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 | 项目计划 |
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 | 13,000.00 | 8,700.81 | 4,301.04 | 结项 |
截至2024年12月30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洲村支行开设的募集专户51930188000001051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东支行开设的募集专户44250100000100002208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为43,415,732.72元,公司已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详见2024年12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3,598.14万元,扣除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00.00万元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6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为98.14万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
附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是 23,500.00 13,500.00 13,540.41 100.302021年12月31日 -5,457.52否否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
是 - 13,000.00 8,700.81 66.932024年7月1日 -1,039.60否否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是 7,500.00 4,500.00 84.70 2,234.55 49.662026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否 7,500.00 7,500.00 7,547.77不适用不适用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8,500.00 38,500.00 84.70 32,023.54合计— 38,500.00 38,500.00 84.70 32,023.5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1、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未达预期,主要系行业竞争加剧,新产品推出市场晚于预期,造成产能利用率不足。 2、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4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6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3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延期完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深圳市龙岗区丹荷大道与宝龙二路交叉处东南侧新能源基地内,拟增加“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丹荷大道与宝龙二路交叉处东南侧新能源基地内,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购置的约7,592.39平方米土地上实施上述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建设期由1.5年变更为
2.5年,即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9年4月25日变更为2020年4月25日,同时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变。 2、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暨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募投项目“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研发中心”原实施地点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中园路1001号国际E城E1栋、深圳市龙岗区丹荷大道与宝龙二路交叉处东南侧新能源基地内”,现新增两处实施地点“深圳南山留仙洞联合总部用地、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工-280号地块产业用地”。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总额 38,5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4.70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023.54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000.00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3.77%
附表:
单位:万元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中的“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以下简称“上海基地项目”)已实施完成,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0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洲村支行开设的募集专户51930188000001051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东支行开设的募集专户44250100000100002208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为43,415,732.72元,公司已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详见2024年12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3,598.14万元,扣除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00.00万元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6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为98.14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6,11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6,11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2024年4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8月1日,公司使用了4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3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2024年8月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900.00万元。截至2025年4月22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