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推动内部控制规范化建设,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现将董事会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经营工作回顾
2024年,在全球经济复杂多变的形势下,金百泽科技积极应对挑战,跟上中国人工智能大创新时代,围绕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和产业服务升级等方面持续发力,今年是公司从科创元年至今走过的第四年,我们坚定持续、聚焦提供全球电子电路科创生态服务解决方案,数字化服务让科技创新更简单,从电子电路整个产业链服务更多中小客户,赋能大客户。在人工智能技术重塑全球产业格局的浪潮中,金百泽科技以百泽造物共生,智创AI未来为核心理念,深度融合电子互联技术与AI创新生态,为公司迈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筑牢了根基。
在董事会和管理团队的科学领导下,公司肩负使命、步伐坚韧,在科创牵引中探索、变革向前、坚守信念、锐意进取、不断跨越,用数字化转型思维指导实践、引领发展,为“让创新更简单”而砥砺奋进致力,实现“智慧世界·心芯互联”各项巩固及创新工作稳健推进,向一家有着优秀业绩和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稳步前行。2024年度,一方面,公司持续开展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集成设计与制造IPDM服务能力;另一方面,公司聚焦主营业务开拓创新,为了保证技术竞争力和新业务新产品领域开发,持续研发投入,加大科创及数字化服务建设,规划整体海外布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83亿元,同比增长7.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9亿元,同比下降1.45%。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
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通过各方面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对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均已履行回避表决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内容 |
2024年2月6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调整“智能硬件柔性制造”募投项目实施周期的议案》 2、《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2024年3月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2024年4月24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 《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3、《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14、《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
15、《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16、《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9、《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4年6月2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4年8月2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2024年9月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为控股三级子公司入驻华为云商店联营联运身份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4年10月2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24年12月6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调整“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务数字化中台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周期的议案》 2、《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内容 |
2024年5月30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8、《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2024年7月12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4年12月26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4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各委员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责,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对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财务报告,提升风险控制和审计监管能力等进行了指导。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4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核查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薪酬发放标准符合公司薪酬
管理制度,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薪酬情况属实。
3、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4年,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4年,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名,达到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其提名及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谨慎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同时独立董事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积极关注和参与公司的发展,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报告期内对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均发表了独立审慎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内,未发生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完善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披露信息,认真、高效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年披露定期报告4期,发布公告及其他文件109份,让投资者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
进展及公司重大决策等情况,以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等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4年,公司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公司与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监管部门等的联系,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强化信息披露工作。通过互动易平台、电话咨询等与投资者保持密切联系,准确回复投资者问题。开展业绩说明会1次,通过与投资者和机构之间的良好互动与沟通,增进社会公众和投资者对公司投资价值的了解,树立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七)内部控制情况
1、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评价
公司一直致力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并逐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2024年,公司不断优化与完善各项内控管理规范,各项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地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2、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518Z1275号),结论意见为:“我们认为,金百泽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八)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根据既定回购方案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回购股份事项实施完毕之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8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最高成交价为26.00元/股(除权除息后价格),最低成交价为18.10元/股(除权除息前价格),成交总金额为30,007,00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九)ESG 项目启动推进
为更好地展现社会责任实践,公司主动践行ESG理念,启动编制首份可持续发展报告,深度体现了公司在治理、安全管理、技术创新、品质管理、员工权益、环境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公司将逐步建立健全ESG管理体系,系统化推进ESG工作。
三、2025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坚守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准则,以更积极的姿态拓展市场版图。通过一系列战略举措,全方位推动公司收入与利润实现稳健且快速的增长,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董事会日常工作方面,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充分贯彻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发挥公司治理的关键作用,积极推动公司ESG体系的建设;完善各层级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作,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前瞻性;坚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继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切实做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强培训学习,提升董监高履职能力,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全力推进公司战略实施,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