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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0133公司简称:东湖高新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6,239,8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5,929,579.38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31%。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东湖高新60013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段静周京艳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栋(原A3栋)1层、4层、5层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栋(原A3栋)1层、4层、5层
电话027-87172038027-87172038
传真027-87172038027-87172038
电子信箱Duanjing0822@126.comDhgxzjy79@163.com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环保科技

(1)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烟气综合治理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燃煤火力发电的功能定位逐步向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性能源角色转变,新增燃煤机组装机容量规模增长受限,致使其相关的烟气治理市场日趋饱和。同时,受基建规模收缩及房地产市场下行、建材市场需求疲软传导影响,导致脱硫副产品石膏由以往的带来一定收入的副产品变成需要成本投入的待处置固废物。这些因素将在未来对公司火电烟气脱硫、脱硝业务发展造成限制。然而,随着环保政策的日趋严厉和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某些传统工业行业如钢铁、焦化、陶瓷等领域节能改造机会在逐步凸显,未来的工业领域节能投资和相关的工程施工业务具有一定的市场空间。

(2)垃圾焚烧及非垃圾焚烧烟气治理未来几年,垃圾焚烧将由高速增长转向缓慢增长,项目多集中于中西部县域,呈量多、规模小、对总投资与运营成本敏感、对排放要求不高的特点,中东部会有部分扩建与烟气排放超低排改造项目释放,国外的东南亚、中东等欠发达地区会释放一批垃圾焚烧项目。与此同时,生态、低碳、绿色将成为各行业发展方向,智能、数字化与绿色生产成为制造业底色,节能降碳减污领域前景广阔。钢铁、水泥、焦化、冶炼、化工等制造业生产过程中的节能减排的存量管理与增量控制、源头减量与后端资源化、工厂单元管理、绿色供应链创建等将成必然,将释放一批超低排改造、节能减排环保项目;钢铁、焦化高炉煤气精脱硫,造纸、石油、化工等规模企业“三废”治理、富余煤气发电、煤炭行业瓦斯综合利用、石油开采逃逸气回收利用等会有较大市场空间。公司也将紧跟政策环境,调整经营方向,推动转型升级。

(3)水务治理2024年5月6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示范工作,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主要包括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老旧片区更新改造等四大领域。2024年12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重点提到了因地制宜对城镇供水排水、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改造升级和智能化管理。以上政策均指向目前国内水环境问题核心——管网,污水收集管网问题排查、改造及“厂网一体”建设与改造将是未来一段时间环保水务项目释放的重点领域。2024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积极扩大有效投资”“重点支持科技创新、新型基础设施、节能减排降碳”“推进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建设”等表述,表明未来将通过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目标不会改变。随着财政收入回暖、特别国债投入使用,基建相关资金或将回暖。

(4)节能降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重大战略目标,当前,我国已形成“1+N”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关键时期,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2024年,光伏、风电、储能等装机规模快速增长,国内碳交易市场整体稳健,碳配额价格较大涨幅,碳捕捉技术和示范项目逐步增多,随着欧盟碳关税机制启动,将进一步提升国内碳价水平,国内节能降碳行业在未来具备广阔的发展空间。进一步坚定了公司开展碳咨询及双碳业务研究,发展新兴环保产业的信心。同时,公司将围绕国家“双碳”战略,发挥自身“产业+环保”禀赋资源优势,以低碳园区、绿色工厂为应用场景,积极布局节能降碳业务的项目投资、工程施工、智慧产品和智慧运维等业务。

2、园区运营产业园区作为培育高端产业集群、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载体,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和未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来产业集群的主战场,当前政策环境面临如下变化:

(1)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对产业园区行业招商运营带来双重变量2024年6月6日,随着《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标志着我国向“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建设迈出关键一步,从制度层面对涉及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违法给予优惠政策或减损市场主体利益等有违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予以禁止。政策环境的变化对产业园区招商及运营带来双重变量考核,于园区招商而言,传统以税招商、招商引资、单纯招商等招商方式将转向基金招商、招商引智、招商服务体系构建。从长远看,传统政府主导的税收优惠、廉价土地出让等招商引资模式将逐步失效,未来招商运营需要实打实的产业生态和良好的营商环境硬支撑。

(2)全域数字化推进将为智慧园区、数据服务等业务带来发展机遇2024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四部门联合对外发布《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提出培育壮大城市数字经济、建设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构建数据要素赋能体系等10大举措,明确支持在产业园区、商务区等建设零碳智慧园区、绿色智能建筑。全域数字化推进将为智慧园区、数据服务等业务带来发展机遇。

(一)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1、环保科技公司环保科技板块业务主体为光谷环保、泰欣环境与湖北科亮,主营①烟气综合治理:主要包括燃煤火力发电、垃圾焚烧发电、水泥、化工等行业烟气综合治理,②污水处理、水环境治理,

