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粤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金谷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请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以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和阅读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188,331,181股(总股本193,712,353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5,381,1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3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53
第六节重要事项 ...... 58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8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86
第十节财务报告 ...... 8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陈粤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容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金谷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 | 指 |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PS | 指 | 聚苯乙烯,英文名称:Polystyrene,简称PS,是苯乙烯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为五大通用合成树脂之一。PS包括HIPS、GPPS及EPS等 |
HIPS | 指 | HighImpactPolystyrene,高抗冲聚苯乙烯,俗称改苯,主要由苯乙烯和橡胶经过自由基接枝聚合制取的一种抗冲击的聚苯乙烯粒子产品 |
GPPS | 指 | GeneralPurposePolystyrene,通用级聚苯乙烯,俗称透苯,是以苯乙烯为主要原料,经过自由基聚合制取的一种透明型聚苯乙烯粒子产品 |
苯乙烯 | 指 | 用苯取代乙烯的一个氢原子形成的有机化合物,工业上是合成树脂、离子交换树脂及合成橡胶等的重要单体,为PS主要原料 |
卓创资讯 | 指 |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大宗商品资讯研究和信息服务提供机构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星辉环材 | 股票代码 | 300834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星辉环材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RASTARENVIRONMENTALPROTECTIONMATERIALS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RastarEPMaterials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粤平 | ||
注册地址 | 汕头保税区通洋路37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5078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20年4月20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汕头市(保税区内)广澳后江加工区一座五层521B房”变更为“汕头市保税区通洋路37号”。 | ||
办公地址 | 汕头保税区通洋路37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5078 | ||
公司网址 | http://www.rastarchem.cn | ||
电子信箱 | stock@rastarchem.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黄文胜 | 谢馥菁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东海岸新城汕港路1号星辉大厦20楼北区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东海岸新城汕港路1号星辉大厦20楼北区 |
电话 | 0754-88826380 | 0754-88826380 |
传真 | 0754-89890153 | 0754-89890153 |
电子信箱 | ps-ds01@rastarchem.cn | ps-ds02@rastarche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
签字会计师姓名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周锋;彭景裕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自有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6/22/23楼楼 | 潘杨阳、欧俊 | 2022年1月13日-2025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1,694,178,420.34 | 1,596,300,167.47 | 6.13% | 1,869,874,575.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7,208,932.52 | 80,121,032.22 | 21.33% | 140,023,617.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0,883,855.82 | 69,048,375.36 | 17.14% | 112,760,997.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804,729.96 | -15,796,408.33 | 212.71% | 393,362,886.3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41 | 24.39% | 0.74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41 | 24.39% | 0.74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9% | 2.69% | 0.60% | 4.97%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3,876,891,691.60 | 3,471,475,142.68 | 11.68% | 3,396,143,582.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962,954,448.62 | 3,001,987,456.91 | -1.30% | 2,991,303,793.66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0.00 |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 0.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5018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63,469,303.48 | 463,583,797.65 | 440,041,352.55 | 427,083,966.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031,141.25 | 28,066,719.92 | 20,931,234.36 | 26,179,836.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611,752.26 | 21,229,819.20 | 19,266,304.73 | 20,775,979.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738,164.17 | -74,670,898.14 | 37,676,529.23 | 10,060,934.7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297.0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3,202,046.8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729,078.84 | 1,998,466.95 | 8,873,449.9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 8,773,628.63 | 14,155,373.35 | 20,390,056.65 |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2,94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03,272.49 | -187,185.40 | -380,584.8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80,903.26 | 1,953,998.04 | 4,811,050.74 | |
合计 | 16,325,076.70 | 11,072,656.86 | 27,262,620.8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聚苯乙烯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玩具、日用塑料制品、塑料包装、建材、医疗器械等领域,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目前,我国聚苯乙烯行业仍处于发展阶段。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同时聚苯乙烯因其具有轻量化特征,在替代钢材方面具有天然的优越性,聚苯乙烯的需求量总体呈现增长趋势。与此同时,我国的聚苯乙烯在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品种的多样性与丰富性、生产管理、研发体系等诸多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现状呈现以下特点:
1、产业结构升级加速新材料行业发展,带动新材料需求持续增长新材料作为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支撑,是国家大力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也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产业方向。近年来,我国新材料产业进入发展加速期,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国家高度重视新材料产业发展,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方案》《“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原材料工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4—2026年)》等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动新材料产业持续创新发展。公司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瞄准新材料业务领域,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高抗冲聚苯乙烯”具有优越的抗冲性及韧性,产品档次较高,是高附加值的环保型新材料,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新材料是支撑我国制造业升级换代的基础,作为新材料重要一极的化工新材料产品,随着国内“双碳”战略的实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及消费结构的变迁,电子电器、新能源汽车、5G技术、低空飞行器、消费电子及集成电路等产业发展的良好势头,带动上游新材料需求持续增长。
2、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驱动新材料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新质生产力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新材料产业作为我国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期。新材料生产企业深度融合数据要素与传统生产要素,以数智化、绿色化为核心驱动力,加速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方向转型升级。一方面,聚焦于新领域新赛道的培育,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不断开拓新材料应用的新领域和新场景。另一方面,通过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推动新型工业化建设,包括加强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推广绿色生产方式,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加强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合作,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和规模效应等,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
3、国家政策力促设备升级与消费品迭代,驱动内需增长2024年2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鼓励引导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2024年3月,《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实施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促进政策,积极培育智能家居、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2025年3月,国务院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发力提振消费,推动消费提质升级。随着国家稳经济政策的持续实施与深化,共同构成了刺激内需、
促进产业升级与消费升级的动力,轻工家电等消费品市场持续保持增长态势,将有效支撑上游化工品的需求。
4、未来出口消费规模逐步提高根据卓创资讯《2024-2025中国PS市场年度报告》显示,2020-2024年中国PS出口量呈现快速攀升的趋势,2019年以来复合增长率达到40.52%。在此之前泰国、伊朗等地区的苯乙烯具有显著的价格优势,加上潜在的运输成本,导致部分市场的聚苯乙烯市场价格相对大陆地区有一定的竞争优势。近年来部分有国际需求的制造业向东南亚地区、印度地区开始转移,前述地区亦逐渐开始呈现出对中高端聚苯乙烯的潜在需求,随着国产PS产能的逐步投产,加之PS质量、综合性能、技术含量进一步提升,增加出口贸易或将为国内PS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二)公司市场地位公司具备年产35万吨聚苯乙烯系列产品的生产能力,根据卓创资讯《中国PS市场2024-2025年度报告》数据,为华南地区最大的聚苯乙烯生产企业。产能规模是衡量聚苯乙烯生产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排名前列的产能规模有利于企业抢占市场份额,增强品牌竞争力,在与产业链上下游配合时可以获得更优越的经营条件。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苯乙烯 | 长期合约与现货采购相结合 | 90.85% | 否 | 8,193.80 | 8,132.22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苯乙烯平均采购价格为8163.30元/吨,较上一报告期平均采购价格7,411.26元/吨,涨幅
10.15%,较上一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不适用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本报告期主要能源类型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聚苯乙烯系列产品 | 成熟阶段 | 公司的主要核心人员稳定且均有多年从业经验,积累了丰富的化工企业的生产、管理、研发与运营管理经验,为公司稳定生产、规范运作、技术研发奠定了可靠的人力资源基础。 | 公司已取得27项专利,其中工艺及配方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 |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具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聚苯乙烯生产核心技术。开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抗冲聚苯乙烯生产核心技术——超细粉体(类纳米)原位聚合改性一步法,经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与传统工艺相比,具有生产效率高、节能环保、产品性能优良、规模效益大、成本低等显著优势。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与传统工艺相比,具有生产效率高、节能环保、产品性能优良、规模效益大、成本低等显著优势。主要产品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聚苯乙烯 | 35万吨/年 | 55.27% | 无 | 不适用 |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汕头保税区通洋路37号 | 聚苯乙烯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不适用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聚苯乙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主要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至 |
1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汕应经(A)字[2022]0002号 | 2025.08.12 |
2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440520002 | 2026.05.18 |
3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 汕应危化使字[2023]001号 | 2026.03.29 |
4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 | BA粤440501(2023)B001 | 2026.03.20 |
5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 | BA粤440501(2023)B002 | 2026.03.20 |
6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 | BA粤440501(2023)B003 | 2026.03.20 |
7 | 排污许可证 | 914405007894511074001P | 2028.03.06 |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否从事化肥行业
□是?否从事农药行业
□是?否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公司系国内较早进入聚苯乙烯行业的企业,多年深耕聚苯乙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发展中不断积累、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并在竞争中不断打造和强化核心竞争力,使得公司能够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公司核心竞争力优势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的研发体系,前瞻性的技术布局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和技术工艺的研发,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并取得良好的研发成果。目前,公司已通过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研发中心配套了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拥有专业和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产品开发、升级,并负责工艺的优化、改进。除自主研发外,公司亦通过对外合作的模式开展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工作,并与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中山大学、汕头大学等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的研发合作关系。
完善的研发体系、强大的研发团队推动公司研发技术水平持续提升。目前公司掌握了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聚苯乙烯生产核心技术。其中,公司开创了独有的生产HIPS的核心技术——类纳米原位聚合改性一步法。该技术采用的是在聚苯乙烯行业自创的类纳米材料原位本体聚合工艺,将经过充分分散和改性的复合类纳米材料,在聚苯乙烯连续本体聚合生产线上连续添加进行原位聚合,将传统的聚苯乙烯二步法改性工艺改造为先进节能的一步法聚合改性工艺,同步实现了新材料在产品配方的应用及工艺的创新,具有改性效率高、节能环保并降低成本的优势,实现了有机物和无机物的包裹聚合,经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二)领先的市场地位,显著的规模优势
作为业内较早从事聚苯乙烯生产的企业,公司在产能规模、资本实力、客户资源和品牌知名度等方面均具有领先优势。公司目前产能达到35万吨/年,根据卓创资讯《中国PS市场2024-2025年度报告》数据,为华南地区最大的聚苯乙烯生产企业,具有明显规模优势,确保公司在供应链管理、成本控制、技术持续迭代等多方面拥有较强的竞争力,并持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
(三)先发优势与区位优势
公司所处华南地区为我国塑料行业产业集群中心之一,系我国重要的玩具、日用塑料制品、电子电器、塑料包装等生产基地,对聚苯乙烯的需求量较大。公司位于聚苯乙烯消费集群区,物流便捷,运输成本优势明显且产品贴近市场,对下游客户的需求变化响应及时。作为国内从事聚苯乙烯生产较早的企业,公司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深度参与了区域内玩具、电子电器、日用塑料制品等产业链的建设,并成为上述产业链中重要的聚苯乙烯供应商,与客户间形成了较强的粘性,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石油广东石化(揭阳)、漳州古雷石化、中海壳牌等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充分保证了公司苯乙烯的稳定供应。漳州古雷石化、惠州中海壳牌与公司同位于华南沿海区域,保证了公司原材料采购的便捷与高效;中石油广东石化(揭阳)与公司同位于粤东区域,进一步缩短公司主要原材料的运输半径,优化供应商结构,降低运输成本。
(四)品牌、渠道及产品性能优势
公司定位中高端聚苯乙烯市场,品牌、渠道积淀深厚。公司生产的HIPS、GPPS具有较高的品牌认知度。基于多年沉淀的品牌和渠道优势,公司实行每日自主定价,对所有客户均采取严格的先款后货销售政策。
同时,公司多年来持续跟踪下游市场需求变动情况,针对不同类型客户对产品流动性、抗冲性、韧性、光泽度的不同需求,公司自主开发了完善的产品系列,可满足下游客户对PS产品多品类、不同层
次的需求。多层次的产品结构以及优异的产品质量使公司在下游客户中获得了很大的认可度并建立了很强的粘性,构筑了公司长远、持续发展的基石。
(五)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自公司建厂以来,公司的主要经营团队保持稳定,拥有超过二十五年聚苯乙烯行业从业经验,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研发与运营管理经验,为公司稳定生产、规范运作、技术研发奠定了可靠的人力资源基础。稳定、高素质的管理团队构成了公司突出的管理经验优势,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制定合理的薪酬方案和绩效考核制度以及股权激励,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强团队凝聚力和企业归属感。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管理层持股等制度安排,鼓励经营管理团队努力提升经营业绩,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2024年,得益于国内宏观政策效应持续释放、外需有所回暖、新质生产力加速发展等有利因素,我国经济延续恢复向好态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随着《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等一系列刺激内需、促进产业升级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为包括家电、智能机器人等智能化、多功能的电子电器行业在内的多个领域注入发展动力,进而促进行业对于原材料市场需求的提升。
2024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稳住楼市股市”,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更是首次将“稳住楼市股市”写进总体要求。2025年3月,国务院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发力提振消费,推动消费提质升级。展望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深入推进、稳楼市的政策落地,将提振电子电器、房地产等行业对PS的需求。作为PS的主要应用领域,这些行业需求的提升将有效助力PS市场需求的改善,缓解PS行业面临的供应过剩压力,促使市场供需结构逐步趋向平衡,为PS行业的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从PS行业看,2024年,国内PS市场价格整体呈现先涨后窄幅回调,价格波幅逐步收窄。上半年,原料苯乙烯及其上游纯苯的强劲上行,成本逐级向下传导。在成本驱动、需求复苏的助力下,市场价格稳步攀升后高位震荡。下半年,PS原料苯乙烯市场震荡下行,成本驱动转弱,国产PS供应充足,需求逐步转弱,PS行业呈现供过于求的情况,市场价格重心亦震荡回落。
从公司经营看,报告期内,公司加强资源统筹,优化产销协同,结合原材料价格波动和市场需求变化,灵活调整原料、装置、产品结构,优先增产效益较高的HIPS产品,实现了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增
长。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417.84万元,同比增长6.13%;实现净利润9,720.89万元,同比增长21.33%。
报告期内重点工作情况如下:
(1)紧抓市场机遇,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公司以市场需求及客户反馈为导向,把握家电、电子产品“以旧换新”等提振消费政策及传统需求旺季的市场机会。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并有针对性的进行产品推广,拓展了SKH-128G牌号、SKH-126牌号等HIPS产品的销售渠道并赢得市场认可。SKH-128G产品是一种高抗冲、高强度、高光泽产品,适用于空调器外壳、电脑外壳等家电部件制造。2024年度,SKH-128G产品销量11,526.43吨,同比增长75.51%,实现销售收入10,741.30万元,同比增长89.04%;HIPS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00,729.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05%,HIPS产品销量、产品价格、毛利率均有所提升。同时,公司营销团队积极参与行业展会、技术交流等活动,与上下游企业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奠定基础。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公司结合海内外市场情况,进一步推进海外业务拓展,海外业务营收及毛利水平同比均有所提升。
(2)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智能化赋能安全生产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智能化改造,智能制造提档升级。通过借助智能制造、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的融合应用,不断推进全过程智能化制造水平。目前,公司生产线全面采用DCS(集散控制系统),实现生产设备运行状态实时监控、故障自动报警与诊断分析,取代传统线下管控流程和复杂人工作业,并通过线上系统即时采集生产数据,动态监控使用、设备效率、能耗等关键指标,实现全流程集中管控与智能决策。
报告期内,公司建设了汕头首个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利用安全管理基础信息系统、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系统、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特殊作业许可及作业过程管理系统、智能巡检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实现人员、设备、环境的全域感知,对人员行为及环境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和报警,实时监测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指标,提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及特殊作业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预警能力。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新材料产业正加速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转型升级。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产业数智化升级,实现原料采购、生产流程、质量追踪生产运营全流程数字化管控,提升质量控制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3)积极推进节能降耗,践行绿色低碳运营
公司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生产全过程节能、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实施设备改造、工艺升级等措施,如热油炉天然气低氮改造项目、苯乙烯储罐蒸汽回收项目等,有效地提高热油炉天然气低氮燃烧效率,减少了苯乙烯罐区装车、出料及储罐大小呼吸、聚合真空系统尾气外排以及回收利用,既降低了消耗又减少有机废气的排放,实现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双提升。报告期通过相关项目改造,实现减少天然气消耗量,2024年度节约天然气20.29万m?,折算标煤269.89吨。
与此同时,公司通过技术创新与设备升级,不断提升产品质量,降低能耗物耗,实现成本效益双赢。强化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实施定期监测和检测,并进行系统性的分析评估,以便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风险,确保生产装置长期稳定运行。
(4)持续研发创新,推进产品研发成果转化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市场需求的变化与未来发展趋势,不断优化现有工艺技术体系,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加强质量控制等手段,持续改善产品综合性能并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针对下游行业对
PS产品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积极推动定制料或专用料,以满足特定客户的需求,提高产品的差异化竞争优势,推动产品向定制化和专用化方向发展。公司积极探索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开展共聚技术及新橡胶应用研究,致力于开发出更具竞争力、更能满足市场多样化及个性化需求的新产品如BOPS片材,酸奶瓶等专用料。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27项专利,其中工艺及配方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另有2项发明专利实审中。
(5)持续提升治理水平,积极践行回报投资者理念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梳理完善上市公司内部制度体系,夯实规范治理的制度基础。同时,公司持续强化内控合规建设,不断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借助ERP财务系统和OA办公系统升级完善,固化流程节点规范运作,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推动完善环境、社会及治理(ESG)体系,推进可持续发展。目前公司建立了由公司董事会领导、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推动、公司各职能部门联合执行的ESG工作管理机制,明确其对应的ESG管治职能,能实现自上而下的ESG事宜监管,保障公司ESG工作的顺利开展。
公司不断提升治理水平的同时,亦积极践行回报投资者理念。公司通过持续、稳定的分红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53,163.27万元。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持续完善“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继续切实让投资者分享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成果。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4年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694,178,420.34 | 100% | 1,596,300,167.47 | 100% | 6.13% |
分行业 |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1,682,394,337.06 | 99.30% | 1,587,462,105.01 | 99.45% | 5.98% |
物业收入 | 11,784,083.28 | 0.70% | 8,838,062.46 | 0.55% | 33.33% |
分产品 | |||||
HIPS | 1,007,299,334.75 | 59.45% | 883,173,995.45 | 55.33% | 14.05% |
GPPS | 675,095,002.31 | 39.85% | 690,999,877.26 | 43.29% | -2.30% |
原材料贸易 | 13,288,232.30 | 0.83% | -100.00% | ||
物业收入 | 11,784,083.28 | 0.70% | 8,838,062.46 | 0.55% | 33.33% |
分地区 | |||||
境内 | 1,684,885,036.48 | 99.45% | 1,590,734,414.29 | 99.65% | 5.92% |
境外 | 9,293,383.86 | 0.55% | 5,565,753.18 | 0.35% | 66.97%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模式 | 784,641,106.22 | 46.31% | 708,818,666.80 | 44.40% | 10.70% |
贸易商模式 | 897,753,230.84 | 52.99% | 878,643,438.21 | 55.04% | 2.17% |
物业收入 | 11,784,083.28 | 0.70% | 8,838,062.46 | 0.55% | 33.33%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1,682,394,337.06 | 1,619,919,803.46 | 3.71% | 5.98% | 5.76% | 0.19% |
分产品 | ||||||
HIPS | 1,007,299,334.75 | 959,487,636.00 | 4.75% | 14.05% | 13.65% | 0.35% |
GPPS | 675,095,002.31 | 660,432,167.46 | 2.17% | -2.30% | -2.06% | -0.24% |
分地区 | ||||||
境内 | 1,673,100,953.20 | 1,610,968,452.07 | 3.71% | 5.77% | 5.55% | 0.19% |
境外 | 9,293,383.86 | 8,951,351.39 | 3.68% | 66.97% | 65.61% | 0.80%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模式 | 784,641,106.22 | 756,109,898.53 | 3.64% | 10.70% | 10.60% | 0.09% |
贸易商模式 | 897,753,230.84 | 863,809,904.93 | 3.78% | 2.17% | 1.87% | 0.29%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产量 | 销量 | 收入实现情况 | 报告期内的售价走势 | 变动原因 |
HIPS | 114,369.87 | 112,413.98 | 1,007,299,334.75 | 先涨后跌,总体平稳 | 市价波动 |
GPPS | 79,079.46 | 77,063.78 | 675,095,002.31 | 先涨后跌,总体平稳 | 市价波动 |
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是?否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销售量 | 吨 | 189,477.76 | 191,626.04 | -1.12% |
生产量 | 吨 | 193,449.33 | 188,095.89 | 2.85% | |
库存量 | 吨 | 8,450.25 | 4,478.68 | 88.68%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库存量增加系公司考虑生产经营需求及原材料苯乙烯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增加库存储备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直接材料 | 1,547,602,901.60 | 95.54% | 1,457,054,121.90 | 95.13% | 6.21% |
直接人工 | 8,623,783.73 | 0.53% | 8,919,241.83 | 0.58% | -3.31% | |
制造费用 | 63,693,118.13 | 3.93% | 65,664,652.63 | 4.29% | -3.00% |
