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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杰微纤: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聚杰微纤
股票代码:300819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聚杰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象保合作区航天大道99号12幢1113C室

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象保合作区航天大道99号12幢1113C室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4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杰微纤”、“公司”、“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聚杰微纤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聚杰微纤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 8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一 ...... 1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聚杰君合宁波聚杰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上市公司、聚杰微纤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1,286,300股,持股比例由5.86207%减少至4.99997%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股本、聚杰微纤总股本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股本,根据聚杰微纤公开披露信息为149,205,000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聚杰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华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象保合作区航天大道99号12幢1113C室
注册资本:12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323652839K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5-01-06至9999-12-31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象保合作区航天大道99号12幢1113C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身份证件号码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在公司任职情况
王华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320525*******中国营销中心(副)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基于自身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根据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476,15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已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聚杰微纤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增持或减持计划,后续如有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聚杰君合持有聚杰微纤8,746,5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约占聚杰微纤总股本的5.86207%。

本次权益变动后,聚杰君合持有聚杰微纤7,460,2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约占聚杰微纤总股本的4.99997%,聚杰君合不再是持有聚杰微纤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8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9,205,000股的0.8621%。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聚杰君合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竞价交易2025年4月25日23.971,286,3000.8621
合计23.971,286,3000.862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聚杰微纤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聚杰君合持有聚杰微纤7,460,200股股份,占聚杰微纤总股本的4.99997%,聚杰君合所持聚杰微纤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4.99997%,上市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王华先生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46.7%的出资份额,同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王华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0股,通过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084,615.5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4%;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华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0股,通过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483,913.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3%。

公司对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的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路68号联系人:黄亚辉联系方式:0512-63369004投资者也可以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聚杰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华

签署日期:2025年4月28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
股票简称聚杰微纤股票代码3008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宁波聚杰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浙江省宁波象保合作区航天大道99号12幢1113C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其他□ 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8,746,500股 持股比例:5.8620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7,460,200股 持股比例:4.99997%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年4月25日 方式:竞价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增持或减持计划,后续如有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聚杰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华

签署日期: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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