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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2024年度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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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以及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局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对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董事兼总裁潘水苗先生不再担任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局主席喻会蛟先生担任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由董静女士、喻会蛟先生、黄亚钧先生共计3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董静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的议案
1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月17日1、《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4月19日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6、《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7、《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为AlibabaGroupServicesLimited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8月27日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9月27日1、《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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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其酬金,聘期为1年。

2.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性、独立性及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履行了监督职责,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配备了经验丰富的审计团队,其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的审计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较好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年度审计工作。

3.讨论和沟通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点关注领域和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督促立信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内部审计的有效性,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并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部门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同时,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使各方的沟通更为有效、及时、充分,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三)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漏报。根据规定,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和公司管理层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审阅了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对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确保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时、合规、准确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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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审部门持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梳理和修订现有内部控制制度,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对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主要业务环节进行规范,提升对资金管理、加盟商管理等关键领域的风险把控,强化公司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治理架构,现有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相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专业作用。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科学、有效、规范履职的原则,充分履行监督、评估等职责,全面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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