说明公司所属行业具有“料重工轻”的生产特点,公司生产成本中的料、工、费占比相对稳定,较上年同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383,613,892.99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2.6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120,101,221.35 | 7.09% |
2 | 客户2 | 70,791,742.36 | 4.18% |
3 | 客户3 | 67,854,734.46 | 4.01% |
4 | 客户4 | 65,479,203.59 | 3.86% |
5 | 客户5 | 59,386,991.23 | 3.51% |
合计 | -- | 383,613,892.99 | 22.64%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前五名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未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479,436,781.9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92.07%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760,343,488.00 | 47.32% |
2 | 供应商2 | 568,049,752.36 | 35.35% |
3 | 中石化化工销售(福建)有限公 | 105,867,329.58 | 6.59% |
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 |||
4 | 广州新陇粤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 23,794,577.88 | 1.48% |
5 | 供应商5 | 21,381,634.12 | 1.33% |
合计 | -- | 1,479,436,781.94 | 92.07%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比较高,主要系苯乙烯采购较为集中所致。公司苯乙烯供应商所处的石油化工行业主要集中在国有和大型外资企业,是由我国石油化工行业集中度高的特点决定的,公司不存在对前五大供应商的原材料依赖。公司与前五名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供应商中未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2,462,474.66 | 1,809,920.14 | 36.05% | 主要系公司业务费用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20,269,351.83 | 20,339,513.78 | -0.34% | 无重大变动。 |
财务费用 | -57,142,073.33 | -51,721,825.40 | -10.48% | 无重大变动。 |
研发费用 | 16,388,641.18 | 17,103,905.26 | -4.18% | 无重大变动。 |
所得税费用 | 14,683,696.61 | 11,094,011.08 | 32.36% | 主要系公司利润总额增加相应增加所得税费用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活性乳酸菌饮料瓶专用料技术开发 | 开发活性乳酸菌饮料瓶专用料技术 | 已完成 | 符合活性乳酸菌饮料瓶加工要求和食品接触材料的相关标准和法规的专用料。 | 该技术完善公司产品结构,扩大市场,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
中粘度溶聚丁苯胶与超细粉体协同增韧技术开发 | 开发中粘度溶聚丁苯胶与超细粉体协同增韧技术 | 已完成 | 进一步改善HIPS性能和拓宽原料渠道。 | 该技术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实现高分子材料的低成本化,提高公司HIPS产品竞争力。 |
苯乙烯储罐蒸汽防粘结回收技术开发 | 开发苯乙烯储罐蒸汽防粘结回收技术 | 已完成 | 有效防止苯乙烯储罐内部罐顶和人孔附近区域苯乙烯单体的聚集及聚合物的形成,同时将排放出的苯乙烯蒸汽回收利用。 | 该技术不仅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还减少了有害气体的排放,促进了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
白油吸收真空系统尾气回用技术开发 | 开发白油吸收真空系统尾气回用技术 | 已完成 | 有效对尾气进行严格处理使其达到VOC合格排放要求。 | 该技术满足环保VOC达标排放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进一步节能降耗。 |
降低产品残留单体的技术开发 | 开发降低产品残留单体的技术 | 已完成 | 在产能大幅提高的情况下实现进一步降低产品残留单体。 | 该技术改善脱挥效果,满足年产15万吨单线产能的需要和产品残留单体在合格范围内并进一步降低产品残留单体。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43 | 43 | 0.00%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22.51% | 22.51% | 0.00%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30 | 29 | 3.45% |
大专及以下 | 13 | 14 | -7.14%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4 | 8 | -50.00% |
30~40岁 | 11 | 6 | 83.33% |
40岁以上 | 28 | 29 | -3.45%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62,706,366.65 | 58,906,012.07 | 67,836,933.9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70% | 3.69% | 3.63%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23,809,932.84 | 1,810,910,173.04 | 6.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06,005,202.88 | 1,826,706,581.37 | 4.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04,729.96 | -15,796,408.33 | 212.7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09,938,272.86 | 1,681,429,595.17 | -22.0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28,467,935.29 | 1,945,241,895.28 | -0.8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8,529,662.43 | -263,812,300.11 | -134.4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42,101,760.00 | 340,000,000.00 | 294.7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7,820,502.56 | 228,486,005.96 | 327.9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4,281,257.44 | 111,513,994.04 | 226.6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6,442,248.15 | -168,086,263.64 | -40.67%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360.11万元,增幅212.71%,主要系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了35,471.74万元,减幅134.46%,主要系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5,276.73万元,增幅226.67%,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了6,835.60万元,减幅40.67%,主要系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主要系公司本期兑付到期银承增加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0,703,632.21 | 9.57% | 主要系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收益所致。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930,003.58 | -1.72% | 主要系公司现金管理到期收益结转至投资收益所致。 | 否 |
营业外收入 | 2,926,833.58 | 2.62% | 主要系公司冲回预提的未决诉讼损失所致。 | 否 |
营业外支出 | 223,561.09 | 0.20% | 主要系公司上年未决诉讼预计损失所致。 | 否 |
其他收益 | 18,281,753.99 | 16.34% | 主要系公司享受“先进制造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及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补助所致。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13,477,158.97 | 5.51% | 450,865,664.34 | 12.99% | -7.48% | 货币资金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了23,738.85万元,减幅52.65%,主要系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支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回购股票所致。 |
存货 | 160,159,037.94 | 4.13% | 133,648,051.74 | 3.85% | 0.28% | 无重大变动。 |
投资性房地产 | 115,208,994.87 | 2.97% | 118,609,778.31 | 3.42% | -0.45% | 无重大变动。 |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 690,641,380.40 | 17.81% | 713,170,480.52 | 20.54% | -2.73% | 无重大变动。 |
在建工程 | 3,954,023.63 | 0.10% | 2,299,343.86 | 0.07% | 0.03% | 在建工程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了165.47万元,增幅71.96%,主要系公司研发中心办公楼装修工程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073,861.06 | 0.03% | 3,221,583.14 | 0.09% | -0.06% | 使用权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了214.77万元,减幅66.67%,主要系公司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所致。 |
短期借款 | 696,000,000.00 | 17.95% | 183,920,000.00 | 5.30% | 12.65% | 短期借款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了51,208.00万元,增幅278.43%,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重分类至短期借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5,934,541.56 | 0.15% | 6,991,924.35 | 0.20% | -0.05% | 无重大变动。 |
租赁负债 | 1,123,527.73 | 0.03% | -0.03% | 租赁负债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了112.35万元,减幅100.00%,主要系公司租赁长期资产的应付租赁款减少所致。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1,506,904.18 | 3.13% | 274,436,907.76 | 7.91% | -4.78% | 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了15,293.00万元,减幅55.73%,主要系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所致。 |
预付款项 | 7,804,996.75 | 0.20% | 38,498,750.84 | 1.11% | -0.91% | 预付款项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了3,069.38万元,减幅79.73%,主要系公司预付原材料款减少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39,053.26 | 0.00% | 222,981.32 | 0.01% | -0.01% | 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了18.39万元,减幅82.49%,主要系公司收回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款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107,540,473.50 | 28.57% | 28.5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了110,754.05万元,增幅100.00%,主要系公司将其他非流动资产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2,621,514.66 | 3.16% | 38,196,342.50 | 1.10% | 2.06% | 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了8,442.52万元,增幅221.03%,主要系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4,256,599.36 | 0.11% | 7,088,671.40 | 0.20% | -0.09% | 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了283.21万元,减幅39.95%,主要系公司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5,702.15 | 0.00% | 949,482.81 | 0.03% | -0.03% | 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 |
末较期初减少了77.38万元,减幅81.49%,主要系公司转回预提的未决诉讼损失所致。
末较期初减少了77.38万元,减幅81.49%,主要系公司转回预提的未决诉讼损失所致。 | ||||||
应交税费 | 6,105,332.50 | 0.16% | 9,192,263.11 | 0.26% | -0.10% | 应交税费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了308.69万元,减幅33.58%,主要系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已缴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23,527.74 | 0.03% | 2,186,558.26 | 0.06% | -0.0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了106.30万元,减幅48.62%,主要系公司租赁负债减少所致。 |
预计负债 | 2,940,000.00 | 0.08% | -0.08% | 预计负债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了294.00万元,减幅100.00%,主要系公司冲回预提的未决诉讼损失所致。 | ||
库存股 | 99,902,548.74 | 2.58% | 2.58% | 库存股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了9,990.25万元,增幅100.00%,主要系公司回购股票所致。 | ||
专项储备 | 1,346,897.21 | 0.03% | 20,053.08 | 0.00% | 0.03% | 专项储备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了132.68万元,增幅6,616.66%,主要系公司计提专项储备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191,103,436.30 | 4.93% | 141,235,457.85 | 4.07% | 0.86% | 未分配利润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了4,986.80万元,增幅35.31%,主要系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274,436,907.76 | 8,773,628.63 | 766,500,000.00 | 928,203,632.21 | 121,506,904.18 | |||
金融资产小计 | 274,436,907.76 | 8,773,628.63 | 766,500,000.00 | 928,203,632.21 | 121,506,904.18 | |||
上述合计 | 274,436,907.76 | 8,773,628.63 | 766,500,000.00 | 928,203,632.21 | 121,506,904.18 |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货币资金 | 6,186.42 | 6,186.42 | 其他专项用途资金账户 | 其他专项用途资金 |
固定资产 | 139,288,799.73 | 123,457,472.71 | 抵押 | 为本公司开立票据提供抵押担保 |
无形资产 | 57,928,745.00 | 48,437,041.83 | 抵押 | 为本公司开立票据提供抵押担保 |
合计 | 197,223,731.15 | 171,900,700.96 |
注:上述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受限系中国银行汕头分行授信函授信公司在授信期限及额度内的可循环多次滚动使用借款(借款用途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抵押担保。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541,500,000.00 | 757,000,000.00 | -28.47%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2 |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2022年01月13日 | 269,114.95 | 250,861.79 | 35,190.25 | 155,408.78 | 61.95% | 0 | 26,739.38 | 10.66% | 107,978.67 | 存放于专户及进行现金管理 | 107,978.67 |
合计 | -- | -- | 269,114.95 | 250,861.79 | 35,190.25 | 155,408.78 | 61.95% | 0 | 26,739.38 | 10.66% | 107,978.67 | -- | 107,978.67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2022年1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428,100股,每股发行价格55.57元,募集资金总额269,114.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8,253.16万元,实际筹集募集资金净额为250,861.7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5,408.78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20,218.53万元;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35,190.25万元,其中:项目投入2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5,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9,990.25万元(含交易费用)。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7,978.67万元。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30万吨聚苯新 | 2022年01月13日 | 年产30万吨聚苯新 | 生产建设 | 是 | 56,357.3 | 29,617.92 | 200 | 29,418.53 | 99.33% | 2022年11月01日 | 25.96 | 1,388.72 | 否 | 否 |
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
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 | 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6,357.3 | 29,617.92 | 200 | 29,418.53 | -- | -- | 25.96 | 1,388.72 | -- | -- | |||
募投项目调整后剩余募集资金 | 2022年01月13日 | 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 | 不适用 | 否 | - | 26,739.38 | - | - | - | - | - | -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 | ||||||||||||||
回购股份 | 2022年01月13日 | 回购股份 | 回购公司股份 | 否 | 9,990.25 | 9,990.25 | 9,990.25 | 9,990.25 | 100.00% | - | - | - | 不适用 | 否 |
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2022年01月13日 | 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不适用 | 否 | 68,514.24 | 68,514.24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116,000 | 116,000 | 25,000 | 116,000 | 100.00%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94,504.49 | 194,504.49 | 34,990.25 | 125,990.25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250,861.79 | 250,861.79 | 35,190.25 | 155,408.78 | -- | -- | 25.96 | 1,388.72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的二期工程未能实现预期效益主要系报告期行业下游需求增长不及预期,新增产能未能及时消化,产能利用率低。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1、公司超募资金194,504.49万元。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58,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于2022年2月7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8,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于2023年7月7日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10,000万元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4月24日,上述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5,381,172股,成交总金额为9,990.25万元(含交易费用)。
2、其余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8,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于2023年7月7日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10,000万元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4月24日,上述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5,381,172股,成交总金额为9,990.25万元(含交易费用)。2、其余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额的议案》,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的部分建设内容,并将投资总额由原计划56,357.30万元调整为30,994.23万元,其中,自有资金投入1,376.31万元,募集资金投入29,617.92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人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已于2022年11月10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2022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16,380.93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16,087.84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3.09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人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报告期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2024年5月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予以追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2022年11月10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的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额进行调整。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截至结项时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7,992.4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07,978.67万元,其中11,156.15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96,822.52万元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7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8,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过程中,因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已实施完毕,公司工作人员误认为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均为超募资金,遂将募投项目建设专户剩余资金中的27,945.00万元视同超募资金进行补流(本次系错误选择银行账户,未超出原计划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流的金额,未影响募集资金总余额)。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已向募投项目建设专户归还前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27,945.00万元。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追认为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以上事项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亦未对募投项目建设产生不利影响。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公司通过在聚苯乙烯行业多年的深耕,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渠道资源、客户资源、工艺技术以及各类专业人才团队,并形成了有效的研发体系。公司的总体战略和规划为:以聚苯乙烯产业为基础,拓展至其他合成树脂领域,并进行纵深改性开发,形成多品类、专业化的产品结构,为客户提供品类丰富的合成树脂材料,成为国际知名的高分子新材料供应商;同时,利用上市公司资本平台,适时调整公司发展战略,积极探索符合高质量发展领域产业的兼并和收购,持续关注、挖掘并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积极尝试行业内以及跨行业的投资、并购机会,从而不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收入规模,以持续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2025年经营计划展望2025年,公司将继续发展具有高附加值、高技术壁垒的高分子新材料业务,从产品升级、技术创新及人才储备等多方面激发企业潜能,并在全力外拓海内外市场、推进降本增效确保生产经营稳定
的同时,不断探索新路径、激发新动能,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积极尝试行业内以及跨行业的投资、并购、重组机会,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具体发展规划如下:
1、技术创新及产品丰富计划公司坚持新产品开发与生产工艺协同创新的策略,设立了多部门组成的研发中心,通过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极大地缩短了产品开发到产业化生产的时间,极大的提高了研发效率。同时紧盯市场动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优势,巩固公司在现有领域的优势地位,并开拓新的产品,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未来,公司将加大对现有产品的优化力度以及生产工艺的创新,以将产品的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和压缩,提高市场竞争力。
通过上述技术创新计划及产品丰富计划,公司生产成本的控制能力进一步提升,产品结构更加丰富,更能满足客户对产品多品类的需求,进而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2、人才发展规划
人才队伍的建设是公司保持可持续长远发展的基石。为提高市场竞争力,保持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实现公司长期的发展战略目标,公司将人才视为根本,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内部培养以及外部引进,构建具有较强实力的人才队伍。公司人才发展主要举措如下:
1)引进高水平的专业人才:配合公司实现全球知名高分子新材料供应商的战略目标,公司将积极引进具有国际视野的管理人才、塑料改性以及其他合成树脂领域的研发、生产管理人才,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及管理水平。
2)实施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目前已搭建两个员工持股平台,未来也可对新进人才实施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3)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公司将加强在人力资源的薪酬、奖惩、培训、晋升、文化等方面制度优化与完善,提升员工的归属感、认同感以及成就感。
3、市场拓展计划
公司产品在业内已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基于产品销售半径以及下游市场的地理分布特点,公司将继续巩固在华南及华东区域的客户,并随着产品的不断丰富深度挖掘现有客户的多品类需求。同时,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情况下,结合国内外市场情况,加快推进海外业务,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未来公司的产品结构更加丰富,适用的领域更加广阔、客户群体更加多样化,公司一方面将加强营销团队建设,吸纳优秀营销人才,建立一支管理经验丰富、擅于捕捉市场机会、把握业务先机的开拓性营销队伍。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强贸易商网络建设,增强与贸易商的合作,利用贸易商本土化服务优势,快速地拓展新市场,推广公司新产品,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三)风险提示
1、同行业产能扩张,需求增长不达预期,产能过剩的风险
根据卓创资讯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国内PS总产能达到690万吨,较2023年底净增75万吨。聚苯乙烯行业产能持续扩张是近年来PS行业动态发展的主要特征。行业产能扩张速度超过市场需求,行业产能过剩导致下游市场无法及时消化,可能导致公司业绩出现波动。
应对措施:公司充分利用品牌、区位和规模优势,坚持市场为导向,夯实业务基础,注重对潜在客户的开发和市场调研工作,不断开发新品种,努力拓宽营销渠道,通过持续加强与现有主要客户的合作、不断地开发新客户,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提高公司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
同时,通过推动出口业务发展以扩大公司的销售规模,拓展东南亚、非洲等海外市场,增强盈利能力。我们相信,随着环保政策日趋严厉,禁止“废塑料”进口政策的全面落地,同时国内消费水平逐渐提高,导致再生料等低端聚苯乙烯产品供给逐步减少,国内消费转向国产或进口的中高端聚苯乙烯产品。通过不断扩大市场规模,不断促成进口替代,不断拓展出口空间,公司的竞争力能够得到进一步提升。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聚苯乙烯的主要原材料为苯乙烯,属石油炼化下游大宗化工产品,在市场交易中较为活跃,苯乙烯价格变动随原油价格的波动较明显。因此,如石油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或苯乙烯供需关系出现较大变化等因素造成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公司可能无法通过常规成本转移机制有效化解成本压力,将导致公司毛利率的下降。与此同时,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存货管理、生产成本控制、定价机制等带来较大的管理难度,进而导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通过建立苯乙烯价格跟踪体系,对苯乙烯价格的变化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原材料的合理库存量,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造成的影响。如未来国际市场发生极端变化,公司将采取更谨慎的市场策略,以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3、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高抗冲型聚苯乙烯(HIPS)作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品,产品应用范围极其广泛,目前已经渗透到了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生活的各个领域,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础,对国民经济发展作用重大。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进一步促进了高抗冲型聚苯乙烯(HIPS)性能的不断优化和提升,是聚苯乙烯工业发展的重要方向。近年来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及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也刺激了社会资本逐步流入PS产业领域,我国规模以上企业也在积极提高产品质量,拓展销售市场,未来同行业竞争加剧或者行业外投资者进入本行业,可能导致产品竞争加剧。
应对措施:公司紧盯市场动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优势,巩固公司在现有领域的优势地位,并开拓新的产品,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产能进一步扩大,不仅将增强公司的供给能力,而且有利于公司推出更多牌号的新产品,以进一步提升客户粘性和市场竞争力。通过不断拓展市场新领域、挖掘新的客户和新的利润增长点,以消除市场竞争带来的不利影响。
4、技术风险
公司生产中使用了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聚苯乙烯生产核心技术。上述核心技术构成了公司主要的技术优势并应用于产品的实际生产中,从而保持了公司产品与下游客户需求的适配性。但是,随着下游客户对产品性能的持续改进,要求公司研发和技术储备需要持续更新以适应市场需求。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技术上保持创新而产品性能无法与客户需求保持较高的匹配性,将影响公司的销售收入,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应对措施:公司将继续提前研究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保证公司的技术先进性;加强市场调研工作,收集和深刻理解客户当前和未来的需求信息,做好新产品研发的可行性分析;将市场开发与技术研发相结合,加强产品立项评估,进行产品研发立项;持续引进高端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并激励技术人员积极创新。
5、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并伴有低微粉尘与噪声。公司一直重视环境保护,近年来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加大环保治理投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良好的控制和治理。