③固废处置业务,④节能降碳四大业务领域,整体具备“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全产业链一体化项目实施能力,可以为合作方提供一体化“环保管家”服务。

(1)大气治理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烟气综合治理业务经营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光谷环保,成立于2011年,致力于为燃煤电厂提供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服务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由第三方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脱硫岛规模最大、市场占有率最高的企业之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BOOM、BOT、TOT、OM项目十五个,覆盖火力发电厂脱硫、脱硝、除尘输灰、湿电等大气治理全流程和工业领域节能,项目主要分布在湖北、安徽、陕西、新疆、山西、山东、江苏、内蒙古等地,总装机容量1,638万千瓦,投资规模30亿元,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评选的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机组容量排名中位列前五。

公司垃圾焚烧及非垃圾焚烧烟气处理业务依托于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致力于为垃圾焚烧电厂及钢铁、水泥、冶炼、化工等工业生产提供烟气净化治理整体解决方案,业务范围包括以多种工艺或技术路线,为客户提供烟气净化系统设计、系统集成及环保设备销售、安装、调试。烟气净化治理是指采取脱硝、脱酸、除尘、除二噁英等工艺和措施,使排放烟气中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粉尘、二噁英等污染物含量达到有关标准要求。该技术和工艺,可应用于垃圾焚烧厂、火电厂、钢铁厂、冶炼厂、造纸厂、水泥厂以及石灰窑、石油化工厂、危废处理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垃圾焚烧发电厂提供SNCR&SCR脱硝,湿法、半干法&干法脱酸,布袋除尘,渗滤液回喷等单项或整包服务。包括系统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客户群包括郑州公用、深圳能源、伟明环保、中冶设备总院、北科欧远、北京哈泰克等垃圾焚烧及火电、钢铁等非垃圾焚烧行业有影响的投资运营或烟气治理项目总承包商。

(2)水务治理

水务治理业务致力打造水务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全产业链,以“投资驱动,技术和运营并重”为指导思想,提供环境领域治理全方位解决方案,业务范围包括市政/工业污水处理、城镇自来水生产供应、应急水处理、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市政污泥处置及低碳水厂等方面。截至报告期末,运营湖北省内武汉、咸宁、随州、十堰、鄂州等区域,浙江、广东、河北、新疆等十余个供水及污水处理项目,并承接水务治理工程项目。

(3)固废处置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以及以垃圾焚烧发电厂为核心,将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市政污泥、医疗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等废弃物一体化处理的静脉产业园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为公司新开辟的环保赛道。目前正在商业运营的为蕲春餐厨垃圾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BOT项目,在建的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及新中标的广西河池东巴凤绿能环保发电项目。

(4)节能降碳节能降碳业务致力于成为双碳领域的服务管家,为政府、企事业单位等提供“双碳”咨询与规划、碳资产评估、双碳智慧平台、林业碳汇开发、碳金融等解决方案,打造降碳工程实施、数字化、资产化、金融化的全链条服务。

同时,公司依托旗下产业园区等应用场景,以智控系统为底座,以打造零碳建筑、零碳园区和零碳工厂为目标,开展分布式光伏、风电、储能、综合能源站、综合节能、碳捕捉、碳汇开发等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融资、工程施工、产品集成、智慧运维,实现零碳能源、零碳生产、零碳建筑、零碳交通、零碳生活。

2、园区运营

园区运营板块以“平台+运营+投资+生态”为运营模式,通过打造全生命周期空间载体,为科技企业提供从孵化加速到研发办公生产的全产品线空间载体;通过构筑产业招商、产业服务、产业整合、金融支持和智慧园区“五位一体”全生命周期产业运营服务体系,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力;通过布局全产业链的投资基金,发挥国企创投功能,以直投+基金的方式,推动资本和产业深度高效融合;最终形成“科技+产业”为引擎,以平台为基础,以产业链为核心,以运营为支撑,以投资为抓手的园区生态,持续推动园区科技创新“小生态”、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新生态。主要业务模式为:一方面紧跟国家战略导向,聚焦智能制造、生命科技、新材料等三大产业方向,以轻重结合模式,开发及运营产业园区46个,园区面积超1200万平方米,国内主要沿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贸港等重要战略地区布局,分布在湖北、湖南、安徽、重庆、上海、海南等地;另一方面,通过“五位一体”全生命周期产业运营服务体系,以产业投资、智慧园区、数字赋能、产业规划等服务为抓手,全方位服务企业成长、赋能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投资或服务收益。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环保科技

