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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葛勇、王文荣、吕成龙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葛勇、王文荣、吕成龙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