但随着人们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国家环保政策日益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益提高,公司环保治理投入将不断增加。同时,随着公司生产规模扩大,污染物排放量会相应增加。如公司的污染物排放未能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或因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发生意外环保事故,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绿色发展战略。一方面公司充分注重技术节能降耗、减排的发展思路,在生产中不断进行工艺改进以提高能源的循环使用或减少“三废”的排放。公司自主开发的苯乙烯精制和聚合回收液净化处理技术实现了聚合回收液的再利用,脱挥冷凝液回收利用技术实现了脱挥冷凝液的回收再利用,减少了排放。另一方面,公司配置了可靠的环境保护设施,并提高运行质量与效率,且制定和落实了环保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有效降低了公司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公司的平均能耗情况远低于我国单位GDP能耗,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理念,不属于重点高耗能行业和企业监察范围,不存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根据《汕头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企业名单》,公司属于清洁生产企业。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5月16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华安基金 | 与会人员对公司基本情况进行了解,随后就公司产品情况、销售情况及生产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交流。 | http://irm.cninfo.com.cn/ircs/company/companyDetail?stockcode=300834&orgId=9900046631 |
2024年05月17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个人 | 线上投资者 | 就公司业绩、发展情况以及其他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 | http://irm.cninfo.com.cn/ircs/company/companyDetail?stockcode=300834&orgId=9900046631 |
2024年08月15日 | 电话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国泰君安 | 对公司基本情况进行简要介绍,与会人员随后就公司产品情况、销售情况及生产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交流。 | http://irm.cninfo.com.cn/ircs/company/companyDetail?stockcode=300834&orgId=9900046631 |
2024年09月12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个人 | 线上投资者 | 就公司业绩、发展情况以及其他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 | http://irm.cninfo.com.cn/ircs/company/companyDetail?stockcode=300834&orgId=9900046631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一)股东大会运行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二)董事会运行情况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2024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监事会运行情况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职权、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2024年,公司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出席监事会会议的人员符合相关规定,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监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均能勤勉尽责,独立董事按期出席董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材料,对议案中的具体内容提出相应建议,按照其独立意愿对董事会议案进行表决,忠实履行职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有关上市的规则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维护了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
(五)专业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按照工作细则认真开展工作,对相关议案仔细审阅,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促进了公司持续发展,为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奠定坚实基础。
(六)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并指定《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以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体系、研发体系、生产体系和销售体系,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资质证书,不依赖于股东和其他任何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独立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人员独立:公司人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或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也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资产独立: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资产权属明确,不存在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情况。本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及其他资产的权属完全由公司独立享有,没有依赖股东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
4、机构独立: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完备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具有完备、独立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独立的职能管理部门,各职能管理部门均能够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在机构设置、职能和人员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
5、财务独立: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67.32% | 2024年05月20日 | 2024年05月20日 | 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陈粤平 | 男 | 59 | 董事长 | 现任 | 2023年03月03日 | 2026年03月03日 | 1,714,099 | 0 | 0 | 0 | 1,714,099 | 0 |
陈利杰 | 男 | 60 | 副董事长 | 现任 | 2023年03月03日 | 2026年03月03日 | 0 | 0 | 0 | 0 | 0 | 0 |
王伯廷 | 男 | 59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3月03日 | 2026年03月03日 | 0 | 0 | 0 | 0 | 0 | 0 |
陈灿希 | 男 | 30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03月03日 | 2026年03月03日 | 0 | 0 | 0 | 0 | 0 | 0 |
邓地 | 男 | 5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6 | 2026年03 | 0 | 0 | 0 | 0 | 0 | 0 |
月18日
月18日 | 月03日 | |||||||||||
齐珺 | 女 | 4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02月07日 | 2026年03月03日 | 0 | 0 | 0 | 0 | 0 | 0 |
纪传盛 | 男 | 5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1月11日 | 2026年03月03日 | 0 | 0 | 0 | 0 | 0 | 0 |
杨小伦 | 男 | 52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17年03月03日 | 2026年03月03日 | 0 | 0 | 0 | 0 | 0 | 0 |
汤秀珠 | 女 | 54 | 监事 | 现任 | 2017年03月03日 | 2026年03月03日 | 0 | 0 | 0 | 0 | 0 | 0 |
周秀冲 | 男 | 59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03月03日 | 2026年03月03日 | 0 | 0 | 0 | 0 | 0 | 0 |
周照煌 | 男 | 50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3月03日 | 2026年03月03日 | 0 | 0 | 0 | 0 | 0 | 0 |
王丽容 | 女 | 40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2年03月04日 | 2026年03月03日 | 0 | 0 | 0 | 0 | 0 | 0 |
黄文胜 | 男 | 41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19年12月06日 | 2026年03月03日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 | -- | -- | -- | -- | -- | 1,714,099 | 0 | 0 | 0 | 1,714,099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任职情况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现任董事主要工作经历
陈粤平先生,1966年11月出生,会计学专业。2012年5月至2017年3月,历任公司监事、董事长;2017年3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汕头市工商联副主席。
陈利杰先生,1965年2月出生,毕业于汕头大学应用化学专业,中山大学管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2006年至2023年3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王伯廷先生,1966年1月出生,毕业于西南石油大学石油机械专业,本科学历,中山大学管理学院EMBA,化工机械高级工程师;2006年至2023年3月,历任公司生产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生产部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灿希先生,1995年9月出生,香港科技大学生命科学硕士毕业,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学博士在读;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邓地先生,1975年2月1日出生,毕业于暨南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至2000年历任三一重工总裁秘书、国际市场部经理;2002年至2004年任广州日报集团《赢周刊》企业研究部主任;2007年至今历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EDP中心主任、MBA中心主任、院长助理、教师,广州长胜战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齐珺女士,1982年3月出生,博士,财务管理专业教授。2012年5月至2016年5月,于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19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国际部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兼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纪传盛先生,1970年1月出生,1993年毕业于汕头大学英语本科专业,暨南大学EMBA硕士,国际注册企业管理咨询师。曾任汕头经济特区龙宝贸易发展总公司出口部经理、汕头英盛有限公司监事、广州日报赢周刊内容制作顾问、深圳市英盛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等职务;现任广东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副会长、汕头市英盛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深圳市英盛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监事主要工作经历
杨小伦先生,1973年4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价格学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师;2006年至2023年3月,历任公司销售部经理、销售部部长、销售部总监、监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业务总监。
汤秀珠女士,1971年12月出生,毕业于广东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6年至今,历任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人事行政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人事行政部部长。
周秀冲先生,1966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至2023年3月,历任公司动力车间经理、生产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生产总监。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王伯廷先生,简介详见本节“现任董事主要工作经历”。
周照煌先生,1975年9月出生,毕业于汕头大学对外经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2006年至2023年3月,历任公司供应部部长、供应部总监、业务总监、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文胜先生,1984年4月出生,毕业于深圳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09年3月至2019年8月,曾任星辉娱乐监事、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丽容女士,1985年12月出生,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20年6月,任职于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会计主管、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陈粤平 | 汕头市星辉投资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17年12月27日 | 至今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陈粤平 | 汕头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 | 理事会会长 | 2019年07月31日 | 至今 | 否 |
陈粤平 | 汕头市工商业联合会 | 副主席 | 2022年06月01日 | 至今 | 否 |
邓地 | 广州长胜战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12月02日 | 至今 | 是 |
邓地 | 珠海高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4月25日 | 至今 | 否 |
邓地 | 广州尚思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9月22日 | 至今 | 否 |
邓地 | 暨南大学 | 教师 | 2009年06月01日 | 至今 | 是 |
齐珺 | 暨南大学 | 管理学院副院长 | 2023年12月 | 至今 | 是 |
齐珺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6月14日 | 至今 | 是 |
纪传盛 | 汕头市英盛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03年06月01日 | 至今 | 是 |
纪传盛 | 深圳市英盛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06年03月01日 | 至今 | 是 |
纪传盛 |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16日 | 至今 | 是 |
纪传盛 |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11月13日 | 2025年1月22日 | 是 |
杨小伦 | 武汉鑫华泰焊接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8年09月10日 | 至今 | 否 |
杨小伦 | 焊之联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03月17日 | 至今 | 否 |
黄文胜 | 海口星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年03月18日 | 至今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会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在公司履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其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考核确定并发放。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13人,2024年合计支付报酬335.82万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已按月支付。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陈粤平 | 男 | 59 | 董事长 | 现任 | 50.07 | 否 |
陈利杰 | 男 | 60 | 副董事长 | 现任 | 50.35 | 否 |
王伯廷 | 男 | 59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46.28 | 否 |
陈灿希 | 男 | 30 | 董事 | 现任 | 8 | 否 |
邓地 | 男 | 5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 | 否 |
齐珺 | 女 | 4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 | 否 |
纪传盛 | 男 | 5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 | 否 |
杨小伦 | 男 | 52 | 监事主席 | 现任 | 26.67 | 否 |
汤秀珠 | 女 | 54 | 监事 | 现任 | 20.51 | 否 |
周秀冲 | 男 | 59 | 监事 | 现任 | 25.85 | 否 |
周照煌 | 男 | 50 | 副总经理 | 现任 | 32.2 | 否 |
王丽容 | 女 | 40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5.91 | 否 |
黄文胜 | 男 | 41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6 | 否 |
合计 | -- | -- | -- | -- | 335.82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02月08日 | 2024年02月08日 | 决议通过:1、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04月26日 | 2024年04月27日 | 决议通过: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9、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10、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1、关于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3、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5、关 |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7、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18、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9、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7、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18、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9、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05月09日 | 2024年05月09日 | 决议通过:关于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08月12日 | 2024年08月13日 | 决议通过: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2024年10月30日 | 决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陈粤平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陈利杰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陈灿希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王伯廷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邓地 | 5 | 0 | 5 | 0 | 0 | 否 | 1 |
齐珺 | 5 | 0 | 5 | 0 | 0 | 否 | 1 |
纪传盛 | 5 | 0 | 5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关注公司运作,独立履行职责,在公司的制度完善和经营决策等方面,均提出了很多宝贵建议,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均予以采纳。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 | 其他履行职 | 异议事项具 |
数
数 | 意见和建议 | 责的情况 | 体情况(如有) | ||||
审计委员会 | 齐珺、邓地、纪传盛、陈粤平、陈利杰 | 6 | 2024年02月27日 | 听取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 |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在所有重大事项上合理控制了各种风险,促进了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目标的达成,保证了公司、债权人和广大投资人的利益;财务报表完整、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经营活动。财务报表的编制遵循了会计基本准则,能真实地反应交易和事项的经济实质。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内审部门日常审计、专项审计工作等,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 无 |
2024年04月19日 | 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 | 无 | |||||
2024年04月26日 | 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 无 | |||||
2024年08月12日 | 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 | 无 | |||||
2024年10月29日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 | 无 | |||||
2024年12月20日 | 关于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无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邓地、齐珺、纪传盛、陈粤平、陈灿希 | 1 | 2024年04月26日 | 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 |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结合自身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与同行业薪酬水平,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 |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积极履行职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 | 无 |
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85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6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91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9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4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80 |
销售人员 | 8 |
技术人员 | 73 |
财务人员 | 10 |
行政人员 | 20 |
合计 | 19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53 |
大专 | 53 |
大专以下 | 85 |
合计 | 191 |
2、薪酬政策
公司薪酬政策坚持战略导向原则,以岗位价值、员工能力、员工业绩为分配依据,效率为先,兼顾公平,重点向优秀员工倾斜,充分发挥薪酬体系在吸引、激励、保留公司发展所需的关键核心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结合自身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与同行业薪酬水平,未来公司对薪酬方案和标准、奖金方案和标准等继续制定和优化,以实现员工薪酬的调整与公司发展同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3、培训计划公司致力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员工素质。公司通过完善培训管理制度,建立多种培训渠道,优化培训组织管理以及培养内部培训师队伍等建立健全培训管理体系。员工培训管理旨在从各个方面加强员工的整体综合能力,公司将按照业务知识、个人能力素养等教育课程,全面提高员工素质,完善知识结构,增强综合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加强对员工全面性的能力的提升。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92,992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3,778,666.99 |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188,331,181股(总股本193,712,353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5,381,1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7,666,236.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相关议案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在分配方案审议通过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权益分派,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是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6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88,331,181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48,966,107.06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99,866,883.03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48,832,990.09 |
可分配利润(元) | 190,252,501.84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188,331,181股(总股本193,712,353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5,381,1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8,966,107.0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改进、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内部控制设计健全、合理,内部控制执行基本有效,不存在重大遗漏。
(1)内部环境公司建立了与业务相适应的组织结构,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相互牵制,全面贯彻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2)风险评估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及时进行风险评估,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做到风险可控。
(3)控制活动
结合公司管理现状及发展需要,坚持合法性、规范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持续梳理完善制度。
(4)信息与沟通
公司积极推进信息化全覆盖,将“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升科技创新对企业发展的引领力、支撑力。
(5)监督
公司建立了法人治理机制,独立董事、监事会能充分、独立地对公司管理层履行监督职责和独立评价和建议。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设置有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和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9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①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大缺陷的判断标准:——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②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要缺陷的判断标准:——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的纠正;——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①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②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③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并购后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不合格;——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纷纷流失;——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 |
定量标准 |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2%,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认定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星辉环材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9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的环境执行标准如下:
污染物
污染物 | 标准名称 | 执行标准 |
废水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直接排放限值,其中硫化物、挥发酚、石油类参照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主要污染物:CODcr(小于60mg/L)、氨氮(小于8mg/L) |
废气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小于60mg/m?)、颗粒物(≤10mg/m?)、二氧化硫(≤35mg/m?)和氮氧化物(≤50mg/m?)。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4类区标准限值。 | 昼间≤65dB(A)、夜间≤55dB(A) |
固废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贮存场所,收集后定期送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现持有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于2023年3月7日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914405007894511074001P),行业类别为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锅炉,主要污染物类别为废气、废水,有效期限自2023年3月7日至2028年3月6日。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 废气经治理后达标排放 | 废气主要排放口1个;一般排放口1个 | 主要排放口位于厂区造粒厂房顶层天面 | 非甲烷总烃:39.53mg/m?;颗粒物:5.3667mg/m? | 非甲烷总烃:60mg/m?颗粒物:20mg/m? | 非甲烷总烃:1.68822吨;颗粒物:0.289169吨 | 非甲烷总烃:24.48吨/年(有组织排放);颗粒物:8.16吨/年 | 未超标 |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 | 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 | 废水总排口1个;雨水排放 | 废水总排口位于厂区污水站 | 化学需氧量:14.179mg/L;氨 | 化学需氧量:60mg/L氨氮: | 化学需氧量:0.0187197吨; | 化学需氧量:2.1吨/年;氨 | 未超标 |
处理厂
处理厂 | 口3个 | 旁 | 氮:1.063mg/L;总氮:3.7925mg/L | 8mg/L总氮:40mg/L | 氨氮:0.01289吨;总氮:0.052993吨 | 氮:0.28吨/年;总氮:19.6吨/年 |
对污染物的处理公司的排放的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污染物种类 | 涉及污染源 | 防治措施及处理能力 |
废气 | 热油炉燃烧废气 | 公司目前采用由城市天然气管道提供的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料废气中的污染物主要为氮氧化物,2023年底已对一期二台热油炉进行了低氮改造,现有三台热油炉均满足最新的排放标准,可以直接排放。 |
真空泵尾气 | 尾气较少,现将真空泵尾气导至白油吸收塔处理后并入切粒模头排气筒经气液分离聚结器+旋流喷淋+静电除油净化器处理后,进行高空排放。 | |
切粒模头废气 | 切粒模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真空泵尾气一并经气液分离聚结器+旋流喷淋+静电除油净化器处理后由一根23.4m排气筒排放,排放量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苯乙烯储罐呼吸废气 | 原料苯乙烯储罐为拱顶罐,储罐内设保冷措施;储罐外设冷却器,內通10℃冷冻水,使储罐内温度保持在20℃以下;储罐顶装设氮封,减少罐内气体挥发,并设气相平衡管,减少苯乙烯卸车过程苯乙烯蒸气溢散;苯乙烯储罐排气用冷冻水换热回收,其回收率达95%以上。罐区储罐废气合并引至白油吸收塔进行处理,进一步减少排放。 | |
乙苯储罐、配料罐呼吸废气 | 乙苯使用量很少,乙苯储罐、溶胶配料区的配料罐均设置氮气封装置以及冷冻水换热回收,减少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量。罐区废气合并引至白油吸收塔进行处理,进一步减少排放。 | |
食堂油烟废气 | 采用处理效率大于75%的油烟净化机处理后引至综合楼楼顶排放,排放高度25m。 | |
废水 | 真空循环系统排水 | 废水收集池→油水分离→溶气气浮装置→接触氧化→沉淀→厂区污水处理池→市政污水管网 |
聚苯乙烯造粒水槽排水 | ||
地面冲洗、化验室排水 | ||
空压机制氮机冷却水 | ||
初期雨水 | ||
生活污水 | 化粪池→接触氧化→沉淀→厂区污水处理池→市政污水管网 | |