(1)大气治理

火电厂烟气治理特许经营业务:燃煤火电厂将脱硫、脱硝、除尘输灰、湿电大气治理业务以合同形式特许给公司,由公司承担环保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并达到合同规定烟气排放标准,获得特许运营服务费及产生副产品所带来的收益。

动供锅炉超低排放改造BOT项目:由公司承担动供锅炉环保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并达到合同规定烟气排放标准,按锅炉产生的蒸汽量结算收入。

垃圾焚烧、水泥、化工等行业烟气治理业务:以EP或EPC、EPC+O等方式为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方提供烟气治理系统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包括咨询、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与售后或技术改造,通过提供技术服务、货物销售或劳务获取行业合理利润。

(2)水务治理

以BOT、TOT、ROT、股权投资并购、OM等模式承接地方污水处理厂、供水厂等水务项目,并向当地政府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机构收取污水处理费用、自来水费用,实现项目盈利;以EPC、PC、P等模式承接政府或其他机构水处理方面工程业务,获取工程收入及利润。

(3)固废处置

以BOT、TOT、股权投资并购等模式承接地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泥处置厂、餐厨垃圾处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理厂等固废项目,固废项目通过垃圾处理服务费及垃圾资源化收入实现项目盈利。其中垃圾处理服务费指为提供垃圾处理服务而获得的服务收入,垃圾资源化收入指通过相应的处理工艺对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后产生的收入(如垃圾焚烧发电上网售电的收入)。

(4)节能降碳低碳园区业务:开展新能源电站(光伏、风电)、储能电站、充电桩、综合节能改造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维。合作模式包含供电、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施工总承包、EPC、PC、设备供货、专业运维等,赚取能源销售、节能费用分成和工程施工差价。

林业碳汇业务:为业主提供全流程的林业碳汇开发服务,与项目业主按照收益分成的模式进行合作。

工业领域EMC(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由公司提供包括项目设计、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一整套节能服务,帮助客户降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并从客户通过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

2、园区运营

主要通过产业园区开发销售、持有物业运营租赁获得收益,同时通过向园区企业提供产业增值服务,包括向政府及合作单位提供代理招商运营服务、智慧园区解决方案、产业规划咨询服务、产业大脑数据运营服务等轻资产运营服务等,获得服务收益;通过旗下基金,围绕园区运营板块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进行投资,强化招投联动,在产业招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发现和挖掘具有高成长性投资价值的企业的能力,结合产业投资以前瞻性投资来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同时围绕产业投资企业,挖掘、带动其产业链上下游落户园区,助力打造产业IP,推动形成良性循环。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
总资产18,805,522,995.8619,096,762,499.81-1.5334,970,157,438.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859,562,808.498,939,121,934.28-0.897,396,827,195.58
营业收入3,367,149,008.6514,673,437,912.28-77.0513,986,106,197.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8,105,324.281,079,272,291.70-51.07578,634,046.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2,479,224.58409,053,923.5213.06493,142,533.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6,182,464.24-2,290,319,847.74不适用1,422,552,224.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9414.34减少8.40个百分点8.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8311.2106-60.090.6873
稀释每股收益0.48311.2106-60.090.5359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元/股)

第一季度(1-3月份)

第一季度(1-3月份)第二季度(4-6月份)第三季度(7-9月份)第四季度(10-12月份)
营业收入375,374,985.92435,812,031.35431,558,280.042,124,403,711.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722,519.9747,680,698.52136,132,128.56309,569,977.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2,419,731.7044,731,218.05112,618,213.35282,710,061.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0,130,245.47-54,370,513.97-198,101,130.95656,419,426.15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85,00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87,974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168,650,05315.8200国有法人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33,640,6853.1600国有法人
天风天成资管-浦发银行-天风天成天智6号资产管理计划013,473,2091.2600境内非国有法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8,781,3398,781,3390.8200其他
张武7,979,8007,979,8000.7500境内自然人
纪强4,554,9007,319,6120.6900境内自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493,8065,699,9860.5300其他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417,1465,417,1460.5100其他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4,725,9004,725,9000.4400其他
何梅娟4,175,4004,175,4000.3900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天风天成资管-浦发银行-天风天成天智6号资产管理计划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其余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22东湖高新MTN001102280421.IB2025-03-03500,000,0003.78
票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2东湖高新MTN002102282018.IB2025-09-02500,000,0003.03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3东湖高新MTN001102381244.IB2026-05-29500,000,0004.50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4东湖高新MTN001102483057.IB2027-07-17500,000,0002.50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于2024年3月2日完成付息,金额为1,890万元。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于2024年9月1日完成付息,金额为1,515万元。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于2024年5月28日完成付息,金额为2,250万元。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资产负债率(%)49.0048.480.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62,479,224.58409,053,923.5213.06
EBITDA全部债务比0.210.41-48.78
利息保障倍数4.484.89-8.38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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