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22公司简称:济民健康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济民堂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聚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聚瑞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济民博鳌国际医院有限公司、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LINEARCHEMICALSS.L、宝奥普乐济民(海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结合公司内部管理需求和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将资金支付业务、工程项目、投资业务、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等模块作为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利润总额5%或500万元 | 利润总额2%或人民币200万元≤错报<利润总额5%或500万元 | 错报<利润总额2%或人民币200万元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资产总额1%或1000万元 | 资产总额0.5%或人民币500万元≤错报<资产总额1%或1000万元 | 错报<资产总额0.5%或人民币500万元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以下情形至少被认定为重要缺陷以及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A、该缺陷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舞弊;B、当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C、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
重要缺陷 | 公司规定,涉及以下领域的内控缺陷至少应该认定为重要缺陷:A、当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未能识别该错报;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
一般缺陷 | 除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之外的缺陷。 |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直接财产损失 | 500万元及以上 | 100万元(含100万元)--500万元 | 100万元以下 |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或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
重要缺陷 | 或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一般缺陷 | 或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个别订单违反合同信用政策等发货管理规定进行发货的情形,后公司主动发现并将货物追回,同时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消除了该事项对财务报告的影响。该事项虽未导致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错报,但也反映出公司在发货审批、应收账款管理等个别内部控制流程存在一般缺陷。该事项发生后,公司采取了如下措施:
1、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整改措施并持续跟踪整改情况;
2、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加强销售发货过程控制,对于货款逾期及时了解原因、客户经营及订单状况,必要时发催款函及控制订单出货;
3、建立常规化的对账机制,定期与客户对账,对于有异议的账目及时核对清楚,并取得客户盖章
的对账单,做好确认并保存。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公司原副总裁何清红及其团队成员于2023年3月私刻了公司及其子公司(聚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济民堂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的印章,并在销售过程中,冒用公司名义用假章与经销商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若经销商在一定期限内(如3个月、6个月)没有实现产品销售,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有权退回公司,公司需给予经销商所退回产品采购金额10%的资金占用补偿(一般为10%)。公司取得初步证据后,于2025年3月24日向公安局报案,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已对“何清红等人伪造公司印章”一案立案侦查。
虽然何清红及其团队成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不可预防性,但也反映出公司个别内部控制流程存在一般缺陷,该事项发生后,公司采取了如下措施:
1、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追偿公司损失;
2、召开董事会,免除何清红副总裁职务,并对其销售团队进行整合;
3、对何清红团队负责的业务,进行全面排查、整顿;
4、与外部律师团队合作,组建专项小组,积极通过多种方式解决与涉案经销商的矛盾与分歧;
5、加强员工法治教育培训、合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和全员合法合规意识以及业务水
平。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整体运行情况正常,但受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影响,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如在发货审批等个别内部控制流程存在一般缺陷、发生公司副总裁何清红私刻印章涉嫌犯罪行为。针对该事项,2025年度将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内部监督职能: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日常监督检查,对重要方面加大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整改措施并持续跟踪整改情况。
2、建立应收账款监控预警机制:按照合同条款加强销售发货过程控制,对于货款逾期及时了解原因、客户经营及订单状况,必要时发催款函及控制订单出货;建立常规化的对账机制,定期与客户对账,对于有异议的账目及时核对清楚,并取得客户盖章的对账单,做好确认并保存。
3、加强员工法治教育培训、合规教育培训。培养员工职业道德素养、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深入介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和全员合法合规意识以及业务水平。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丽莎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