固废 | 设备滤渣、污水处理的废渣以及生活垃圾等 | 对固废实行分类、分区储存,对于生产中产生的少量危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公司进行回收处理,其余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噪声 | 设备噪声 | 从声源以及传播途径上采取了降低噪声措施,在总图布置上采用“闹静分开”与“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将噪声源设备集中布置在离厂界距离较远的位置;同时,根据不同设备声源,采用消声、隔声和减振措施减少设备噪声对外环境影响;此外,在厂区周围和进出厂道路以及厂区运输干道两侧、厂区内办公楼、宿舍周围种植了树木隔离带,降低了噪声对厂区内、外环境的影响。 |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环保措施执行到位,未发生环保事故,不存在环保方面的违法违规情形,未受到环保处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根据其生产装置及所处行业特性,相应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方环保局备案。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按照环境保护部下发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要求,对所排放的污染物组织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并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定期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等不断加强环境治理及环境保护投入,缴纳环境保护税2997.7元。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不适用
公司通过加强能源管理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和特殊要求,完善内部能源管理和能效指标考核和能耗评价体系,持续开展能源测定评估,遵循系统管理原则,建立起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采取了如下节能降耗措施:
(1)工艺流程上创新,采用自主研发的脱挥冷凝液回收利用技术,充分利用苯乙烯聚合反应放出的聚合热来加热进料和伴热保温;
(2)电器设备选用变频等新型节能产品,如电机采用能效等级2级的电机或自带补偿的节能电机、节能灯具等;
(3)根据实际生产负荷,对项目用电进行功率因数补偿,大功率电机采用末端功率因素补偿装置,以提高系统功率因数,减少无功损耗;
(4)变配电室尽量考虑合理组合,使变压器在经济状态下运行,减少损耗,提高效率;
(5)加强生产设备的综合保养,提高利用率,杜绝各类能源的跑、冒、滴、漏,节约资源,提高材料综合利用率,提高废旧材料集中回收利用。
(6)对一期二台热油炉进行了低氮改造,采用新型的燃烧器,实现了低氮排放,同时利用烟道余热加热进炉空气,节约了大量的天然气。
(7)2024年,利用白矿油吸收塔,对工艺尾气进行处理,可有效提高处理效率,减少有机废气的排放。
公司每年根据现场环保要求,对相应的环保设施进行不同程度的技术改造,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环保监管部门的在线监测数据和现场检查情况、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以及公司环保设施运行记录,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能够确保各项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并达标排放。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
称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公司环境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的在国家、省、市、县环保部门的公示平台上公示,每年、每季度按要求填报了执行报告。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境事故。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一直以来本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规范治理及运作、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职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制定了《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事件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公司安全工作实行各级领导负责制,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负责人。报告期内,通过制度建设、预防机制、例行检查、设施维护保养等各种措施,紧抓安全生产,坚持全员安全管理的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知识,确保项目生产运营安全。
2024年度,公司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日常的安全检查,无重大不符合项,对于检查过程中指出的不足、检查出的问题按规范要求整改并落实纠正预防措施,均已整改完成。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针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已采取充分有效的安全防治措施,并通过环境保护、消防和安全生产验收,各项措施均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发展经济为己任,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抓好企业自身建设的同时,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支持地方慈善公益事业。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定向捐赠、签订结对帮扶协议等方式,参与扶贫济困、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雁升;陈粤平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2年7月13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4、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将遵守上述承诺。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 2022年01月13日 | 2025-07-12 | 正常履行中 |
5、如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所持星辉环材的股份,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人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6、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5、如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所持星辉环材的股份,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人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6、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创煌;陈冬琼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4、如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所持星辉环材的股份,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人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 2022年01月13日 | 2025-07-12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材料香港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材料香港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材料香港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材料香港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材料香港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材料香港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4、如锁定期满后材料香港拟减持所持星辉环材的股份,材料香港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材料香港将认真遵守 | 2022年01月13日 | 2025-07-12 | 正常履行中 |
相关规定。
相关规定。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霍尔果斯星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霍尔果斯星智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如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所持星辉环材的股份,本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 2022年01月13日 | 2025-01-12 | 已履行完毕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星辉控股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星辉控股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星辉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星辉控股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星辉控股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星辉控股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4、如锁定期满后星辉控股拟减持所持星辉环材的股份,星辉控股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星辉控股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 2022年01月13日 | 2025-07-12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星辉控股及星辉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充分的披露,不存在虚假描述或者重大遗漏。二、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星辉控股及星辉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权益的情形。三、星辉控股及星辉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如有)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星辉控股将督促发行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 | 2017年01月0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如有)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四、星辉控股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
五、星辉控股及星辉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若星辉控股及上述相关主体违反承诺,侵占发行人资金,星辉控股将接受如下具体约束措施,直至清偿完毕占用的资金和利息:
(一)对星辉控股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实施“占用即冻结”机制。若星辉控股及上述相关主体占用发行人资金,董事会应当立即申请对星辉控股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司法冻结。自发生资金占用情形之日起30日内,董事会未申请司法冻结的,则任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向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保护机构等进行报告、投诉、举报;
2、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司法程序申请对星辉控股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冻结、要求星辉控股赔偿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星辉控股的部分应优先抵扣占用的资金和利息;
(三)星辉控股及上述相关主体应双倍偿还占用的资金;
(四)星辉控股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因向发行人偿还占用资金和利息、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五)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星辉控股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控制地位,谋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星辉控股及星辉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七、星辉控股承诺,在星辉控股属于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信守以上承诺。如若违反本承诺,星辉控股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如有)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四、星辉控股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五、星辉控股及星辉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若星辉控股及上述相关主体违反承诺,侵占发行人资金,星辉控股将接受如下具体约束措施,直至清偿完毕占用的资金和利息:(一)对星辉控股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实施“占用即冻结”机制。若星辉控股及上述相关主体占用发行人资金,董事会应当立即申请对星辉控股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司法冻结。自发生资金占用情形之日起30日内,董事会未申请司法冻结的,则任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向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保护机构等进行报告、投诉、举报;2、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司法程序申请对星辉控股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冻结、要求星辉控股赔偿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全部损失;(二)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星辉控股的部分应优先抵扣占用的资金和利息;(三)星辉控股及上述相关主体应双倍偿还占用的资金;(四)星辉控股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因向发行人偿还占用资金和利息、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五)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六、星辉控股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控制地位,谋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星辉控股及星辉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七、星辉控股承诺,在星辉控股属于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信守以上承诺。如若违反本承诺,星辉控股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创煌;陈冬琼;陈雁升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充分的披露,不存在虚假描述或者重大遗漏。二、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 | 2017年01月0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交易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权益的情形。
三、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如有)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如有)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四、本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
五、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六、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若本人及上述相关主体违反承诺,侵占发行人资金,本人将接受如下具体约束措施,直至清偿完毕占用的资金和利息:
(一)对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实施“占用即冻结”机制。若本人及上述相关主体占用发行人资金,董事会应当立即申请对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司法冻结。自发生资金占用情形之日起30日内,董事会未申请司法冻结的,则任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向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保护机构等进行报告、投诉、举报;
2、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司法程序申请对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冻结、要求本人赔偿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应优先抵扣占用的资金和利息;
(三)本人及上述相关主体应双倍偿还占用的资金;
(四)本人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因向发行人偿还占用资金和利息、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五)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本人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控制地位,谋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八、本人承诺在属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信守以上承诺。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间,信守以上承诺。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星辉控股及星辉控股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单位没有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二、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星辉控股及星辉控股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单位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三、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星辉控股及星辉控股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单位获得与发行人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星辉控股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发行人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若发行人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星辉控股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且给予发行人选择权,由其选择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四、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星辉控股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星辉控股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星辉控股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五、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该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星辉控股不再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之日止。 | 2020年11月0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创煌;陈冬琼;陈雁升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单位没有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二、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单位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三、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单位获得与发行人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发行人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若发行人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人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且给予发行人选择权,由其选择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四、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五、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该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系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日止。 | 2020年11月0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陈灿希;陈利杰;陈雁升;陈粤平;广东星辉控股有限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如果星辉环材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当年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 | 2022年01月13日 | 2025-01-12 | 已履行完毕 |
公司;黄文胜;林绮宁;王伯廷
公司;黄文胜;林绮宁;王伯廷 | 条件”),星辉环材、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承诺内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二)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星辉环材应在3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承诺,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星辉环材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当星辉环材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1、回购股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星辉环材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的,星辉环材应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召开董事会,讨论星辉环材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星辉环材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星辉环材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星辉环材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星辉环材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或者星辉环材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达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上限,星辉环材可不再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星辉环材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星辉环材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实施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后,星辉环材应确保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星辉环材回购股票的计划实施完毕,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计算连续20个交易日应包括星辉环材回购股票期间),星辉控股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星辉控股将在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星辉环材股份的方案 |
(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星辉环材,星辉环材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星辉环材披露星辉控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星辉控股开始实施增持星辉环材股份的计划。星辉控股增持星辉环材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星辉环材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星辉控股增持公司股份后,星辉环材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如果星辉环材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或者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将不满足上市条件,或者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星辉控股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某一会计年度内星辉环材股价多次触发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星辉控股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星辉控股自星辉环材上市后累计从星辉环材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
(2)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星辉控股自星辉环材上市后累计从星辉环材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星辉控股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税后现金分红金额。
3、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星辉环材回购股票,以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实施完毕,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仍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计算连续20个交易日应包括星辉环材回购股票以及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期间),星辉环材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人在3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星辉环材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及时通知星辉环材。星辉环材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星辉环材披露本人买入星辉环材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本人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星辉环材股份的计划;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星辉环材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星辉环材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或者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本人可不再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某一会计年度内星辉环材股价多次触发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星辉环材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
(2)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星辉环材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对于星辉环材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星辉环材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星辉环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星辉环材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星辉环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星辉环材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星辉环材将以单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
3、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由星辉环材将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其持有的星辉环材的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4、如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同时其持有的星辉环材的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5、上述星辉环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为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星辉环材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2)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星辉环材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对于星辉环材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星辉环材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星辉环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星辉环材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星辉环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星辉环材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星辉环材将以单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3、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由星辉环材将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其持有的星辉环材的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4、如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同时其持有的星辉环材的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5、上述星辉环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为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前述行为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工作,回购价格将按照如下原则确定:(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 | 2020年11月0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之阶段内,则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司即启动将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下配售对象及网上发行对象的工作;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认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启动按照发行价格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工作。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若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出现前述情形,则公司承诺在相关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在按照前述安排实施新股回购的同时将极力促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如有)。
