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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能慧充:国金证券关于绿能慧充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慧充”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绿能慧充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西安子公司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外部参股公司签署的相关日常经营协议,预计西安子公司与参股公司202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约为6,000万元。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西安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西安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体现了公正、公平、公允的原则,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4年预计金额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楚雄金江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5,000-2024年度签订了框架协议,但项目三方认价较晚影响了项目进度,2024年未确认交易,需在2025年确认。
小计5,00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海南纳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0-项目未落地
楚雄金江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1,000-2024年度签订了框架协议,但项目三方认价较晚影响了项目进度,2024年未确认交易,需在2025年确认。
小计1,200--
合计-6,200--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5年预计金额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楚雄金江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00--2024年度签订了框架协议,但项目三方认价较晚影响了项目进度,2024年未确认交易,需在2025年确认。
小计2,00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楚雄金江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4,000--2024年度签订了框架协议,但项目三方认价较晚影响了项目进度,2024年未确认交易,需在2025年确认。
小计4,000---
合计-6,000---

五、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楚雄金江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楚雄金江”)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300MACPPTD69C法定代表人:夏文梁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共和镇红坡脚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区三楼3-10室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电车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楚雄金江资产总额为6,046.56万元,净资产为811.1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

1.31万元,净利润为

1.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西安子公司持有关联人楚雄金江10%的股份,西安子公司向楚雄金江委派一名董事。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楚雄金江为西安子公司投资设立的联营公司,拟开展光伏EPC及充电场站运营等相关业务,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双方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确定价格或费用时,以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和收费为标准,若无市场价格参考或定价受到限制,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定价。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西安子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绿能慧充预计西安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国金证券对绿能慧充预计西安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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