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勤勉履职,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等情况发挥监督、检查及督促等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20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议案 | 决议情况 |
1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1月17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通过 |
2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7、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8、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9、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0、审议《关于上海圆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圆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和广州圆通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公司加盟商和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相关事项的议案》11、审议《关于为AlibabaGroupServicesLimited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3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6月13日 | 1、审议《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2、审议《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3、审议《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 通过 |
4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8月27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议案 | 决议情况 |
5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9月27日 | 1、审议《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通过 |
6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工作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监督检查。现就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规范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局会议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局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审查,认为:
2024年度公司董事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职责,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局会议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依法规范运作,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董事局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局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董事局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并对会计报表、定期报告等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执行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情形。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会对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为AlibabaGroupServicesLimited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认为:公司对外担保出于实际业务需要,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同时,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对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主要业务环节进行规范,提升对资金管理、加盟商管理等关键领域的风险把控,强化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具备实施此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相关事项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法律法规要求,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2025年度,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