3、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4、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之阶段内,则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司即启动将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下配售对象及网上发行对象的工作;(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认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启动按照发行价格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工作。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若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出现前述情形,则公司承诺在相关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在按照前述安排实施新股回购的同时将极力促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如有)。3、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4、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 |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星辉控股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星辉控股承诺在相关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星辉控股亦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如有)。3、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星辉控股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0年11月0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创煌;陈冬琼;陈雁升 |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在相关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亦将依法购回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已转让的原限售股(如有)。 | 2020年11月0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3、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灿希;陈利杰;陈雁升;陈粤平;邓地;韩然;黄文胜;李新航;林绮宁;汤秀珠;王伯廷;杨小伦;周照煌 |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0年11月0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7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周锋;彭景裕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周锋(1年);彭景裕(2年)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2022年1月,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聘请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保荐人。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汇总 | 21.68 | 否 | 二审判决结案 | 无重大影响 | 已执行完毕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汕头市汕港路1号星辉中心1层南大厅及2-9层的房屋出租,承租方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租赁期限为10年,总租金为13,272.81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公告》。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汕头市星辉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30日 | 150,000 | 2023年10月10日 | 3,2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2023年08月30日 | 150,000 | 2023年10月26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
2023年08月30日 | 150,000 | 2023年11月06日 | 2,95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
2023年08月30日 | 150,000 | 2023年11月17日 | 3,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
2023年08月30日 | 150,000 | 2023年11月24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
2023年08月30日 | 150,000 | 2024年04月08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
2023年08月30日 | 150,000 | 2024年04月17日 | 15,76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
2023年08月30日 | 150,000 | 2024年04月19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
2023年08月30 | 150,000 | 2024年04月22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日
日 | 日 | ||||||||
2023年08月30日 | 150,000 | 2024年04月22日 | 4,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2023年08月30日 | 150,000 | 2024年04月25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2024年04月27日 | 150,000 | 2024年04月30日 | 2,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2024年04月27日 | 150,000 | 2024年05月07日 | 9,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2024年04月27日 | 150,000 | 2024年05月07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2024年04月27日 | 150,000 | 2024年05月16日 | 6,47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2024年04月27日 | 150,000 | 2024年06月19日 | 2,76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2024年04月27日 | 150,000 | 2024年06月26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2024年04月27日 | 150,000 | 2024年08月12日 | 2,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2024年04月27日 | 150,000 | 2024年08月12日 | 2,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2024年04月27日 | 150,000 | 2024年09月25日 | 2,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2024年04月27日 | 150,000 | 2024年09月25日 | 2,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2024年04月27日 | 150,000 | 2024年10月15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2024年04月27日 | 150,000 | 2024年10月17日 | 15,76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2024年04月27日 | 150,000 | 2024年10月23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2024年04月27日 | 150,000 | 2024年10月23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2024年04月27日 | 150,000 | 2024年10月25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2024年04月27日 | 150,000 | 2024年10月30日 | 4,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2024年04月27 | 150,000 | 2024年11月05 | 2,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日
日 | 日 | |||||||||
2024年04月27日 | 150,000 | 2024年11月07日 | 1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
2024年04月27日 | 150,000 | 2024年11月18日 | 6,47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
2024年04月27日 | 150,000 | 2024年12月19日 | 2,76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
2024年04月27日 | 150,000 | 2024年12月25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5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57,59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5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74,60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5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57,59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5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74,60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5.18% | |||||||||
其中: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74,60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74,600 |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30,150 | 6,1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3,000 | 4,000 | 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1,000 | 2,000 | 0 | 0 |
合计
合计 | 54,150 | 12,10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2,305,446 | 68.30% | 132,305,446 | 68.3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95,023,772 | 49.05% | 95,023,772 | 49.05%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83,572,658 | 43.14% | 83,572,658 | 43.14%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1,451,114 | 5.91% | 11,451,114 | 5.91% | |||||
4、外资持股 | 37,281,674 | 19.25% | 37,281,674 | 19.25%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37,281,674 | 19.25% | 37,281,674 | 19.25%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1,406,907 | 31.70% | 61,406,907 | 31.7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1,406,907 | 31.70% | 61,406,907 | 31.7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93,712,353 | 100.00% | 193,712,353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详见“第二节公司简介及主要财务指标”之“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 | 76,094,255 | 0 | 0 | 76,094,255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5年7月13日 |
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 | 37,281,674 | 0 | 0 | 37,281,674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5年7月13日 |
陈创煌 | 5,588,108 | 0 | 0 | 5,588,108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5年7月13日 |
海口星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29,791 | 0 | 0 | 4,429,791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5年1月13日 |
陈雁升 | 4,148,907 | 0 | 0 | 4,148,907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5年7月13日 |
海口星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48,612 | 0 | 0 | 3,048,612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5年1月13日 |
陈粤平 | 1,714,099 | 0 | 0 | 1,714,099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5年7月13日 |
合计 | 132,305,446 | 0 | 0 | 132,305,446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 23,515 | 年度报告 | 22,945 | 报告期末表 | 0 | 年度报告披露 | 0 | 持有特别 | 0 |
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9.28% | 76,094,255.00 | 0.00 | 76,094,255.00 | 0.00 | 不适用 | 0 | ||||||
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9.25% | 37,281,674.00 | 0.00 | 37,281,674.00 | 0.00 | 不适用 | 0 | ||||||
陈创煌 | 境内自然人 | 2.88% | 5,588,108.00 | 0.00 | 5,588,108.00 | 0.00 | 不适用 | 0 | ||||||
海口星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9% | 4,429,791.00 | 0.00 | 4,429,791.00 | 0.00 | 不适用 | 0 | ||||||
陈雁升 | 境内自然人 | 2.14% | 4,148,907.00 | 0.00 | 4,148,907.00 | 0.00 | 不适用 | 0 | ||||||
海口星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7% | 3,048,612.00 | 0.00 | 3,048,612.00 | 0.00 | 不适用 | 0 | ||||||
刘薇薇 | 境内自然人 | 0.99% | 1,914,035.00 | 0.00 | 0.00 | 1,914,035.00 | 不适用 | 0 | ||||||
陈粤平 | 境内自然人 | 0.88% | 1,714,099.00 | 0.00 | 1,714,099.00 | 0.00 | 不适用 | 0 | ||||||
张国强 | 境内自然人 | 0.26% | 498,600.00 | -438,828.00 | 0.00 | 498,600.00 | 不适用 | 0 | ||||||
陈立新 | 境内自然人 | 0.18% | 342,820.00 | 0.00 | 0.00 | 342,820.00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分别为陈雁升、陈冬琼控制的企业,陈雁升、陈冬琼、陈创煌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陈粤平系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381,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刘薇薇 | 1,914,035 | 人民币普通股 | 1,914,035 |
张国强 | 49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8,600 |
陈立新 | 342,8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2,820 |
陈彩娅 | 2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000 |
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06,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6,700 |
吴巧玲 | 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 |
杨毅斌 | 180,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600 |
刘见成 | 170,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600 |
陆俊帆 | 147,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400 |
孙力学 | 139,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7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分别为陈雁升、陈冬琼控制的企业,陈雁升、陈冬琼、陈创煌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陈粤平系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股东张国强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398,600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00,000股;股东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06,700股;股东陆俊帆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47,4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 | 陈雁升 | 2006年06月27日 | 91440515775068537T |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工业、商业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陈雁升 | 本人 | 中国 | 是 |
陈冬琼 | 本人 | 中国香港 | 否 |
陈创煌 | 本人 | 中国 | 是 |
陈粤平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陈雁升现任西班牙人足球俱乐部主席、汕头市星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陈冬琼现任星辉合成材料(香港)公司董事;陈创煌现任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粤平现任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汕头市工商联副主席。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陈雁升及陈冬琼夫妇为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方案披露时间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24年02月08日 |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 2.78% | 5,000-10,000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5,381,172 | 不适用 |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截至2024年4月24日,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5,381,17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8%,最高成交价为19.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990.25万元(含交易费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28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司农审字[2025]24009610012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周锋、彭景裕 |
审计报告正文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辉环材”)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星辉环材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星辉环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星辉环材的主要收入来源于聚苯乙烯相关业务。星辉环材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694,178,420.34元。由于营业收入是星辉环材的关键财务指标之一,从而存在收入可能被管理层操控以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4、收入”所述的会计政策;关于收入的披露见财务报表附注“五、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之36、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2、审计应对我们执行的审计应对程序主要包括:
(1)向管理层、治理层进行询问,评价管理层诚信及舞弊风险;
(2)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并测试管理层对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3)访谈管理层以了解收入确认政策,获取并检查客户销售合同关键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
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执行的一贯性;
(4)抽取适当样本检查销售收入业务流程单据,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政策,复核收入确认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对收入和毛利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评价收入、毛利率波动的合理性;对星辉环材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与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星辉环材产品的销售价格与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比对分析,检查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6)抽取适当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本期销售金额及期末合同负债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
(7)执行截止测试,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抽取样本核对相关支持性凭证,评估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星辉环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星辉环材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星辉环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星辉环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星辉环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星辉环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星辉环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
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星辉环材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星辉环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报告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3,477,158.97 | 450,865,664.3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1,506,904.18 | 274,436,907.76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7,804,996.75 | 38,498,750.8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9,053.26 | 222,981.3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60,159,037.94 | 133,648,051.74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107,540,473.50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2,621,514.66 | 38,196,342.50 |
流动资产合计 | 1,733,149,139.26 | 935,868,698.5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15,208,994.87 | 118,609,778.31 |
固定资产 | 690,641,380.40 | 713,170,480.52 |
在建工程 | 3,954,023.63 | 2,299,343.8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073,861.06 | 3,221,583.14 |
无形资产 | 49,112,476.18 | 50,041,255.6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256,599.36 | 7,088,671.4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5,702.15 | 949,482.8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79,319,514.69 | 1,640,225,848.5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43,742,552.34 | 2,535,606,444.18 |
资产总计 | 3,876,891,691.60 | 3,471,475,142.6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96,000,000.00 | 183,92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80,044,000.00 | 232,500,000.00 |
应付账款 | 12,179,681.93 | 16,816,480.83 |
预收款项 | 2,319,947.48 | 2,632,984.15 |
合同负债 | 5,934,541.56 | 6,991,924.3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724,582.96 | 3,523,250.87 |
应交税费 | 6,105,332.50 | 9,192,263.11 |
其他应付款 | 66,514.00 | 71,244.0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23,527.74 | 2,186,558.26 |
其他流动负债 | 771,490.40 | 908,950.16 |
流动负债合计 | 908,269,618.57 | 458,743,655.7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123,527.7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940,000.00 | |
递延收益 | 1,899,717.37 | 2,196,327.5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67,907.04 | 4,484,174.7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667,624.41 | 10,744,030.04 |
负债合计 | 913,937,242.98 | 469,487,685.7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93,712,353.00 | 193,712,35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570,396,735.21 | 2,570,396,735.21 |
减:库存股 | 99,902,548.74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346,897.21 | 20,053.08 |
盈余公积 | 106,297,575.64 | 96,622,857.7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91,103,436.30 | 141,235,457.8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62,954,448.62 | 3,001,987,456.91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62,954,448.62 | 3,001,987,456.9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876,891,691.60 | 3,471,475,142.68 |
法定代表人:陈粤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容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金谷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08,351,050.95 | 441,588,597.6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1,506,904.18 | 274,436,907.76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0,000,000.00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7,804,996.75 | 38,498,750.84 |
其他应收款 | 39,053.26 | 10,222,981.3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60,159,037.94 | 133,648,051.74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107,540,473.50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2,621,514.66 | 38,135,405.72 |
流动资产合计 | 1,778,023,031.24 | 936,530,695.03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15,288,455.68 | 118,691,385.44 |
固定资产 | 690,545,042.90 | 713,073,280.39 |
在建工程 | 3,954,023.63 | 2,299,343.8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073,861.06 | 3,221,583.14 |
无形资产 | 49,112,476.18 | 50,041,255.6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256,599.36 | 7,088,671.4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5,702.15 | 949,482.8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79,319,514.69 | 1,437,743,848.5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53,725,675.65 | 2,343,108,851.18 |
资产总计 | 3,931,748,706.89 | 3,279,639,546.2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80,044,000.00 | 232,500,000.00 |
应付账款 | 12,088,672.75 | 16,727,398.28 |
预收款项 | 2,323,030.03 | 2,636,066.70 |
合同负债 | 10,149,062.85 | 697,547.58 |
应付职工薪酬 | 3,593,084.11 | 3,386,683.37 |
应交税费 | 5,771,308.67 | 9,001,350.51 |
其他应付款 | 747,565,504.00 | 70,954.0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23,527.74 | 2,186,558.26 |
其他流动负债 | 1,319,378.17 | 90,681.18 |
流动负债合计 | 963,977,568.32 | 267,297,239.8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123,527.7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940,000.00 | |
递延收益 | 1,899,717.37 | 2,196,327.5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67,907.04 | 4,484,174.7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667,624.41 | 10,744,030.04 |
负债合计 | 969,645,192.73 | 278,041,269.9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93,712,353.00 | 193,712,35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570,396,735.21 | 2,570,396,735.21 |
减:库存股 | 99,902,548.74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346,897.21 | 20,053.08 |
盈余公积 | 106,297,575.64 | 96,622,857.77 |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 | 190,252,501.84 | 140,846,277.2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62,103,514.16 | 3,001,598,276.2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931,748,706.89 | 3,279,639,546.2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694,178,420.34 | 1,596,300,167.47 |
其中:营业收入 | 1,694,178,420.34 | 1,596,300,167.4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612,046,514.85 | 1,527,835,663.48 |
其中:营业成本 | 1,623,320,586.90 | 1,534,188,603.9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747,533.61 | 6,115,545.76 |
销售费用 | 2,462,474.66 | 1,809,920.14 |
管理费用 | 20,269,351.83 | 20,339,513.78 |
研发费用 | 16,388,641.18 | 17,103,905.26 |
财务费用 | -57,142,073.33 | -51,721,825.40 |
其中:利息费用 | 8,043,399.37 | 2,076,716.97 |
利息收入 | 66,255,415.17 | 54,465,421.42 |
加:其他收益 | 18,281,753.99 | 11,586,948.2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703,632.21 | 13,812,310.3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30,003.58 | 343,063.0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191.94 | 165,313.9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 -29,123.41 | -29,910.83 |
填列)
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9,189,356.64 | 94,342,228.70 |
加:营业外收入 | 2,926,833.58 | 108,666.48 |
减:营业外支出 | 223,561.09 | 3,235,851.8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1,892,629.13 | 91,215,043.30 |
减:所得税费用 | 14,683,696.61 | 11,094,011.0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7,208,932.52 | 80,121,032.2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7,208,932.52 | 80,121,032.22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7,208,932.52 | 80,121,032.22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7,208,932.52 | 80,121,032.2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97,208,932.52 | 80,121,032.2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51 | 0.4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51 | 0.4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粤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容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金谷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690,101,180.63 | 1,594,916,170.57 |
