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3 | 证券简称:三只松鼠 | 公告编号:2025-034 |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和即将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4.02元/股调整为23.52元/股。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3、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4年5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
7、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1元(含税)。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5元(含税)。鉴于公司将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5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故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4.02元/股调整为(24.02-0.251-0.125-0.125)=23.52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此次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