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维海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董事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