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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本年度现金分红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68,256,655.0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6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66,239,8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5,929,579.3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75,929,579.38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31%。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披露如下: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75,929,579.38159,935,981.25100,247,930.5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28,105,324.281,079,272,291.70578,634,046.48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2,468,256,655.0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436,113,491.1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728,670,554.1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436,113,491.13
现金分红比例(%)59.85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

2、监事会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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