减:营业成本 | 1,622,268,623.12 | 1,533,844,920.28 |
税金及附加 | 5,705,187.27 | 5,878,683.79 |
销售费用 | 1,495,318.39 | 1,313,245.85 |
管理费用 | 20,260,590.20 | 20,240,673.62 |
研发费用 | 16,388,641.18 | 17,103,905.26 |
财务费用 | -57,531,815.77 | -51,410,247.40 |
其中:利息费用 | 8,043,399.37 | 2,076,716.97 |
利息收入 | 65,993,483.61 | 54,027,924.98 |
加:其他收益 | 18,281,691.32 | 11,586,948.2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703,632.21 | 13,812,310.3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30,003.58 | 343,063.0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191.94 | 165,313.9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9,123.41 | -29,910.8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8,572,024.72 | 93,822,713.88 |
加:营业外收入 | 2,926,833.58 | 108,666.48 |
减:营业外支出 | 223,561.09 | 3,235,849.88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1,275,297.21 | 90,695,530.48 |
减:所得税费用 | 14,528,118.53 | 10,963,678.88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6,747,178.68 | 79,731,851.6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6,747,178.68 | 79,731,851.6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6,747,178.68 | 79,731,851.6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98,850,771.85 | 1,786,947,684.85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959,160.99 | 23,962,488.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23,809,932.84 | 1,810,910,173.0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30,213,197.41 | 1,757,439,178.7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7,666,959.06 | 27,198,095.9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340,930.03 | 20,341,720.7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784,116.38 | 21,727,586.0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06,005,202.88 | 1,826,706,581.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04,729.96 | -15,796,408.3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92,885,769.49 | 1,649,543,011.3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052,503.37 | 31,886,583.8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09,938,272.86 | 1,681,429,595.1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713,898.88 | 40,184,993.1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913,754,036.41 | 1,905,056,902.15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28,467,935.29 | 1,945,241,895.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8,529,662.43 | -263,812,300.1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42,101,760.00 | 340,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42,101,760.00 | 340,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5,632,042.82 | 69,689,024.88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32,188,459.74 | 158,796,981.0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7,820,502.56 | 228,486,005.9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4,281,257.44 | 111,513,994.0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426.88 | 8,450.7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6,442,248.15 | -168,086,263.6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9,875,436.62 | 617,961,700.2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3,433,188.47 | 449,875,436.62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48,505,365.43 | 1,778,268,634.8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874,542.08 | 23,915,846.5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73,379,907.51 | 1,802,184,481.3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29,066,317.06 | 1,757,158,085.2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6,796,572.01 | 26,892,411.3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911,910.85 | 19,948,896.4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027,188.13 | 21,450,771.6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01,801,988.05 | 1,825,450,164.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422,080.54 | -23,265,683.2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22,891,280.57 | 2,830,447,318.08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6,650,953.11 | 61,555,450.7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59,542,233.68 | 2,892,002,768.8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708,999.88 | 40,169,400.1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66,012,332.55 | 2,923,533,460.59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80,721,332.43 | 2,963,702,860.7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1,179,098.75 | -71,700,091.9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32,070,000.00 | 450,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32,070,000.00 | 450,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8,024,836.20 | 69,689,024.88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76,736,699.74 | 462,716,981.0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14,761,535.94 | 532,406,005.9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7,308,464.06 | -82,406,005.9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426.88 | 8,450.7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2,291,288.35 | -177,363,330.3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0,598,369.93 | 617,961,700.2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8,307,081.58 | 440,598,369.93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3,712,353.00 | 2,570,396,735.21 | 20,053.08 | 96,622,857.77 | 141,235,457.85 | 3,001,987,456.91 | 3,001,987,456.9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3,712,353.00 | 2,570,396,735.21 | 20,053.08 | 96,622,857.77 | 141,235,457.85 | 3,001,987,456.91 | 3,001,987,456.9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9,902,548.74 | 1,326,844.13 | 9,674,717.87 | 49,867,978.45 | -39,033,008.29 | -39,033,008.2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7,208,932.52 | 97,208,932.52 | 97,208,932.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9,902,548.74 | -99,902,548.74 | -99,902,548.7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99,902,548.74 | -99,902,548.74 | -99,902,548.74 | |||||||
(三)利润分配 | 9,674,717.87 | -47,340,954.07 | -37,666,236.20 | -37,666,236.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674,717.87 | -9,674,717.8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7,666,236.20 | -37,666,236.20 | -37,666,236.2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 |
收益
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326,844.13 | 1,326,844.13 | 1,326,844.13 | ||||||||||
1.本期提取 | 8,614,832.34 | 8,614,832.34 | 8,614,832.34 | ||||||||||
2.本期使用 | 7,287,988.21 | 7,287,988.21 | 7,287,988.2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3,712,353.00 | 2,570,396,735.21 | 99,902,548.74 | 1,346,897.21 | 106,297,575.64 | 191,103,436.30 | 2,962,954,448.62 | 2,962,954,448.6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3,712,353.00 | 2,570,396,735.21 | 1,658,098.50 | 88,649,672.61 | 136,886,934.34 | 2,991,303,793.66 | 2,991,303,793.6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3,712,353.00 | 2,570,396,735.21 | 1,658,098.50 | 88,649,672.61 | 136,886,934.34 | 2,991,303,793.66 | 2,991,303,793.66 | ||||||||
三、本期增减 | - | 7,973,1 | 4,348,523. | 10,683,66 | 10,683,6 |
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38,045.42 | 85.16 | 51 | 3.25 | 63.2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0,121,032.22 | 80,121,032.22 | 80,121,032.2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973,185.16 | -75,772,508.71 | -67,799,323.55 | -67,799,323.5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973,185.16 | -7,973,185.1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7,799,323.55 | -67,799,323.55 | -67,799,323.5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 |
增资本(或股本)
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638,045.42 | -1,638,045.42 | -1,638,045.42 | |||||||||
1.本期提取 | 9,165,180.00 | 9,165,180.00 | 9,165,180.00 | |||||||||
2.本期使用 | 10,803,225.42 | 10,803,225.42 | 10,803,225.4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3,712,353.00 | 2,570,396,735.21 | 20,053.08 | 96,622,857.77 | 141,235,457.85 | 3,001,987,456.91 | 3,001,987,456.91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3,712,353.00 | 2,570,396,735.21 | 20,053.08 | 96,622,857.77 | 140,846,277.23 | 3,001,598,276.2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3,712,353.00 | 2,570,396,735.21 | 20,053.08 | 96,622,857.77 | 140,846,277.23 | 3,001,598,276.2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9,902,548.74 | 1,326,844.13 | 9,674,717.87 | 49,406,224.61 | -39,494,762.1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6,747,178.68 | 96,747,178.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9,902,548.74 | -99,902,548.7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99,902,548.74 | -99,902,548.74 | ||||||||
(三)利润分配 | 9,674,717.87 | -47,340,954.07 | -37,666,236.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674,717.87 | -9,674,717.8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7,666,236.20 | -37,666,236.2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326,844.13 | 1,326,844.13 | ||||||||
1.本期提取 | 8,614,832.34 | 8,614,832.34 | ||||||||
2.本期使用 | 7,287,988.21 | 7,287,988.2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3,712,353.00 | 2,570,396,735.21 | 99,902,548.74 | 1,346,897.21 | 106,297,575.64 | 190,252,501.84 | 2,962,103,514.16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3,712,353.00 | 2,570,396,735.21 | 1,658,098.50 | 88,649,672.61 | 136,886,934.34 | 2,991,303,793.6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3,712,353.00 | 2,570,396,735.21 | 1,658,098.50 | 88,649,672.61 | 136,886,934.34 | 2,991,303,793.6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38,045.42 | 7,973,185.16 | 3,959,342.89 | 10,294,482.6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9,731,851.60 | 79,731,851.6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973,185.16 | -75,772,508.71 | -67,799,323.5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973,185.16 | -7,973,185.1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7,799,323.55 | -67,799,323.5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638,045.42 | -1,638,045.42 | |||||||
1.本期提取 | 9,165,180.00 | 9,165,180.00 | |||||||
2.本期使用 | 10,803,225.42 | 10,803,225.4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3,712,353.00 | 2,570,396,735.21 | 20,053.08 | 96,622,857.77 | 140,846,277.23 | 3,001,598,276.29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
公司前身为爱思开聚苯树脂(汕头)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13日获批成立。公司于2017年3月3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原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星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以广东星辉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0月31日止经审计净资产额150,689,805.95元中的150,000,000.00元作为折股依据,相应折合为股份公司的全部股份。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取得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汕核变通外字【2020】第2000155275号),更名为“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01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4,842.8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22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9,371.24万元。
2、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企业注册地:汕头保税区通洋路37号。
组织形式: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日常管理经营的决策,并向股东大会负责;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总部地址:汕头保税区通洋路37号。
3、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行业性质: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主要经营活动:公司主要从事聚苯乙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各种规格的通用型聚苯乙烯、抗冲击性聚苯乙烯等。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8日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
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特点针对存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4、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金额≥1000万元 |
重要的应付账款 | 金额≥800万元 |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人民币入账,期末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3)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4)外币汇兑损益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其余均计入当期损益。
8、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金融资产的分类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②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或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除了获得的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损益。该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公司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C.属于上述A.或B.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A.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其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C.属于上述A.或B.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A.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企业在初始确认后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
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如存在下列情况:
①公司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义务仍存在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②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且合同条款实质上是不同的,公司应当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方法详见附注五、9。
(6)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
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①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②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减值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贷款承诺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直销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贸易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C.其他应收款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代垫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其他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5:应收关联方往来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②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B.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C.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D.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③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F.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④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金融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9、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时,假定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该有序交易是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或负债时,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公司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使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10、套期工具
套期,是指企业为管理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指定金融工具为套期工具,以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管理活动。
(1)在套期会计中,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2)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或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运用本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1)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组成;(2)在套期开始时,企业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企业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该文件至少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包括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原因分析以及套期比率确定方法)等内容;(3)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A.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B.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C.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应当等于企业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应当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这种失衡会导致套期无效,并可能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例如,企业确定拟采用的套期比率是为了避免确认现金流量套期的套期无效部分,或是为了创造更多的被套期项目进行公允价值调整以达到增加使用公允价值会计的目的,可能会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
企业应当在套期开始日及以后期间持续地对套期关系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进行评估,尤其应当分析在套期剩余期限内预期将影响套期关系的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原因。企业至少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及相关情形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套期有效性要求时对套期关系进行评估。
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而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企业应当进行套期关系再平衡。
(3)套期的会计处理。
1)公允价值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A.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B.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2)现金流量套期
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A.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
B.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境外经营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对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应当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
A.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B.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11、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各类原材料、包装物、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在途物资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对本期偶发的原材料销售业务:采用个别计价法核算。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5)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2、长期股权投资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当且仅当相关活动的决策要求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形成共
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一般确定为对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过程;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3)后续计量和损益确认方法1)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2)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外,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并且将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如果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13、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当公司能够取得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租金收入或增值收益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公司按购置或建造的实际支出对其进行初始计量。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成本模式下,公司按照本会计政策之第(十三)项固定资产和第(十七)项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公司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系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所持有的有形资产。
(2)折旧方法
类别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5 | 4.75-2.375 |
机械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0、5 | 20-4.7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10 | 18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5、10 | 18-4.75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扣除残值确定其折旧率。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详见本节“七、报表项目注释”中“固定资产”。
15、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计价。其中为工程建设项目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差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资本化或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工程在达到预计使用状态之日起不论工程是否办理竣工决算均转入固定资产,对于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待办理完毕后再作调整。
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投资情况详见本节“七、报表项目注释”中“在建工程”。
1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若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当所购建或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17、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无形资产,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际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规定处理。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8、长期资产减值。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标准:研究阶段支出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所发生的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公司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不再调整。
