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7万元/年/人(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2025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
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和公司所处地域薪酬水平,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及年度奖金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奖金确定。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薪酬计划及绩效考核结果,提出具体薪酬指标,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五险一金。
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委员回避,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时,臧牧先生回避,李维诗先生、刘长宽先生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因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臧牧先生、黄文平先生、王腾生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参与表决的董事的一致通过。同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