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1 | 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年3月8日 |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 | 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3 | 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2024年7月31日 |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议案》 |
4 | 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2024年8月23日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 | 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 2024年9月27日 | 《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6 | 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召开监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以及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性原则,各项关联交易均做到公允、公正,对全体股东(包括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执行该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已经审阅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