18、长期资产减值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9、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0、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1、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C.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A和B项计入当期损益;第C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2、预计负债
公司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
(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并且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3、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无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如何修改,甚至取消权益工具的授予或结算该权益工具,公司都应至少确认按照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来计量获取的相应的服务,除非因不能满足权益工具的可行权条件(除市场条件外)而无法可行权。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处理如下:
1)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2)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应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3)如果向职工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公司应以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4、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合同的确认原则当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A.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B.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C.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支付条款;D.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E.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2)履约义务及交易价格的确认原则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对于合同折扣,本公司在各单项履约义务之间按比例分摊。本公司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
A.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B.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C.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考虑下列迹象:
A.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B.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C.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D.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E.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F.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五-8、金融工具之(8)金融资产减值)。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与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确认方法如下:
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或交付给购货方委托的承运人,并取得对方确认作为控制权的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5、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26、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3)政府补助的计量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2)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人民币1元)。
(4)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B.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对于同时包含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可以区分的,则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则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5)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B.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金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C.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①商誉的初始确认;②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28、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②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D.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详见附注五-8、金融工具。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9、安全生产费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按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报表项目产生重大影响。 | 不适用 |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 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报表项目产生重大影响。 | 不适用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增值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教育费附加 | 应交增值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交增值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汕头市星辉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于2025年1月4日下发的《关于公布广东省202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5〕69号),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44004938,有效期:减免期限为2024年度至2026年度)。公司2024年度适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15%优惠税率。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4,123.32 | 64,123.32 |
银行存款 | 206,258,353.89 | 382,771,930.15 |
其他货币资金 | 7,154,681.76 | 68,029,610.87 |
合计 | 213,477,158.97 | 450,865,664.34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票据保证金及利息 | 6,186.42 | 5,154.17 |
其他专项账户资金 | - | - |
合计 | 6,186.42 | 5,154.17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1,506,904.18 | 274,436,907.76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121,506,904.18 | 274,436,907.76 |
其中: | ||
合计 | 121,506,904.18 | 274,436,907.76 |
3、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39,053.26 | 222,981.32 |
合计 | 39,053.26 | 222,981.32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200,000.00 | |
代垫款项 | 57,749.88 | 72,869.88 |
合计 | 57,749.88 | 272,869.88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43,429.88 | |
1至2年 | 43,429.88 | 12,000.00 |
2至3年 | 12,000.00 | |
3年以上 | 2,320.00 | 17,440.00 |
3至4年 | 4,640.00 | |
4至5年 | 2,320.00 | 9,600.00 |
5年以上 | 3,200.00 | |
合计 | 57,749.88 | 272,869.88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749.88 | 100.00% | 18,696.62 | 32.38% | 39,053.26 | 272,869.88 | 100.00% | 49,888.56 | 18.28% | 222,981.32 |
其中: | ||||||||||
其中: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 200,000.00 | 73.30% | 200,000.00 | |||||||
应收代垫款项 | 57,749.88 | 100.00% | 18,696.62 | 32.38% | 39,053.26 | 72,869.88 | 26.70% | 49,888.56 | 68.46% | 22,981.32 |
合计 | 57,749.88 | 100.00% | 18,696.62 | 32.38% | 39,053.26 | 272,869.88 | 100.00% | 49,888.56 | 18.28% | 222,981.3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代垫款项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代垫款项 | 57,749.88 | 18,696.62 | 32.38%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9,888.56 | 49,888.5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转回 | 31,191.94 | 31,191.94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8,696.62 | 18,696.62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9,888.56 | 31,191.94 | 18,696.62 | |||
合计 | 49,888.56 | 31,191.94 | 18,696.62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代垫款项 | 57,749.88 | 1-2年、2-3年、4-5年 | 100.00% | 18,696.62 |
合计 | 57,749.88 | 100.00% | 18,696.62 |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804,996.75 | 100.00% | 38,498,750.84 | 100.00% |
合计 | 7,804,996.75 | 38,498,750.84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公司无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7,301,925.19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93.55%。
5、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2,301,031.88 | 82,301,031.88 | 89,658,657.88 | 89,658,657.88 | ||
在产品 | 15,409,370.89 | 15,409,370.89 | 2,592,130.15 | 2,592,130.15 | ||
库存商品 | 61,118,217.75 | 29,123.41 | 61,089,094.34 | 40,022,431.00 | 29,910.83 | 39,992,520.17 |
包装物 | 1,359,540.83 | 1,359,540.83 | 1,404,743.54 | 1,404,743.54 | ||
合计 | 160,188,161.35 | 29,123.41 | 160,159,037.94 | 133,677,962.57 | 29,910.83 | 133,648,051.74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29,910.83 | 29,123.41 | 29,910.83 | 29,123.41 | ||
合计 | 29,910.83 | 29,123.41 | 29,910.83 | 29,123.41 |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大额存单 | 1,107,540,473.50 | |
合计 | 1,107,540,473.50 |
7、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 | 41,017,226.95 | 38,135,405.72 |
预缴印花税 | 60,936.78 | |
理财产品 | 81,604,287.71 | |
合计 | 122,621,514.66 | 38,196,342.50 |
8、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2,010,561.72 | 122,010,561.7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22,010,561.72 | 122,010,561.72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400,783.41 | 3,400,783.4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00,783.44 | 3,400,783.44 | |
(1)计提或摊销 | 3,400,783.44 | 3,400,783.44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6,801,566.85 | 6,801,566.8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5,208,994.87 | 115,208,994.8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8,609,778.31 | 118,609,778.31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9、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90,641,380.40 | 713,170,480.52 |
合计 | 690,641,380.40 | 713,170,480.52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械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38,166,859.82 | 445,920,906.25 | 2,216,981.26 | 4,916,628.14 | 791,221,375.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20,508.41 | 5,540,553.24 | 1,141,588.97 | 8,302,650.62 | |
(1)购置 | 1,839,987.71 | 634,615.77 | 2,474,603.4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620,508.41 | 3,700,565.53 | 506,973.20 | 5,828,047.1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39,787,368.23 | 451,461,459.49 | 2,216,981.26 | 6,058,217.11 | 799,524,026.0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1,581,534.98 | 52,407,577.16 | 1,799,158.83 | 2,262,623.98 | 78,050,894.95 |
2.本期增加金额 | 8,712,028.65 | 21,498,398.66 | 115,278.48 | 506,044.95 | 30,831,750.74 |
(1)计提
(1)计提 | 8,712,028.65 | 21,498,398.66 | 115,278.48 | 506,044.95 | 30,831,750.74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0,293,563.63 | 73,905,975.82 | 1,914,437.31 | 2,768,668.93 | 108,882,645.6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9,493,804.60 | 377,555,483.67 | 302,543.95 | 3,289,548.18 | 690,641,380.40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6,585,324.84 | 393,513,329.09 | 417,822.43 | 2,654,004.16 | 713,170,480.52 |
10、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954,023.63 | 2,299,343.86 |
合计 | 3,954,023.63 | 2,299,343.86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生产线尾气治理改造工程 | 765,811.03 | 765,811.03 | ||||
办公室装修工程 | 3,129,711.70 | 3,129,711.70 | 1,533,532.83 | 1,533,532.83 | ||
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工程 | 824,311.93 | 824,311.93 | ||||
合计 | 3,954,023.63 | 3,954,023.63 | 2,299,343.86 | 2,299,343.86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生产线尾气治理改造工程 | 3,500,000.00 | 765,811.03 | 2,934,754.50 | 3,700,565.53 | 105.73% | 100.00% | 自筹资金 | |||||
办公室装修工程 | 7,000,000.00 | 1,533,532.83 | 3,723,660.48 | 2,127,481.61 | 3,129,711.70 | 75.10% | 75.00% | 自筹资金 | ||||
生产线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工程 | 1,198,000.00 | 824,311.93 | 824,311.93 | 68.81% | 75.00%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11,698,000.00 | 2,299,343.86 | 7,482,726.91 | 5,828,047.14 | 3,954,023.63 |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1、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仓储设施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026,405.42 | 6,026,405.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6,026,405.42 | 6,026,405.4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804,822.28 | 2,804,822.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47,722.08 | 2,147,722.08 |
(1)计提
(1)计提 | 2,147,722.08 | 2,147,722.08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4,952,544.36 | 4,952,544.3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73,861.06 | 1,073,861.06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21,583.14 | 3,221,583.14 |
12、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7,928,745.00 | 1,579,330.55 | 59,508,075.5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0,000.86 | 410,000.86 | |||
(1)购置 | 410,000.86 | 410,000.86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57,928,745.00 | 1,989,331.41 | 59,918,076.41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8,317,471.85 | 1,149,348.08 | 9,466,819.9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74,231.32 | 164,548.98 | 1,338,780.30 | |
(1)计 | 1,174,231.32 | 164,548.98 | 1,338,780.30 |
提
提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9,491,703.17 | 1,313,897.06 | 10,805,600.2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8,437,041.83 | 675,434.35 | 49,112,476.1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9,611,273.15 | 429,982.47 | 50,041,255.6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13、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海堤修复工程 | 1,495,908.95 | 448,772.76 | 1,047,136.19 | ||
揭阳码头罐区改造项目 | 3,407,754.62 | 573,394.50 | 2,799,682.54 | 1,181,466.58 | |
办公用房配电改造工程 | 2,185,007.83 | 91,743.12 | 248,754.36 | 2,027,996.59 | |
合计 | 7,088,671.40 | 665,137.62 | 3,497,209.66 | 4,256,599.36 |
1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7,820.03 | 7,173.00 | 79,799.39 | 11,969.91 |
租赁负债 | 1,123,527.74 | 168,529.15 | 3,310,085.99 | 496,512.90 |
预计负债 | 2,940,000.00 | 441,000.00 |
合计
合计 | 1,171,347.77 | 175,702.15 | 6,329,885.38 | 949,482.81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当期购入固定资产一次性抵扣 | 19,167,119.66 | 2,875,067.86 | 20,177,548.16 | 3,026,632.18 |
使用权资产 | 1,073,861.06 | 161,079.10 | 3,221,583.14 | 483,237.46 |
公允价值变动 | 506,904.18 | 76,035.60 | 2,436,907.76 | 365,536.14 |
免租期税会差异 | 4,371,496.39 | 655,724.48 | 4,058,459.71 | 608,768.96 |
合计 | 25,119,381.29 | 3,767,907.04 | 29,894,498.77 | 4,484,174.74 |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270,018.00 | 270,018.00 | 662,104.05 | 662,104.05 | ||
大额存单 | 1,186,268,213.56 | 1,186,268,213.56 | 1,639,563,744.47 | 1,639,563,744.47 | ||
定期存款 | 92,781,283.13 | 92,781,283.13 | ||||
合计 | 1,279,319,514.69 | 1,279,319,514.69 | 1,640,225,848.52 | 1,640,225,848.52 |
1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6,186.42 | 6,186.42 | 其他专项用途资金账户 | 其他专项用途资金 | 5,154.17 | 5,154.17 | 其他专项用途资金账户 | 其他专项用途资金 |
固定资产 | 139,288,799.73 | 123,457,472.71 | 抵押 | 为本公司开立票据、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125,531,074.73 | 113,359,402.21 | 抵押 | 为本公司开立票据提供抵押担保 |
无形资产 | 57,928,745.00 | 48,437,041.83 | 抵押 | 为本公司开立票据、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57,928,745.00 | 49,611,273.15 | 抵押 | 为本公司开立票据提供抵押担保 |
合计 | 197,223,731.15 | 171,900,700.96 | 183,464,973.90 | 162,975,829.53 |
其他说明:
期末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受限系中国银行汕头分行授信函授信公司在授信期限及额度内的可循环多次滚动使用借款(借款用途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抵押担保。
17、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 696,000,000.00 | 183,920,000.00 |
合计 | 696,000,000.00 | 183,920,000.00 |
18、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80,044,000.00 | 232,500,000.00 |
合计 | 180,044,000.00 | 232,5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19、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0,157,459.77 | 13,969,908.85 |
1至2年 | 2,022,222.16 | 2,846,571.98 |
合计 | 12,179,681.93 | 16,816,480.83 |
20、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66,514.00 | 71,244.00 |
合计 | 66,514.00 | 71,244.00 |
(1)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 | 66,514.00 | 71,244.00 |
合计 | 66,514.00 | 71,244.00 |
21、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2,319,947.48 | 2,632,984.15 |
合计 | 2,319,947.48 | 2,632,984.15 |
22、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5,934,541.56 | 6,991,924.35 |
合计 | 5,934,541.56 | 6,991,924.35 |
23、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523,250.87 | 25,621,157.51 | 25,419,825.42 | 3,724,582.9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193,667.03 | 2,193,667.03 | ||
三、辞退福利 | 54,621.00 | 54,621.00 | ||
合计 | 3,523,250.87 | 27,869,445.54 | 27,668,113.45 | 3,724,582.96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505,996.75 | 21,683,131.08 | 21,481,683.42 | 3,707,444.41 |
2、职工福利费 | 1,627,622.93 | 1,627,622.93 | ||
3、社会保险费 | 1,046,677.49 | 1,046,677.49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32,608.76 | 932,608.76 | ||
工伤保险费 | 114,068.73 | 114,068.73 | ||
4、住房公积金 | 977,440.65 | 977,440.65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7,254.12 | 286,285.36 | 286,400.93 | 17,138.55 |
合计 | 3,523,250.87 | 25,621,157.51 | 25,419,825.42 | 3,724,582.96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081,666.98 | 2,081,666.98 | ||
2、失业保险费 | 112,000.05 | 112,000.05 | ||
合计 | 2,193,667.03 | 2,193,667.03 |
24、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4,129.86 | 54,376.04 |
企业所得税 | 5,493,052.70 | 8,788,663.43 |
个人所得税 | 68,901.19 | 73,140.4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89.09 | 3,806.32 |
教育费附加 | 1,323.89 | 1,631.28 |
地方教育附加 | 882.59 | 1,087.52 |
印花税 | 493,103.11 | 268,262.89 |
环保税 | 850.07 | 1,295.16 |
合计 | 6,105,332.50 | 9,192,263.11 |
其他说明:
主要税项适用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参见本附注六。
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23,527.74 | 2,186,558.26 |
合计 | 1,123,527.74 | 2,186,558.26 |
2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771,490.40 | 908,950.16 |
合计 | 771,490.40 | 908,950.16 |
2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租赁费用 | 1,123,527.74 | 3,310,085.99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23,527.74 | -2,186,558.26 |
合计 | 1,123,527.73 |
28、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2,940,000.00 | 未决诉讼 | |
合计 | 2,940,000.00 |
29、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超细粉体原位改性聚苯乙烯聚合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 1,529,660.90 | 96,610.20 | 1,433,050.70 | 政府补助 | |
海堤修复工程补助款 | 666,666.67 | 200,000.00 | 466,666.67 | 政府补助 | |
合计 | 2,196,327.57 | 296,610.20 | 1,899,717.37 |
其他说明: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详见附注十、1。
30、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93,712,353.00 | 193,712,353.00 |
31、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570,396,735.21 | 2,570,396,735.21 | ||
合计 | 2,570,396,735.21 | 2,570,396,735.21 |
32、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份回购 | 99,902,548.74 | 99,902,548.74 | ||
合计 | 99,902,548.74 | 99,902,548.7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库存股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了9,990.25万元,增幅100.00%,主要系公司回购股票所致。
33、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0,053.08 | 8,614,832.34 | 7,287,988.21 | 1,346,897.21 |
合计 | 20,053.08 | 8,614,832.34 | 7,287,988.21 | 1,346,897.2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公司生产使用的部分原材料属于危险品,按危险品储存企业规定每年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计提安全生产费。
34、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6,622,857.77 | 9,674,717.87 | 106,297,575.64 | |
合计 | 96,622,857.77 | 9,674,717.87 | 106,297,575.6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期末按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35、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1,235,457.85 | 136,886,934.34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41,235,457.85 | 136,886,934.3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7,208,932.52 | 80,121,032.2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9,674,717.87 | 7,973,185.16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7,666,236.20 | 67,799,323.55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1,103,436.30 | 141,235,457.8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82,394,337.06 | 1,619,919,803.46 | 1,574,173,872.71 | 1,518,635,266.72 |
其他业务 | 11,784,083.28 | 3,400,783.44 | 22,126,294.76 | 15,553,337.22 |
合计
合计 | 1,694,178,420.34 | 1,623,320,586.90 | 1,596,300,167.47 | 1,534,188,603.94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1,694,178,420.34 | 1,623,320,586.90 | 1,694,178,420.34 | 1,623,320,586.90 | ||||
其中: | ||||||||
HIPS产品 | 1,007,299,334.75 | 959,487,636.00 | 1,007,299,334.75 | 959,487,636.00 | ||||
GPPS产品 | 675,095,002.31 | 660,432,167.46 | 675,095,002.31 | 660,432,167.46 | ||||
其他 | 11,784,083.28 | 3,400,783.44 | 11,784,083.28 | 3,400,783.44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1,694,178,420.34 | 1,623,320,586.90 | 1,694,178,420.34 | 1,623,320,586.90 | ||||
其中: | ||||||||
境内 | 1,684,885,036.48 | 1,614,369,235.51 | 1,684,885,036.48 | 1,614,369,235.51 | ||||
境外 | 9,293,383.86 | 8,951,351.39 | 9,293,383.86 | 8,951,351.39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1,694,178,420.34 | 1,623,320,586.90 | 1,694,178,420.34 | 1,623,320,586.90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682,394,337.06 | 1,619,919,803.46 | 1,682,394,337.06 | 1,619,919,803.46 | |
在某段时间确认收入 | 11,784,083.28 | 3,400,783.44 | 11,784,083.28 | 3,400,783.44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1,694,178,420.34 | 1,623,320,586.90 | 1,694,178,420.34 | 1,623,320,586.90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5,955,990.0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37、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8,245.24 | 360,730.60 |
教育费附加 | 84,962.24 | 154,598.83 |
房产税 | 4,030,071.27 | 3,821,904.92 |
土地使用税 | 387,927.72 | 387,927.72 |
车船使用税 | 3,420.00 | 3,420.00 |
印花税 | 1,983,267.96 | 1,278,903.63 |
地方教育附加 | 56,641.48 | 103,065.88 |
环保税 | 2,997.70 | 4,994.18 |
合计 | 6,747,533.61 | 6,115,545.76 |
38、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折旧与摊销 | 6,919,138.02 | 7,736,858.52 |
职工薪酬 | 6,510,206.55 | 6,093,031.55 |
中介机构费 | 1,848,930.21 | 1,921,562.96 |
办公费 | 1,607,331.00 | 1,148,937.28 |
行车费 | 1,130,373.84 | 1,083,243.59 |
服务费 | 664,265.23 | 822,000.55 |
物业管理费 | 594,123.58 | 557,914.13 |
业务招待费 | 691,215.92 | 521,917.51 |
水电费 | 237,123.58 | 387,018.61 |
差旅费 | 50,523.11 | 55,201.33 |
修理费 | 16,120.79 | 11,827.75 |
合计 | 20,269,351.83 | 20,339,513.78 |
39、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32,897.32 | 1,418,613.63 |
业务费用 | 792,703.00 | 203,343.78 |
差旅费 | 175,903.47 | 109,748.84 |
邮电费 | 26,724.00 | 29,504.00 |
其他 | 34,246.87 | 48,709.89 |
合计 | 2,462,474.66 | 1,809,920.14 |
40、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材料 | 8,414,951.20 | 6,925,926.93 |
折旧与摊销 | 2,461,827.93 | 4,700,450.70 |
职工薪酬 | 5,272,217.62 | 5,165,929.57 |
其他 | 239,644.43 | 311,598.06 |
合计 | 16,388,641.18 | 17,103,905.26 |
41、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8,043,399.37 | 2,076,716.97 |
减:利息收入 | 66,255,415.17 | 54,465,421.42 |
手续费 | 1,206,614.74 | 690,664.20 |
汇兑损益 | -136,672.27 | -23,785.15 |
合计 | -57,142,073.33 | -51,721,825.40 |
42、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7,966,421.90 | 2,080,199.40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96,610.20 | 296,610.20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7,669,811.70 | 1,783,589.20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10,315,332.09 | 9,506,748.87 |
其中: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59,267.14 | 214,877.75 |
进项税加计扣除 | 10,256,064.95 | 9,291,871.12 |
合计 | 18,281,753.99 | 11,586,948.27 |
4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30,003.58 | 343,063.03 |
合计 | -1,930,003.58 | 343,063.03 |
44、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0,703,632.21 | 13,812,310.32 |
合计 | 10,703,632.21 | 13,812,310.32 |
45、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1,191.94 | 165,313.92 |
合计 | 31,191.94 | 165,313.92 |
4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9,123.41 | -29,910.83 |
合计 | -29,123.41 | -29,910.83 |
47、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2,926,833.58 | 108,666.48 | 2,926,833.58 |
合计 | 2,926,833.58 | 108,666.48 | 2,926,833.58 |
48、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50,000.00 | 200,000.00 | 150,000.00 |
预计诉讼赔偿款 | 2,940,000.00 | ||
其他 | 73,561.09 | 95,851.88 | 73,561.09 |
合计 | 223,561.09 | 3,235,851.88 | 223,561.09 |
49、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626,183.65 | 11,014,034.4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7,512.96 | 79,976.60 |
合计 | 14,683,696.61 | 11,094,011.08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 111,892,629.1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6,783,894.3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1,733.1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7,338.61 |
研发加计扣除费用的影响 | -2,458,296.18 |
使用安全生产费的影响 | 199,026.62 |
所得税费用 | 14,683,696.61 |
50、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7,669,874.37 | 1,783,589.20 |
经营活动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4,091,586.97 | 7,789,632.31 |
收到的租金收入 | 12,503,440.80 | 12,503,440.80 |
收到的保证金及押金 | 200,000.00 | 600,000.00 |
其他 | 96,258.05 | 363,394.51 |
收到的代扣代缴社会公众股东个税 | 398,000.80 | 922,431.37 |
合计 | 24,959,160.99 | 23,962,488.1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销售、管理及研发费用 | 19,895,596.08 | 19,268,598.41 |
支付的金融机构手续费 | 1,206,614.74 | 690,664.20 |
其他 | 278,511.09 | 295,851.88 |
支付的保证金及押金 | 200,000.00 | |
支付的代扣代缴社会公众股东个税 | 403,394.47 | 1,272,471.54 |
合计 | 21,784,116.38 | 21,727,586.03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的现金管理投资 | 1,292,885,769.49 | 1,649,543,011.30 |
合计 | 1,292,885,769.49 | 1,649,543,011.3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现金管理投资 | 1,913,754,036.41 | 1,905,056,902.15 |
合计 | 1,913,754,036.41 | 1,905,056,902.15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内部票据贴现 | 1,342,101,760.00 | 340,000,000.00 |
合计 | 1,342,101,760.00 | 340,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长期租赁费用 | 2,264,151.00 | 2,716,981.08 |
支付的内部到期票据 | 830,021,760.00 | 156,080,000.00 |
股票回购 | 99,902,548.74 | |
合计 | 932,188,459.74 | 158,796,981.08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5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97,208,932.52 | 80,121,032.2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9,123.41 | 29,910.83 |
信用减值损失 | -31,191.94 | -165,313.9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4,232,534.18 | 34,308,889.05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147,722.08 | 2,589,066.72 |
无形资产摊销 | 1,338,780.30 | 1,213,540.2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497,209.66 | 2,980,603.0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30,003.58 | -343,063.0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4,242,478.51 | -44,300,369.2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703,632.21 | -13,812,310.3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73,780.66 | 58,975.1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16,267.70 | 21,001.5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001,877.59 | -2,746,089.3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908,874.09 | 16,444,097.9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2,717,639.30 | -92,894,804.15 |
其他 | 1,150,856.73 | 698,425.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04,729.96 | -15,796,408.3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13,433,188.47 | 449,875,436.6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49,875,436.62 | 617,961,700.2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6,442,248.15 | -168,086,263.64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13,433,188.47 | 449,875,436.62 |
其中:库存现金 | 64,123.32 | 64,123.3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06,258,353.89 | 382,771,930.1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7,110,711.26 | 67,039,383.15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3,433,188.47 | 449,875,436.62 |
(3)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6,186.42 | 5,154.17 | 其他专项用途账户资金 |
应收存款利息 | 37,784.08 | 985,073.55 | 应收存款利息 |
合计 | 43,970.50 | 990,227.72 |
5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5,001.07 | 7.1884 | 35,949.69 |
欧元 | |||
港币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其中:美元 |
欧元 |
港币 |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
其中:美元 |
欧元 |
港币 |
53、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低价值资产租赁 | 13,938.06 |
合计 | 13,938.06 |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11,784,083.28 | |
合计 | 11,784,083.28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材料 | 54,732,676.67 | 48,728,033.74 |
折旧与摊销 | 2,461,827.93 | 4,700,450.70 |
职工薪酬 | 5,272,217.62 | 5,165,929.57 |
其他 | 239,644.43 | 311,598.06 |
合计 | 62,706,366.65 | 58,906,012.07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6,388,641.18 | 17,103,905.26 |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汕头市星辉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汕头 | 汕头 | 贸易、零售 | 100.00% | 0.00% | 设立 |
十、政府补助
1、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196,327.57 | 296,610.20 | 1,899,717.37 | 与资产相关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海堤修复工程补助款 | 200,000.00 | 200,000.00 |
超细粉体原位改性聚苯乙烯聚合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 96,610.20 | 96,610.20 |
2023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 | 3,047,700.00 | 1,400,500.00 |
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 | 4,567,300.00 | |
失业稳岗补贴 | 54,811.70 |
2022年省级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嘉奖
2022年省级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嘉奖 | 150,000.00 | |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87,910.00 | |
2023年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优势企业培育专项资金 | 50,000.00 | |
汕头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40,979.20 | |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 | 40,000.00 | |
2023年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推进项目资金 | 14,200.00 | |
合计 | 7,966,421.90 | 2,080,199.40 |
十一、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除衍生工具外,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公司通过对已合作的客户信用情况的定期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上述客户的信用风险时,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加强对账频率、加大催收力度,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无。
2)外汇风险
无。3)其他价格风险公司主营业务为聚苯乙烯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原料为苯乙烯。公司生产所需的苯乙烯通过外购获得,如果未来苯乙烯价格发生剧烈变化而相关产成品价格未能同步变动,将会对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适用□不适用
项目
项目 | 相应风险管理策略和目标 | 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 被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之间的经济关系 | 预期风险管理目标有效实现情况 | 相应套期活动对风险敞口的影响 |
苯乙烯套期保值业务 | 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开展苯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 现货的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公司采购商品与相关期货合约的商品相同或高度关联 | 公司已建立套期相关内控制度,持续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套期关系在被指定的会计期间有效,将苯乙烯采购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从而稳定生产经营活动 | 买入相应的苯乙烯期货合约,来对冲公司现货采购的敞口风险 |
其他说明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价格风险 | 不适用 | 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的相关性 |
套期类别
套期类别 | ||||
现金流量套期 | 不适用 | 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的相关性 |
其他说明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1,506,904.18 | 121,506,904.1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1,506,904.18 | 121,506,904.18 | ||
(3)衍生金融资产 | 121,506,904.18 | 121,506,904.1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21,506,904.18 | 121,506,904.18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十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 | 汕头澄海 | 投资、贸易 | 15,000万元 | 39.28% | 39.2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是陈雁升、陈冬琼及陈创煌(陈雁升和陈冬琼系夫妻关系、陈创煌系陈雁升和陈冬琼之子)。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陈雁升。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 |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汕头市星辉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汕头星辉娱乐衍生品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雷星(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星辉娱乐所控制的公司 |
福建星辉玩具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星辉娱乐所控制的公司 |
深圳市星辉车模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星辉娱乐所控制的公司 |
RASTARGAMES(HK)CO.,LIMITED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星辉娱乐所控制的公司 |
RCDEMEXICOQRS.A.deC.V.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星辉娱乐所控制的公司 |
星辉游戏(韩国)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星辉娱乐所控制的公司 |
星辉游戏(日本)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星辉娱乐所控制的公司 |
广东星辉玩具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星辉娱乐所控制的公司 |
珠海星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星辉娱乐所控制的公司 |
广州星辉娱乐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星辉娱乐所控制的公司 |
广州百锲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星辉娱乐所控制的公司 |
新疆星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星辉娱乐所控制的公司 |
广州星辉趣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星辉娱乐所控制的公司 |
广东星辉天拓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星辉娱乐所控制的公司 |
上海悠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星辉娱乐所控制的公司 |
上海猫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星辉娱乐所控制的公司 |
霍尔果斯市星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星辉娱乐所控制的公司 |
北海星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星辉娱乐所控制的公司 |
绍兴星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星辉娱乐所控制的公司 |
广州市星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星辉娱乐所控制的公司 |
汕头星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星辉娱乐所控制的公司 |
星辉体育(香港)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星辉娱乐所控制的公司 |
REIALCLUBDEPORTIUESPANYOLDEBARCELONA,S.A.D.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星辉娱乐所控制的公司 |
汕头市澄海区广益星美塑胶厂 | 公司董事长陈粤平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
蔡佳瑜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创煌的配偶 |
汕头市恒昌泰塑胶实业有限公司
汕头市恒昌泰塑胶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创煌之岳父岳母共同控制的公司 |
汕头市澄海区澄华林纯英服装店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创煌之岳母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
汕头市澄海区登峰学校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创煌之岳母控制的企业 |
海口星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的股东、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文胜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海口星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的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
焊之联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公司监事杨小伦控股的公司 |
广州长胜战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邓地控制的公司 |
广州尚思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邓地担任董事的公司 |
珠海高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邓地担任监事的公司 |
深圳市英盛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纪传盛控制的公司 |
汕头市英盛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纪传盛控制的公司 |
其他说明:
上述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4、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陈雁升、陈冬琼 | 146,744,000.00 | 2019年07月15日 | 2025年12月31日 | 否 |
33,300,000.00 | 2024年10月12日 | 2025年10月11日 | 否 | |
76,000,000.00 | 2023年08月01日 | 2028年07月31日 | 否 | |
200,000,000.00 | 2024年01月08日 | 2025年01月07日 | 否 | |
250,000,000.00 | 2023年08月09日 | 2029年12月31日 | 否 | |
100,000,000.00 | 2024年07月08日 | 2034年07月08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1:2024年2月2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签订编号为GED476450120240022号的《授信额度协议》,约定由陈雁升和陈冬琼提供最高额保证,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元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注2:2024年10月11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汕头分行签订编号为ST综字78142024040号的《综合授信协议》,约定由陈雁升和陈冬琼提供最高额保证,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注3:2024年4月22日,公司、陈雁升和陈冬琼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汕头市星辉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32,000,000.00元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注4:2024年1月4日,公司、陈雁升和陈冬琼分别与平安银行汕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汕头市星辉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注5:2024年8月21日,公司、陈雁升和陈冬琼分别与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汕头市星辉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元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注6:2024年7月18日,公司、陈雁升和陈冬琼与兴业银行汕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汕头市星辉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注7:期末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均为对本公司开立票据所提供的担保。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3,358,169.01 | 3,115,101.59 |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2.60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方案 | 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188,331,181股(总股本193,712,353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5,381,1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8,966,107.0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该利润分配预案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实施。 |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39,053.26 | 10,222,981.32 |
合计 | 39,053.26 | 10,222,981.32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200,000.00 | |
代垫款项 | 57,749.88 | 72,869.88 |
内部往来款 | 10,000,000.00 | |
合计 | 57,749.88 | 10,272,869.88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243,429.88 | |
1至2年 | 43,429.88 | 12,000.00 |
2至3年 | 12,000.00 | |
3年以上 | 2,320.00 | 17,440.00 |
3至4年 | 4,640.00 | |
4至5年 | 2,320.00 | 9,600.00 |
5年以上 | 3,200.00 | |
合计 | 57,749.88 | 10,272,869.88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749.88 | 100.00% | 18,696.62 | 32.38% | 39,053.26 | 10,272,869.88 | 100.00% | 49,888.56 | 0.49% | 10,222,981.32 |
其中: | ||||||||||
应收关联方往来 | 10,000,000.00 | 97.34% | 10,000,000.00 | |||||||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 200,000.00 | 1.95% | 200,000.00 | |||||||
应收代垫款项 | 57,749.88 | 100.00% | 18,696.62 | 32.38% | 39,053.26 | 72,869.88 | 0.71% | 49,888.56 | 68.46% | 22,981.32 |
合计 | 57,749.88 | 100.00% | 18,696.62 | 32.38% | 39,053.26 | 10,272,869.88 | 100.00% | 49,888.56 | 0.49% | 10,222,981.3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代垫款项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代垫款项 | 57,749.88 | 18,696.62 | 32.38% |
合计 | 57,749.88 | 18,696.6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9,888.56 | 49,888.5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转回 | 31,191.94 | 31,191.94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8,696.62 | 18,696.6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9,888.56 | 31,191.94 | 18,696.62 | |||
合计 | 49,888.56 | 31,191.94 | 18,696.62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代垫款项 | 57,749.88 | 1-2年、2-3年、4-5年 | 100.00% | 18,696.62 |
合计 | 57,749.88 | 100.00% | 18,696.62 |
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
位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汕头市星辉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78,311,812.95 | 1,618,865,693.36 | 1,572,787,673.96 | 1,518,290,688.76 |
其他业务 | 11,789,367.68 | 3,402,929.76 | 22,128,496.61 | 15,554,231.52 |
合计 | 1,690,101,180.63 | 1,622,268,623.12 | 1,594,916,170.57 | 1,533,844,920.28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1,690,101,180.63 | 1,622,268,623.12 | 1,690,101,180.63 | 1,622,268,623.12 | ||||
其中: | ||||||||
HIPS产品 | 1,004,887,972.15 | 958,866,130.34 | 1,004,887,972.15 | 958,866,130.34 | ||||
GPPS产品 | 673,423,840.80 | 659,999,563.02 | 673,423,840.80 | 659,999,563.02 | ||||
其他 | 11,789,367.68 | 3,402,929.76 | 11,789,367.68 | 3,402,929.76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1,690,101,180.63 | 1,622,268,623.12 | 1,690,101,180.63 | 1,622,268,623.12 | ||||
其中: | ||||||||
境内 | 1,680,807,796.77 | 1,613,317,271.73 | 1,680,807,796.77 | 1,613,317,271.73 | ||||
境外 | 9,293,383.86 | 8,951,351.39 | 9,293,383.86 | 8,951,351.39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
按商品转 | 1,690,101 | 1,622,268 | 1,690,101 | 1,622,268 |
让的时间分类
让的时间分类 | ,180.63 | ,623.12 | ,180.63 | ,623.12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678,311,812.95 | 1,618,865,693.36 | 1,678,311,812.95 | 1,618,865,693.36 | |
在某段时间确认收入 | 11,789,367.68 | 3,402,929.76 | 11,789,367.68 | 3,402,929.76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1,690,101,180.63 | 1,622,268,623.12 | 1,690,101,180.63 | 1,622,268,623.12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
4、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0,703,632.21 | 13,812,310.32 |
合计 | 10,703,632.21 | 13,812,310.32 |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729,078.8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773,628.6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03,272.4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80,903.26 |
合计
合计 | 16,325,076.7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29% | 0.51 | 0.5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74% | 0.43 | 0.43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